20150129-黎則奮:陳弘毅曲學阿世
黎則奮:陳弘毅曲學阿世
23:25 29/1/2015
■陳弘毅連日來不斷拋出提議,游說市民接受「袋住先」。資料圖片
佔領行動被清場後,中共在手執大權的習近平統領下,全面展開攻勢,務求落實習近平所謂「五個堅持」的指示,即堅持「一國兩制」、堅持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推展香港民主進程、堅持維持香港經濟繁榮、不流血和不退讓。
中共在香港搞統戰超過大半個世紀,甚麼人種腳色都有,各有不同身份和扮演不同角色,策略就是要全面包圍,永不落空,「有殺錯,冇放過」。
最近一連串發生的事件,其實都是互相關連,表面看似矛盾,實質統一。一言以蔽之,就是威逼利誘,蘿蔔與鞭子齊飛,無所不用其極。極左強硬的姿態固然有689批《學苑》港獨論、青少年軍倉促出台、大茄喱啡吳秋北倡議引入《國安法》和左報聲討港大法律學院陳文敏,懷柔亦不乏政棍、法盲大吹二十三條立法對港有益論,以至法律學者陳弘毅以權威姿態胡謅政改拉倒後人大八三一框架永恒不變,民主遙遙無期,並亂點鴛鴦,用幾個所謂建制民主派的人選來合理化中共落閘篩選的措施。
黑臉惡形惡狀,面目可憎,歪理連篇,除了怯於權勢向現實低頭苟且偷生的俗世之徒外,沒有多少人會受其言行影響,反會激起義憤,令矢志爭取民主的民眾更堅定決心,同仇敵愾。但貌似開明、擺出講道理姿態的白臉,尤其是以學術權威包裝的學者,反而更具欺騙性,往往令主觀意願良好、和理非非的一般市民迷惑,每每受其似是而非的論述誤導,如墜五里霧中,不知所終,因而更為可惡,需要認真對付。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正是箇中典型。陳弘毅一派謙謙君子的模樣,說話不慍不火,談吐溫文爾雅,加上港大法律教授學術權威的外衣包裝,在芸芸建制派辯護士當中,肯定最為人受落。人們不可能攻擊他的品格,因為他一直與醜聞絕緣,找不到任何辮子。人們也不可能批評他有利益和角色衝突,因為他既非政客,亦無實際利益,教人深信他只是以知識回饋社會國家,不論對錯,是否認同,都與個人道德無關。
可是,正正是作為一個學者,尤其是法律學者,他為了政治報效,拉攏民主派向中共投誠,多番拉扯皮條不果,情急之下,不自覺地也露出了馬腳,放棄學者應該堅持的原則。
話怎麼說呢?
過去為了調和「全民提名」和提名委員會篩選的矛盾,陳弘毅率先提出了「公民推薦」,主張在報名階段,可加入公民參與元素,結果十八名學者受其啟發,提出了有關方案,符合佔中三子堅持的所謂國際標準。人大八三一決定落閘後,為了促使泛民放棄否決政改立場,他又先後提出提委會綑綁投票和白票守尾門,目的也是誘使泛民妥協和民眾接受。辜勿論人們是否同意陳弘毅的主張,他始終恪守在制度上尋找妥協的方法,企圖鑽盡《基本法》的空子,沒有背離法治的精神和原則。可是,他最新以張炳良、胡紅玉和陸恭蕙幾名中央可以接受為特首候選人的建制民主派為例,企圖合理化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定,證明中央要求「愛國愛港」的條件,並沒有限制民主派參選,便自覺或不自覺地偏離了基本的原則,不再從制度上的改變解決問題,反而希旨承風,以中央的意旨為依歸,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名副其實推行人治。
問題很簡單:誰來決定「愛國愛港」的標準?在制度上永遠沒有明確的定義,只會因人而異。今天被中央認定「愛國愛港」的人選,隨時因為領導人的更變而改變。治學理應嚴謹的陳弘毅,不去好好做學問,卻來游走於政治與學術之間做掮客,即使一片丹心,滿腔熱誠,到頭來也是曲學阿世,有愧為思想獨立的知識分子啊!
黎則奮
時事評論員
23:25 29/1/2015
■陳弘毅連日來不斷拋出提議,游說市民接受「袋住先」。資料圖片
佔領行動被清場後,中共在手執大權的習近平統領下,全面展開攻勢,務求落實習近平所謂「五個堅持」的指示,即堅持「一國兩制」、堅持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推展香港民主進程、堅持維持香港經濟繁榮、不流血和不退讓。
中共在香港搞統戰超過大半個世紀,甚麼人種腳色都有,各有不同身份和扮演不同角色,策略就是要全面包圍,永不落空,「有殺錯,冇放過」。
最近一連串發生的事件,其實都是互相關連,表面看似矛盾,實質統一。一言以蔽之,就是威逼利誘,蘿蔔與鞭子齊飛,無所不用其極。極左強硬的姿態固然有689批《學苑》港獨論、青少年軍倉促出台、大茄喱啡吳秋北倡議引入《國安法》和左報聲討港大法律學院陳文敏,懷柔亦不乏政棍、法盲大吹二十三條立法對港有益論,以至法律學者陳弘毅以權威姿態胡謅政改拉倒後人大八三一框架永恒不變,民主遙遙無期,並亂點鴛鴦,用幾個所謂建制民主派的人選來合理化中共落閘篩選的措施。
黑臉惡形惡狀,面目可憎,歪理連篇,除了怯於權勢向現實低頭苟且偷生的俗世之徒外,沒有多少人會受其言行影響,反會激起義憤,令矢志爭取民主的民眾更堅定決心,同仇敵愾。但貌似開明、擺出講道理姿態的白臉,尤其是以學術權威包裝的學者,反而更具欺騙性,往往令主觀意願良好、和理非非的一般市民迷惑,每每受其似是而非的論述誤導,如墜五里霧中,不知所終,因而更為可惡,需要認真對付。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正是箇中典型。陳弘毅一派謙謙君子的模樣,說話不慍不火,談吐溫文爾雅,加上港大法律教授學術權威的外衣包裝,在芸芸建制派辯護士當中,肯定最為人受落。人們不可能攻擊他的品格,因為他一直與醜聞絕緣,找不到任何辮子。人們也不可能批評他有利益和角色衝突,因為他既非政客,亦無實際利益,教人深信他只是以知識回饋社會國家,不論對錯,是否認同,都與個人道德無關。
可是,正正是作為一個學者,尤其是法律學者,他為了政治報效,拉攏民主派向中共投誠,多番拉扯皮條不果,情急之下,不自覺地也露出了馬腳,放棄學者應該堅持的原則。
話怎麼說呢?
過去為了調和「全民提名」和提名委員會篩選的矛盾,陳弘毅率先提出了「公民推薦」,主張在報名階段,可加入公民參與元素,結果十八名學者受其啟發,提出了有關方案,符合佔中三子堅持的所謂國際標準。人大八三一決定落閘後,為了促使泛民放棄否決政改立場,他又先後提出提委會綑綁投票和白票守尾門,目的也是誘使泛民妥協和民眾接受。辜勿論人們是否同意陳弘毅的主張,他始終恪守在制度上尋找妥協的方法,企圖鑽盡《基本法》的空子,沒有背離法治的精神和原則。可是,他最新以張炳良、胡紅玉和陸恭蕙幾名中央可以接受為特首候選人的建制民主派為例,企圖合理化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定,證明中央要求「愛國愛港」的條件,並沒有限制民主派參選,便自覺或不自覺地偏離了基本的原則,不再從制度上的改變解決問題,反而希旨承風,以中央的意旨為依歸,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名副其實推行人治。
問題很簡單:誰來決定「愛國愛港」的標準?在制度上永遠沒有明確的定義,只會因人而異。今天被中央認定「愛國愛港」的人選,隨時因為領導人的更變而改變。治學理應嚴謹的陳弘毅,不去好好做學問,卻來游走於政治與學術之間做掮客,即使一片丹心,滿腔熱誠,到頭來也是曲學阿世,有愧為思想獨立的知識分子啊!
黎則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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