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9-林夕:能夠直說某某死了,是多麼幸福的事

林夕:能夠直說某某死了,是多麼幸福的事
20:03 29/2/2016


早前台灣有一名人,在臉書上提到燙傷人士植皮問題,不斷說屍皮屍皮,果然就遭到網民把她給撕皮拆骨,說不尊重往生者。屍體的皮膚,要怎麼說才不算冒犯?原來要說:大體皮膚。
有個講鬼故事的節目,嘉賓一講到那人死了,字幕就變成往生,自殺、跳樓會變成輕生;口中說的是屍體,字幕換成大體。我看着好笑,差點沒精神分裂。
台灣言論極度自由,我相信稱屍體為大體,不是奉政府諭、也沒有什麼官方機構出來教人如何講話。有說,大體是醫學官方中文說法,但民間不是醫科專業人士,大體上,應是約定俗成,大家盡量識大體、明大理而已。
自殺跳樓變輕生,我明白。殺字戾氣重,跳這個動作太形象化,怕引起模仿效應,是為社會福祉着想。死者/往生者/上了天堂的人/駕鶴歸西者遺留下來的皮囊,不適合說屍體的話,稱之為遺體,有什麼不尊重?這種忌諱,其實是為生者而設,屍屍聲,唔好聽,披上一張布,眼睛耳朵就舒服多了。只不過,那句熱血到開始用來搞笑的壯語,如此一來就更搞笑了:你想X X X,除非踏過我的大體!
其實同一張布,用來掩蓋住遺體,久了,也會感染了屍氣。我們以前說某某死了,後來進化為某某唔喺度;唔喺度,又再衍生出某某走咗、去咗。有一次,有很多次,有人說,嗰晚冇乜人喺度,阿某某都走咗啦,某某某即時臉色一沉,表示講話要小心,要清楚明白,走咗會以為話人死咗,應該說:嗰晚佢唔喺度。某某與某某即時再更正,唔喺度咪仲難聽?
你話死唔死,不但死咗不曉得還能如何暗示,準確形容某人離開了,離開了我們的常住地,移民了,也會鬧出已經往生的疑團鬧劇,甚至,因為有移民天堂這一說法,有時說某某移咗民,也有歸西的可能。而最初的最初,說人歸西是很文雅很大體的,跟回歸天父懷抱同等級,後來,歸西多了,這比喻直接得比死亡更礙耳。國語人有時會用掛了來形容人死了,可聽他們講電話,又常常說:那麼,我先掛了。這,豈不是自己詛咒自己?
如此忌諱死亡,不斷添加裹屍布,最終殃及無辜,到哪裏才是個頭?社會禁忌越來越多,講話要小心隱晦到不講人話,才叫識大體?大陸官方強力部門發出強力指示,媒體不得對藝文界人士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詞,只可用「著名演員」或「文藝界人士」等。我一聽,死得,不禁毫不忌諱地想,能夠直說某某死了,是多麼幸福的事喔。


林夕
電郵 :linxiappl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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