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1-王永平:佔領非公民抗命

王永平:佔領非公民抗命
2014年10月31日


上次談佔領人士須遵守禁制令(見《維護法治凌駕「公民抗命」》 29.10.14)。今天續談佔中與佔領行動的關係。
持續一個月尚未結束的佔領行動源自一年多前由戴耀廷等人提出的佔中行動。不過,兩個行動其實有本質上的分別。例如,佔領行動是由學生組織發起,學聯扮演主要角色,亦是政府同意對話的唯一對象。更重要的是,佔領行動其實並不完全符合構思佔中時的公民抗命。
佔中發起人強調,參與佔領中環的示威人士遇到警方清場時不反抗、不拒捕,體現非暴力、違法達義的公民抗命。他們沒有想過要設置路障,堵塞交通,長期留守示威區。他們也沒有提出,除了中環這個影響金融運作的地區外,還要佔領其他人口密集、亦非富貴的地區,例如旺角。
儘管製造很多不便,佔領行動在初期得到不少市民支持。這是基於市民不滿警方的處理手法(例如濫發催淚彈),同情學生對理想的堅持,以及本身對民主的訴求。不過,雖然佔領區的集會人士和平、非暴力,但他們拒絕移走路障,亦會抗拒拘捕。
現在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示威人士繼續堵塞馬路,理由是公民抗命有演變成公民騷亂的危機。戴耀廷指這個裁決可以不理,只是多一條罪名。但大律師公會嚴正聲明,違反禁制令等於損害法治。戴耀廷也不敢反駁,只是說兩者之間有討論的空間。佔領人士卻聲稱路障拆除後會重設。這樣做必然會引起肢體衝突,並不符合佔中倡議的「愛與和平」。
根據佔領區內做的民意調查,絕大多數留守者不接受佔中三子的領導。既然佔領行動已經不是原來的公民抗命,我建議佔中發起人帶頭為參與非法集會自首,讓佔中光榮結束,亦讓佔領組織和人士思考如何面對和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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