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8-張善喻:邊個真正被歧視?就平機會諮詢文件中教育語言條款的回應
張善喻:邊個真正被歧視?就平機會諮詢文件中教育語言條款的回應
0:04 29/10/2014
【明報專訊】城中近日天天鬧得沸沸揚揚,令人甚為擔憂。而大學內亦可能隨時爆發另類戰爭:前一陣子,有自稱是清華學生的男子大鬧香港大學的課堂,因不滿香港回歸17年仍有外籍老師不用普通話教學,向該名老師拳打腳踢。去年,在城市大學亦有一班來自內地的學生,要求老師用普通話講授一門表明以粵語授課的科目。據友人稱述:在他就讀的浸會大學,不少說明用粵語授課的科目其實也是以一句粵語跟着一句普通話的方式講解。那當然難為了只諳一語的老師,也苦了兩幫同學,因他們只學了一半教程的內容。
香港就是這麼一個奇怪的地方:語言權本屬少數群體要爭取的人權,落在香港卻變成了大多數人要捍衛的權益。從前在殖民地時期,政府長時間以英語為唯一的法定語言,到了1974年中文(指廣東話)才正式成為法定語言。好不容易用了23年,香港人竟然又進入了另一後殖民新特區時代,又要學另一種非本土的官方「外語」。
廣東話更被教育局在本年初貶為「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早在2000年,香港課程發展議會將「用普通話教中文」(「普教中」)訂為遠程目標。迄今已有超過71%的小學、約25%的中學設有普教中班別。立法會也在本年初撥款50億給語文基金以提高語文水平。所指的是何種語言,顯而易見。至於普教中是否真的會提高中文語文水準,教育局至今也未提交實質數據證明此論。
所以當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文件中,提出要廢除《種族歧視條例》給予教育和職業訓練機構在授課語言方面的豁免,大家必須三思。現在的《歧視條例》第26條和20條分別申明教育和職業訓練機構毋須為任何種族群體的人就假期或授課語言作出變更或不同安排。上述條文一旦廢除,後果實在不堪設想。不同種族群體可能會在授課語言上作出不同的要求。平機會的諮詢文件共用了8種語言刊登,試想任何一所教育機構也難以安排如此眾多的不同類別語言作為授課語言。雖然諮詢文件用了一名尼泊爾裔水喉匠沒法報讀僅以中文授課的職業訓練課程為例,但那位水喉匠其實也只是要求以英語上課,而非其母語。基於實際考慮,沒有國家能給予所有不同種裔的人完全同等的語言權。而諮詢文件另一建議亦會令問題變得更複雜:「種族」的定義可擴闊到可包涵「國籍、公民身分、居民身分和相關身分」。該條文一旦通過,教育機構需要考慮的不單是南亞族裔,更要考慮要求用普通話上課的一群內地生。事實上,在香港的少數族裔(以南亞裔為主)正努力學習中文,以便日後能融入主流社會。相反,我們卻不時聽到有「雙非家長」要求學校以普通話面試他們的子女、有大學生要求以普通話上課。眾所周知,香港現時的大學研究生以內地生為主,以香港大學為例,75%的研究生來自內地。若對種族的新定義和取消歧視條例有關教育語言的豁免一經通過,勢必對大專教育帶來重大煩擾和衝擊。
不能假平等之名歧視大多數人
語言從來都跟文化、身分認同有關。縱使美國有大量以西班牙語為母語的移民及其後代,公營教育也以英語為授課語言。在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語是官方法定語言,英語卻是少數人的語言,只因加拿大政府明白要尊重法裔加人的歷史和文化。以法語為母語的人口儘管在加拿大屬於少數,在魁省中卻屬多數。
香港絕不能假平等之名,以制定一套歧視大多數人在一國兩制下的語言教育政策 。
作者是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
0:04 29/10/2014
【明報專訊】城中近日天天鬧得沸沸揚揚,令人甚為擔憂。而大學內亦可能隨時爆發另類戰爭:前一陣子,有自稱是清華學生的男子大鬧香港大學的課堂,因不滿香港回歸17年仍有外籍老師不用普通話教學,向該名老師拳打腳踢。去年,在城市大學亦有一班來自內地的學生,要求老師用普通話講授一門表明以粵語授課的科目。據友人稱述:在他就讀的浸會大學,不少說明用粵語授課的科目其實也是以一句粵語跟着一句普通話的方式講解。那當然難為了只諳一語的老師,也苦了兩幫同學,因他們只學了一半教程的內容。
香港就是這麼一個奇怪的地方:語言權本屬少數群體要爭取的人權,落在香港卻變成了大多數人要捍衛的權益。從前在殖民地時期,政府長時間以英語為唯一的法定語言,到了1974年中文(指廣東話)才正式成為法定語言。好不容易用了23年,香港人竟然又進入了另一後殖民新特區時代,又要學另一種非本土的官方「外語」。
廣東話更被教育局在本年初貶為「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早在2000年,香港課程發展議會將「用普通話教中文」(「普教中」)訂為遠程目標。迄今已有超過71%的小學、約25%的中學設有普教中班別。立法會也在本年初撥款50億給語文基金以提高語文水平。所指的是何種語言,顯而易見。至於普教中是否真的會提高中文語文水準,教育局至今也未提交實質數據證明此論。
所以當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諮詢文件中,提出要廢除《種族歧視條例》給予教育和職業訓練機構在授課語言方面的豁免,大家必須三思。現在的《歧視條例》第26條和20條分別申明教育和職業訓練機構毋須為任何種族群體的人就假期或授課語言作出變更或不同安排。上述條文一旦廢除,後果實在不堪設想。不同種族群體可能會在授課語言上作出不同的要求。平機會的諮詢文件共用了8種語言刊登,試想任何一所教育機構也難以安排如此眾多的不同類別語言作為授課語言。雖然諮詢文件用了一名尼泊爾裔水喉匠沒法報讀僅以中文授課的職業訓練課程為例,但那位水喉匠其實也只是要求以英語上課,而非其母語。基於實際考慮,沒有國家能給予所有不同種裔的人完全同等的語言權。而諮詢文件另一建議亦會令問題變得更複雜:「種族」的定義可擴闊到可包涵「國籍、公民身分、居民身分和相關身分」。該條文一旦通過,教育機構需要考慮的不單是南亞族裔,更要考慮要求用普通話上課的一群內地生。事實上,在香港的少數族裔(以南亞裔為主)正努力學習中文,以便日後能融入主流社會。相反,我們卻不時聽到有「雙非家長」要求學校以普通話面試他們的子女、有大學生要求以普通話上課。眾所周知,香港現時的大學研究生以內地生為主,以香港大學為例,75%的研究生來自內地。若對種族的新定義和取消歧視條例有關教育語言的豁免一經通過,勢必對大專教育帶來重大煩擾和衝擊。
不能假平等之名歧視大多數人
語言從來都跟文化、身分認同有關。縱使美國有大量以西班牙語為母語的移民及其後代,公營教育也以英語為授課語言。在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法語是官方法定語言,英語卻是少數人的語言,只因加拿大政府明白要尊重法裔加人的歷史和文化。以法語為母語的人口儘管在加拿大屬於少數,在魁省中卻屬多數。
香港絕不能假平等之名,以制定一套歧視大多數人在一國兩制下的語言教育政策 。
作者是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