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31-戴耀廷:要走出黑暗的隧道
戴耀廷:要走出黑暗的隧道
20:03 31/8/2015
■戴耀廷以黑暗的隧道來形容當下香港的現況。互聯網
一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把香港社會帶進了一條黑暗隧道內,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未能見到出口的那一點亮光,即使是很遙遠和很微弱的,也仍是見不到。港人一直等候實現民主普選,因為只有當港人能公平地直接選出真正代表他們管治香港的特首和全部立法會議員,港人才能真正實現自決自治。但北京政府卻一拖再拖,最後以8.31決定來告訴港人,《基本法》所承諾的普選與高度自治,統統只是假貨。8.31決定把港人真普選、真自治的夢徹底打碎,也啟動了漫長的抗命時代。經歷過七十九天的佔領,政改方案被否決至現在,港人仍行在黑暗隧道中,未見出路。
與所有港人一樣,我也被迫走在這條黑暗隧道中。過去的大半年,沉鬱地走在這條黑暗隧道,但也因靜下來的時間多了,容我進行深度反思,從自己所處的位置與身份出發去思考前路,終能看到希望的亮光,即使可能仍是很微弱。
我的第一個身份是學者。我是研究香港憲制發展的,過往一直都有關注香港的政治及社會發展,但我所站的位置仍是在大學的象牙塔內,未能真正的觸及社會變化的核心。但自從在2013年推動和平佔中後,過去我只在書本讀到的、課堂向大學生講說的,及在學術期刊裏向學術界論述的理念和學說,包括了公民抗命、法治發展、民主普選、憲制設計、商討民主、直接民主、促導對話、公民覺醒、公民社會、公共神學、自主自決等,都能有機會實實在在地在社會內實踐。
這在社會內直接實踐的經驗,令我對這些理念和學說,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任何學術研究,始終都要回歸到研究所關於或影響的人。因此對學者的我來說,學術研究已不再一樣,不能也不會再只停留在大學的象牙塔內。象牙塔讓我有空間去思考,但我堅定地相信所有學術上的思考也必須回到社會去。學術自由不單是在大學內自由地進行研究和思考,更是自由地在社會內實踐。
我的第二個身份是民主派。從大學生時代我已參與香港的民主運動,到現在已快要三十年了。在學生時代,我曾站在最前線推動八八直選及《基本法》普選方案。之後在大學開始教研工作,我的角色轉變為評論者和研究員,但對香港的民主,從沒有放棄過。到了2013初提出公民抗命和佔領中環後,我又再走到民主運動的最前線。
以民主精神推動民主
三十年來,香港社會有了很大的轉變,因此香港民主運動亦必須改變,建立新的形態。從這三十年的經驗,尤其是和平佔中之後,雖經過了雨傘運動的衝擊,但我更堅定地相信,爭取為香港建立起真正民主制度的民主運動,本身也必須按民主精神來推動。因為只有這樣,所建立起的民主才能可持續發展下去。雖然以民主的精神去推動民主,或會讓人覺得效果太慢,亦要先把參與民主運動的人改變過來,但長遠來說,我深信那才是真正的民主路。
我的第三個身份是基督徒。我成為基督徒的日子與我開始參與香港民主運動是在差不多的時候。但有一段很長時間,我的基督徒身份與我參與政治的公民身份,好像被一堵牆隔開了,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心雖覺得很不妥,但不知怎樣才能把這兩個世界連繫起來。大概在十年前,我嘗試先把我的學術研究與基督信仰結合,先是在大學開了「法律與宗教」的新學科,接着與一些神學家一起討論基督神學與法律的關係。
在2013年當我在報章發表公民抗命的那篇文章,我同時在一份神學期刊發表了一篇文章闡釋公民抗命、法律、公義、基督信仰的關係。和平佔中並非宗教運動,但對我個人來說,參與公民抗命,是我履行基督信仰的屬靈旅程。在雨傘運動,我見到不少基督徒都跳出了過去基督信仰的框框,在社會的改革運動中實踐信仰。我更堅定地相信,基督信仰不能留在教堂的四面牆內,必須走出去,在社會內實踐耶穌基督的教導,締結真正的和平,那麼其他人就可看到我們是神的兒女。
我的第四個身份,回到最根本,就是一個人。三十年來,由香港前途問題開始,經歷過回歸及回歸後的重重衝擊,包括了釋法、二十三條立法及七一大遊行、董建華下台、五區公投、泛民分裂、反國教科、梁振英上台、和平佔中至雨傘運動。我也由一個年輕小伙子,爸媽的兒子,做了太太的丈夫,兒女的爸爸,到現在已是年過半百的人。無論是家庭、教會、工作及社會參與,與人的關係都有更深的體會。
作為一個人,我仍然深信,即使周遭的環境是如何惡劣,壓力是如何巨大,我仍要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去面對,用希望去突破困境。我心中黑暗隧道的那點光,正是源自這種盼望。在與人的關係中,我仍會以坦誠和信任為基礎,也相信只有先去信任人,才能在社會建立起更多互信,而信任是任何社會發展包括了民主發展,不可或缺的社會資本。也許你會覺得我太天真,但能天真,相信是我可以見到黑暗隧道的光的原因。天真不是幼稚,而是能把握住任何一點兒的希望,推動自己走下去的原動力。
盼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20:03 31/8/2015
■戴耀廷以黑暗的隧道來形容當下香港的現況。互聯網
一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把香港社會帶進了一條黑暗隧道內,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未能見到出口的那一點亮光,即使是很遙遠和很微弱的,也仍是見不到。港人一直等候實現民主普選,因為只有當港人能公平地直接選出真正代表他們管治香港的特首和全部立法會議員,港人才能真正實現自決自治。但北京政府卻一拖再拖,最後以8.31決定來告訴港人,《基本法》所承諾的普選與高度自治,統統只是假貨。8.31決定把港人真普選、真自治的夢徹底打碎,也啟動了漫長的抗命時代。經歷過七十九天的佔領,政改方案被否決至現在,港人仍行在黑暗隧道中,未見出路。
與所有港人一樣,我也被迫走在這條黑暗隧道中。過去的大半年,沉鬱地走在這條黑暗隧道,但也因靜下來的時間多了,容我進行深度反思,從自己所處的位置與身份出發去思考前路,終能看到希望的亮光,即使可能仍是很微弱。
我的第一個身份是學者。我是研究香港憲制發展的,過往一直都有關注香港的政治及社會發展,但我所站的位置仍是在大學的象牙塔內,未能真正的觸及社會變化的核心。但自從在2013年推動和平佔中後,過去我只在書本讀到的、課堂向大學生講說的,及在學術期刊裏向學術界論述的理念和學說,包括了公民抗命、法治發展、民主普選、憲制設計、商討民主、直接民主、促導對話、公民覺醒、公民社會、公共神學、自主自決等,都能有機會實實在在地在社會內實踐。
這在社會內直接實踐的經驗,令我對這些理念和學說,有了更深一層的理解。任何學術研究,始終都要回歸到研究所關於或影響的人。因此對學者的我來說,學術研究已不再一樣,不能也不會再只停留在大學的象牙塔內。象牙塔讓我有空間去思考,但我堅定地相信所有學術上的思考也必須回到社會去。學術自由不單是在大學內自由地進行研究和思考,更是自由地在社會內實踐。
我的第二個身份是民主派。從大學生時代我已參與香港的民主運動,到現在已快要三十年了。在學生時代,我曾站在最前線推動八八直選及《基本法》普選方案。之後在大學開始教研工作,我的角色轉變為評論者和研究員,但對香港的民主,從沒有放棄過。到了2013初提出公民抗命和佔領中環後,我又再走到民主運動的最前線。
以民主精神推動民主
三十年來,香港社會有了很大的轉變,因此香港民主運動亦必須改變,建立新的形態。從這三十年的經驗,尤其是和平佔中之後,雖經過了雨傘運動的衝擊,但我更堅定地相信,爭取為香港建立起真正民主制度的民主運動,本身也必須按民主精神來推動。因為只有這樣,所建立起的民主才能可持續發展下去。雖然以民主的精神去推動民主,或會讓人覺得效果太慢,亦要先把參與民主運動的人改變過來,但長遠來說,我深信那才是真正的民主路。
我的第三個身份是基督徒。我成為基督徒的日子與我開始參與香港民主運動是在差不多的時候。但有一段很長時間,我的基督徒身份與我參與政治的公民身份,好像被一堵牆隔開了,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心雖覺得很不妥,但不知怎樣才能把這兩個世界連繫起來。大概在十年前,我嘗試先把我的學術研究與基督信仰結合,先是在大學開了「法律與宗教」的新學科,接着與一些神學家一起討論基督神學與法律的關係。
在2013年當我在報章發表公民抗命的那篇文章,我同時在一份神學期刊發表了一篇文章闡釋公民抗命、法律、公義、基督信仰的關係。和平佔中並非宗教運動,但對我個人來說,參與公民抗命,是我履行基督信仰的屬靈旅程。在雨傘運動,我見到不少基督徒都跳出了過去基督信仰的框框,在社會的改革運動中實踐信仰。我更堅定地相信,基督信仰不能留在教堂的四面牆內,必須走出去,在社會內實踐耶穌基督的教導,締結真正的和平,那麼其他人就可看到我們是神的兒女。
我的第四個身份,回到最根本,就是一個人。三十年來,由香港前途問題開始,經歷過回歸及回歸後的重重衝擊,包括了釋法、二十三條立法及七一大遊行、董建華下台、五區公投、泛民分裂、反國教科、梁振英上台、和平佔中至雨傘運動。我也由一個年輕小伙子,爸媽的兒子,做了太太的丈夫,兒女的爸爸,到現在已是年過半百的人。無論是家庭、教會、工作及社會參與,與人的關係都有更深的體會。
作為一個人,我仍然深信,即使周遭的環境是如何惡劣,壓力是如何巨大,我仍要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去面對,用希望去突破困境。我心中黑暗隧道的那點光,正是源自這種盼望。在與人的關係中,我仍會以坦誠和信任為基礎,也相信只有先去信任人,才能在社會建立起更多互信,而信任是任何社會發展包括了民主發展,不可或缺的社會資本。也許你會覺得我太天真,但能天真,相信是我可以見到黑暗隧道的光的原因。天真不是幼稚,而是能把握住任何一點兒的希望,推動自己走下去的原動力。
盼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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