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8-紐約時報:諾貝爾和平獎應該頒給香港的青年政治犯

紐約時報:諾貝爾和平獎應該頒給香港的青年政治犯
BARI WEISS 2017年8月18日


週三,雨傘運動的領袖羅冠聰(左)、黃之鋒(中)和周永康在香港的一場集會上。

在這裡,建議將於下月開始接受提名的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Nobel Peace Prize Committee)考慮一下三個年輕人,他們在今天早些時候成為了香港首批政治犯。

2014年,這個勇敢的三人組參與領導了後來被稱作雨傘運動的大規模政治抗議,以保護香港的自由不受越來越咄咄逼人的北京方面的侵犯。去年,和安德烈·薩哈羅夫(Andrei Sakahorv)、瓦茨拉夫·哈維爾(Vaclav Havel)、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及之前很多異見人士一樣,他們受到莫須有的指控(非法集會)、被判罪名成立並完成了對他們的懲罰。


但今天,香港律政司斷定,這些懲罰過輕。

14歲時便登上香港政治舞台、現在是該地區民主運動的代表性人物的黃之鋒(Joshua Wong)被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羅冠聰(Nathan Law)和周永康(Alex Chow)分別被判處七個月和八個月有期徒刑。三人的政治生涯都才剛開始,但新做出的判決禁止他們在接下來的五年裡競選公職。

正如黃之鋒在宣判前對《紐約時報》的一名記者所說:「政府要阻止我們參選,直接地打壓我們的運動。」他接著表示:「法治在香港已變成法制。」一點沒錯。

他們被判入獄的影響巨大。自20年前英國將曾是其殖民地的香港的管轄權移交後,這座城市一直按「一國兩制」的原則運行。但這越來越像是一個空洞的口號。「這個結果不僅是對這三名和平的親民主活動人士或言論自由的嘲諷,也是一個非常清晰的跡象,表明北京的政治命令正在侵蝕香港的司法系統,而司法系統對香港的自治至關重要,」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中國部主任芮莎菲(Sophie Richardson)說。

黃之鋒的摯友、雨傘活動的一名主要活動人士林淳軒(Derek Lam)在從香港打來的電話中說得更加直白:「香港的法庭是中國政府的奴隸。」他接著表示:「法官不承認民主、自由和人權是黃之鋒這麼做的原因,只是堅持認為他們是在煽動暴力。」

渴望成為一名牧師的林淳軒可能很快也會面臨同樣的指控:下月,他將迎來對他在2016年的一場抗議中所扮演角色的判決。

「我很心痛。今天所有朋友都入獄了。我下月可能也會和他們一樣,」他對我說。「但我們永遠不會後悔做過的事情。我們做的是對的。這是真的。我們會堅持下去。」今天,羅冠聰、周永康和黃之鋒也表現出了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正如剛剛20歲的黃之鋒在被監禁前在Twitter上所說的:「能關住我們的身體,關不住我們的思想!我們想在香港實行民主。我們不會放棄。」

這些年輕人正在發動的這場鬥爭,遠遠大於他們的未來,甚至比香港本身更大。他們和其他著名的運動領袖一起,逼迫實行威權主義的中國履行自己的國際和政治承諾。幾個大衛能追究歌利亞的責任嗎?(聖經故事中,英雄大衛殺了巨人歌利亞——譯註)向他們頒發諾貝爾獎可能會起到幫助作用。


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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