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6-阮穎嫻:青年對政府的住屋期望
阮穎嫻:青年對政府的住屋期望
20180116
本篇想探討的是青年對政府在房屋角色的看法。青年認為,政府應幫助他們置業、上公屋,還是在私人市場租住房屋?
青年認為政府有責
調查訪問18至34歲香港青年,受訪者有55.5%認為政府有義務幫市民置業;高達89.2%認為政府應提供更多資助房屋;75.1%認為政府應幫助市民取得私人業權(見表)。顯示青年認為政府在置業上有一定角色。
上一代人喜歡批評青年,不應事事向政府伸手要求幫助,但他們忘記了港英年代的公營房屋階梯如何幫助上一代人上流。當年得到公屋較容易,很多人當年利用在公屋的廉租時期儲錢,然後利用綠表上居屋。現在有14.4%的家庭是居屋業主,最多戶主為1955至1959年出生的一代。居屋因停建多年,以前的戶主已到中年老年,現時居屋青年戶主只佔極少數。還未計有些是藉着早年的資助,已經再在階梯更進一步,買了私樓。1990年代亦曾有首次置業計劃貸款給首次置業者,這些受惠者若當年是30歲,現在已到中年。這證明很多上一代人享受了福利。政府應否幫助青年置業,是很有爭議的事,但上一代不能「佔了便宜便賣乖」,忘記了自己年輕時都曾受惠於慷慨的房屋福利。
以上看來青年很想政府幫忙置業,但青年其實並不抗拒住在公屋,因為調查發現74%香港青年滿意租住公屋,與上一輩對公屋嗤之以鼻、想盡快逃離的看法不同。一來上一輩階級觀念重、祟拜精英主義,不像新一代較接受平等自由等價值,所以前者蔑視出身貧寒者並不出奇。二來新公屋質素高、價廉物美,頭10年毋須資產審查,居住在公屋意味未來可節省大筆租金,當租金急升,公屋的經濟誘因已大於公屋所帶來的「恥辱」標籤。有別的調查亦發現私樓業主最快樂,其次為公屋居民,最差的是租住私樓的人,可見公屋實在不壞。
青年不想租樓想做業主
不過,相對於置業而言,較多青年認為政府應協助置業多於幫助青年上公屋。雖然55.3%青年認為政府應放寬公屋的申請限制,但55.7%青年認為單身青年不應是公屋針對對象;42%青年說會鼓勵同輩申請公屋,但同時39%認為現在等公屋的青年已太多,政府應阻止這些申請。
問到政府應否補貼青年在私人市場租住房屋,只有約45%青年支持,相對於89%支持以資助房屋幫助青年、75%支持幫助取得私人業權,租住並不是青年特別稀罕的,他們寧與父母同住也不租樓,再一次驗證了「青年不想租樓想做業主」的命題,這與西方國家及台灣私人租務市場蓬勃的情况不同。
收入較少的青年較認同政府應給予幫助:收入少於1萬元的青年,有63%認為政府有責任幫市民置業,月入達3萬元的只有42%同意,可見即使是收入微薄的青年也有置業願望。愈年輕的青年認為政府角色應愈重要:25歲以下有60%青年認為政府有義務幫市民置業,在較年長的組別裏持同樣觀點的有45%。此外,較年長的青年對能否置業的態度更沮喪,30歲以上與父母同住的青年,有一半認為永遠都無可能置業。
所謂的青年置業願望,或多或少是由社會、經濟環境及文化建構出來,但置業本身除了安居外,也包含了投資升值的機會。政府幫窮人是合理的,但是否應幫人致富是另一回事。另外,太多人認為置業等同「穩定」和「實賺」,這在近年來說是正確的,但宏觀香港歷史也有「置業慘過敗家」的時候,夾心階層房屋業主當年叫苦連天,負資產跳樓時常見報。
青年想置業,但客觀環境愈來愈艱難。這件事應如何處理、是否有特別原因令青年這個族群應得到幫助、青年及政府對房屋能否有更多想像,還有很多需深入探討的地方。
阮穎嫻
20180116
本篇想探討的是青年對政府在房屋角色的看法。青年認為,政府應幫助他們置業、上公屋,還是在私人市場租住房屋?
青年認為政府有責
調查訪問18至34歲香港青年,受訪者有55.5%認為政府有義務幫市民置業;高達89.2%認為政府應提供更多資助房屋;75.1%認為政府應幫助市民取得私人業權(見表)。顯示青年認為政府在置業上有一定角色。
上一代人喜歡批評青年,不應事事向政府伸手要求幫助,但他們忘記了港英年代的公營房屋階梯如何幫助上一代人上流。當年得到公屋較容易,很多人當年利用在公屋的廉租時期儲錢,然後利用綠表上居屋。現在有14.4%的家庭是居屋業主,最多戶主為1955至1959年出生的一代。居屋因停建多年,以前的戶主已到中年老年,現時居屋青年戶主只佔極少數。還未計有些是藉着早年的資助,已經再在階梯更進一步,買了私樓。1990年代亦曾有首次置業計劃貸款給首次置業者,這些受惠者若當年是30歲,現在已到中年。這證明很多上一代人享受了福利。政府應否幫助青年置業,是很有爭議的事,但上一代不能「佔了便宜便賣乖」,忘記了自己年輕時都曾受惠於慷慨的房屋福利。
以上看來青年很想政府幫忙置業,但青年其實並不抗拒住在公屋,因為調查發現74%香港青年滿意租住公屋,與上一輩對公屋嗤之以鼻、想盡快逃離的看法不同。一來上一輩階級觀念重、祟拜精英主義,不像新一代較接受平等自由等價值,所以前者蔑視出身貧寒者並不出奇。二來新公屋質素高、價廉物美,頭10年毋須資產審查,居住在公屋意味未來可節省大筆租金,當租金急升,公屋的經濟誘因已大於公屋所帶來的「恥辱」標籤。有別的調查亦發現私樓業主最快樂,其次為公屋居民,最差的是租住私樓的人,可見公屋實在不壞。
青年不想租樓想做業主
不過,相對於置業而言,較多青年認為政府應協助置業多於幫助青年上公屋。雖然55.3%青年認為政府應放寬公屋的申請限制,但55.7%青年認為單身青年不應是公屋針對對象;42%青年說會鼓勵同輩申請公屋,但同時39%認為現在等公屋的青年已太多,政府應阻止這些申請。
問到政府應否補貼青年在私人市場租住房屋,只有約45%青年支持,相對於89%支持以資助房屋幫助青年、75%支持幫助取得私人業權,租住並不是青年特別稀罕的,他們寧與父母同住也不租樓,再一次驗證了「青年不想租樓想做業主」的命題,這與西方國家及台灣私人租務市場蓬勃的情况不同。
收入較少的青年較認同政府應給予幫助:收入少於1萬元的青年,有63%認為政府有責任幫市民置業,月入達3萬元的只有42%同意,可見即使是收入微薄的青年也有置業願望。愈年輕的青年認為政府角色應愈重要:25歲以下有60%青年認為政府有義務幫市民置業,在較年長的組別裏持同樣觀點的有45%。此外,較年長的青年對能否置業的態度更沮喪,30歲以上與父母同住的青年,有一半認為永遠都無可能置業。
所謂的青年置業願望,或多或少是由社會、經濟環境及文化建構出來,但置業本身除了安居外,也包含了投資升值的機會。政府幫窮人是合理的,但是否應幫人致富是另一回事。另外,太多人認為置業等同「穩定」和「實賺」,這在近年來說是正確的,但宏觀香港歷史也有「置業慘過敗家」的時候,夾心階層房屋業主當年叫苦連天,負資產跳樓時常見報。
青年想置業,但客觀環境愈來愈艱難。這件事應如何處理、是否有特別原因令青年這個族群應得到幫助、青年及政府對房屋能否有更多想像,還有很多需深入探討的地方。
阮穎嫻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