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月巴事 - 月巴氏:他教曉了我:寧作不通,勿作庸庸。
月巴事 - 月巴氏:他教曉了我:寧作不通,勿作庸庸。
2016年01月27日
過去的我為自己set了不少情感的禁區。但可能老了,睇開了,我開始縱容情感發作,以致情感經常缺堤,像肚屙。
1.最近令我情感爆發到激動如肚屙的一件事,是利志達在法國安古蘭國際漫畫節、明天開波的個人展。
2.不禁遙想起小學五年班的我。我就讀的小學,在牛頭角下邨。那裡有一間名字相當古怪的書報攤,汗牛。每逢放學,我都會(在校方不發現的情況下)走到汗牛,瀏覽漫畫的封面——零用實在有限,在既要食早餐小息又要飲汽水(而仲未計搭車)的情況下,每選購一本漫畫,就好似買入一隻股票,孤注一擲(或者咁,我成世人未買過股票)。
3.偏偏想買想睇的漫畫又實在太太太太太多。五年班前,情況還好,因家長不容許我睇香港漫畫,話打打殺殺,但五年班後,迷上邱福龍而同時踩入青春期的我,開始反叛,唔俾我睇?我偏要睇。但我最鍾意睇的不是打打殺殺那一些,不定期出版的《小強漫畫集》才是最愛。
4.如果你有我咁成熟而又有睇漫畫,應該知道這一本《小強漫畫集》的特色。當中刊登的,都是不同新秀(大部分應該是助理)的短篇作,有些水準已很高,有些則明顯甩甩漏漏,但共同點是:在他們水準不一的作品中,你都可以看到他們對漫畫的熱忱。唔記得邊一期,刊載了一篇作品,風格同其他好唔同。故事名字我忘記了,但依然記得:1.手畫好靚;2.我唔太明個古仔講乜(嗱嗱嗱我當時讀緊小學五年班咋,連青春期係乜都唔多知);3.作者名字是,利志達。
5.差唔多同一時間,我在一本售價六蚊的雜誌《模型王》看到一篇訪問,被訪問的咁啱就是利志達。訪問內容我忘記了,但呢世都記得利志達在訪問中說的兩句話:「寧作不通,勿作庸庸。」——其實我唔明(再次強調,我當時讀緊小學五年班咋)。但唔明之中,又好似明明哋喎——無論點,切.勿.平.庸。
6.插曲:呢句(我唔太明白的)話自此成為我的座右銘,而因為這一句座右銘,我付出過不少沉重代價:例如會考中文科作文,我不甘平庸(而置成績於不顧)地竟然寫咗個短篇小說,結果——唔合格。嘿,唔合格咪唔合格囉,反正我當時的志願是做漫畫家、或畫家,總之都係同畫畫有關啦(萬料不到我的美術科成績是F,而F絕不代表fine)。
7.讓時間flash back返去六年班時。人好奇怪,愈不明白的事,總是愈有吸引力——我正式迷上了利志達。當知道他自資出版了一本名叫《同門少年》的漫畫集時,我專登揀一日唔食早餐小息又唔飲汽水,只為了在放學後可以立即仆去汗牛買《同門少年》。同樣,很多古仔我似懂非懂,但那些畫面和版面設計(是的,即使當時年紀小,已經睇得出當中的內文設計同睇開的香港漫畫好唔同),好正吖——那時已有買鋼筆網紙(一張日本製網紙盛惠三十蚊,黐筋)練習畫漫畫的我,尤其喜愛利志達不用網紙、純用人手打網的方法,一筆,一筆,描畫。
8.有些古仔,我總算睇得明了。記得一個短篇,一個漫畫助理經常去某書店買書,原因是該店有一個靚靚sales姐姐;幾頁之間,沒有旁白,已交代了一個暖暖的愛情小故事;另一個短篇,主角是一名漫畫家,他正在苦思怎樣處置自己作品的一pair男女主角,點知呢pair角色突然跳出稿紙,向創作人爭取自己的命運——我看見一種震撼。然後,由短篇到長篇,《黑俠》、《刺秦》、《天妖記》、《石神》……我統統捧場。最記得有一年書展,我同朋友在某攤位苦等,等待《黑俠》合訂本送來——終於俾我哋等到了,利志達還即席為我嗰本《黑俠》畫了一個黑俠,yeah!
9.時間一直向前走。我已經冇再諗要做甚麼漫畫家了,甚至冇乜睇香港漫畫了,而同時利志達的漫畫作品也少見了。對於香港漫畫的問題和死因,我不打算在這裡討論,但我一直想問的是:Why利志達作品一直以來都只能被認為另類?而另類,在香港是一個標籤,一個彷彿注定永不能被接納的標籤。勿作庸庸,難道在香港就注定冇運行?
10.時間再向前走多啲啲。我真幸運,邀請到利志達為自己第一本小說繪畫封面和插圖(幾十年前去汗牛買《同門少年》的我點會想像到有呢一日?)。在我心中,利志達是個外冷內熱、認真的人。我不知道他日後會否再畫長或短篇漫畫(講堅,比起齋寫字,畫漫畫是一種辛苦十萬倍的創作方式),且讓我用這一篇短文,預祝達哥展覽超順利。繼續畫自己想畫的。
撰文:月巴氏
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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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http://fatmoonba.blogspot.com/
email:fatmoonba@yahoo.com.hk
2016年01月27日
過去的我為自己set了不少情感的禁區。但可能老了,睇開了,我開始縱容情感發作,以致情感經常缺堤,像肚屙。
1.最近令我情感爆發到激動如肚屙的一件事,是利志達在法國安古蘭國際漫畫節、明天開波的個人展。
2.不禁遙想起小學五年班的我。我就讀的小學,在牛頭角下邨。那裡有一間名字相當古怪的書報攤,汗牛。每逢放學,我都會(在校方不發現的情況下)走到汗牛,瀏覽漫畫的封面——零用實在有限,在既要食早餐小息又要飲汽水(而仲未計搭車)的情況下,每選購一本漫畫,就好似買入一隻股票,孤注一擲(或者咁,我成世人未買過股票)。
3.偏偏想買想睇的漫畫又實在太太太太太多。五年班前,情況還好,因家長不容許我睇香港漫畫,話打打殺殺,但五年班後,迷上邱福龍而同時踩入青春期的我,開始反叛,唔俾我睇?我偏要睇。但我最鍾意睇的不是打打殺殺那一些,不定期出版的《小強漫畫集》才是最愛。
4.如果你有我咁成熟而又有睇漫畫,應該知道這一本《小強漫畫集》的特色。當中刊登的,都是不同新秀(大部分應該是助理)的短篇作,有些水準已很高,有些則明顯甩甩漏漏,但共同點是:在他們水準不一的作品中,你都可以看到他們對漫畫的熱忱。唔記得邊一期,刊載了一篇作品,風格同其他好唔同。故事名字我忘記了,但依然記得:1.手畫好靚;2.我唔太明個古仔講乜(嗱嗱嗱我當時讀緊小學五年班咋,連青春期係乜都唔多知);3.作者名字是,利志達。
5.差唔多同一時間,我在一本售價六蚊的雜誌《模型王》看到一篇訪問,被訪問的咁啱就是利志達。訪問內容我忘記了,但呢世都記得利志達在訪問中說的兩句話:「寧作不通,勿作庸庸。」——其實我唔明(再次強調,我當時讀緊小學五年班咋)。但唔明之中,又好似明明哋喎——無論點,切.勿.平.庸。
6.插曲:呢句(我唔太明白的)話自此成為我的座右銘,而因為這一句座右銘,我付出過不少沉重代價:例如會考中文科作文,我不甘平庸(而置成績於不顧)地竟然寫咗個短篇小說,結果——唔合格。嘿,唔合格咪唔合格囉,反正我當時的志願是做漫畫家、或畫家,總之都係同畫畫有關啦(萬料不到我的美術科成績是F,而F絕不代表fine)。
7.讓時間flash back返去六年班時。人好奇怪,愈不明白的事,總是愈有吸引力——我正式迷上了利志達。當知道他自資出版了一本名叫《同門少年》的漫畫集時,我專登揀一日唔食早餐小息又唔飲汽水,只為了在放學後可以立即仆去汗牛買《同門少年》。同樣,很多古仔我似懂非懂,但那些畫面和版面設計(是的,即使當時年紀小,已經睇得出當中的內文設計同睇開的香港漫畫好唔同),好正吖——那時已有買鋼筆網紙(一張日本製網紙盛惠三十蚊,黐筋)練習畫漫畫的我,尤其喜愛利志達不用網紙、純用人手打網的方法,一筆,一筆,描畫。
8.有些古仔,我總算睇得明了。記得一個短篇,一個漫畫助理經常去某書店買書,原因是該店有一個靚靚sales姐姐;幾頁之間,沒有旁白,已交代了一個暖暖的愛情小故事;另一個短篇,主角是一名漫畫家,他正在苦思怎樣處置自己作品的一pair男女主角,點知呢pair角色突然跳出稿紙,向創作人爭取自己的命運——我看見一種震撼。然後,由短篇到長篇,《黑俠》、《刺秦》、《天妖記》、《石神》……我統統捧場。最記得有一年書展,我同朋友在某攤位苦等,等待《黑俠》合訂本送來——終於俾我哋等到了,利志達還即席為我嗰本《黑俠》畫了一個黑俠,yeah!
9.時間一直向前走。我已經冇再諗要做甚麼漫畫家了,甚至冇乜睇香港漫畫了,而同時利志達的漫畫作品也少見了。對於香港漫畫的問題和死因,我不打算在這裡討論,但我一直想問的是:Why利志達作品一直以來都只能被認為另類?而另類,在香港是一個標籤,一個彷彿注定永不能被接納的標籤。勿作庸庸,難道在香港就注定冇運行?
10.時間再向前走多啲啲。我真幸運,邀請到利志達為自己第一本小說繪畫封面和插圖(幾十年前去汗牛買《同門少年》的我點會想像到有呢一日?)。在我心中,利志達是個外冷內熱、認真的人。我不知道他日後會否再畫長或短篇漫畫(講堅,比起齋寫字,畫漫畫是一種辛苦十萬倍的創作方式),且讓我用這一篇短文,預祝達哥展覽超順利。繼續畫自己想畫的。
撰文:月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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