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5-陳健民:權力的道德基礎
陳健民:權力的道德基礎
20150825
以The Tipping Point一書成名的Malcolm Gladwell,寫了另一本小書David and Goliath,借用聖經中少年大衛以石頭擊敗巨人歌利亞的故事,談弱者致勝之道和強者敗北的原因。強國崛起,梁振英專橫跋扈,香港民主陣營處於守勢,看此書另有一番感受。
談弱者致勝之道,Gladwell的建議是:不按常理出牌。他研究了美國少年籃球賽一支奇兵突出的球隊,因為自知沒有身材高大的前鋒,決定以體力取勝,全場實行「人釘人」戰術,令對手在自己場區都疲於奔命。他亦談到馬丁路德金如何以公民抗命引發警察暴力的場面,來突顯種族歧視的不義。
當權力失正當性 愈用愈毁統治基礎
談到強者所以潰敗,主要原因是他們不知權力的界限,進退失據。譬如說當年北愛爾蘭天主教徒與基督徒血腥衝突,英國政府派軍隊進駐北愛,以宵禁和對恐怖分子格殺勿論的手段平定騷亂。但英國(英倫)作為基督教國家,軍隊的中立性受到天主教徒質疑,結果這種強力手段反而引發更多的衝突。也是說,即使派兵是法律容許,當權力失去了正當性,愈是使用權力,愈是摧毁自己的統治基礎。
正如港大事件中,那些「等埋副校」的校委會成員認為他們有權力拖延甚至否決對陳文敏教授的任命,干預他們這種權力反而是破壞「大學自主」。但這些人應先理解他們作為校務委員的職責是協助大學達成其使命,而根據港大校務委員的業務指引與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的導言,大學的精神是致力發掘與傳授知識,「為學問而學問」以外,更希望對文化、社會、經濟發展有所貢獻。大學亦要堅持學術自由的原則,敢於挑戰既定的智慧,提出嶄新甚至爭議性的觀念(committed to the principle of academic freedom, that is the freedom to question received wisdom and put forward new and possibly controversial ideas)。而學術界認為體現學術自由的其中一個制度安排,便是在聘任和考核教授時只考慮其學術能力而非其政治或宗教等取向。
在業務指引與守則4.3段有關操作守則方面,亦說明了大學因接受政府及私人撥款,必須要依循最高的管治標準,這包括在決策時要確保及展示出誠信與客觀性,並竭力以開放和透明的方式解釋其決定(ensuring and demonstrating integrity and objectivity in the transaction of its business, and wherever possible following a policy of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 in the dissemination of all decisions)。
校委權力之上 有大學「學術自由」原則
港大校委會不惜剝奪校長組織內閣的權力,而將任命權交到未上任、不知名的首席副校長手上,其政治考慮何其明顯?如果校委會認為自己沒有政治考慮,只是對陳文敏的能力有所質疑,想挑戰物色委員會的結論,便應直接提出理據,並要向持份者作出交代才能「展示出誠信與客觀性」。而當事件已令公眾質疑大學學術自由受到侵犯,大學有責任詳細向公眾解釋校委會的決定,才符合大學對校委會業務操守的期望。即是說,校委會不能以「權在我手」(想一想李國章的笑容)或者美其名「大學自主」便自把自為,因為在這些權力之上,還有大學承諾遵從的「學術自由」原則。忽視了權力的正當性,校委會拖延任命便是濫權,結果是損害大學百年基業和迫使學生「以武制暴」。
正當性非單靠法律 涉深層道德基礎
如果權力的正當性不是單靠法律條文賦予,而是涉及更深層次的道德基礎,便明白到為何特區政府不斷強調「依法治港」,結果卻是引發社會劇烈矛盾和施政舉步維艱。譬如梁振英一直認為行政會議「有權」決定免費電視發牌事宜,在否決香港電視的申請時,只籠統說考慮過「一籃子因素」而無法向公眾展示其處事的誠信與客觀性,結果引發民間的不滿,最後連司法覆核都輸掉。但直到現在,政府對於當時錯誤的決定從未表示歉意,公眾對於政府日後會否公正處理發牌事宜亦已信心盡失。市民目睹王維基運送築地魚生,雖欣賞其臥薪嘗膽,卻感慨獅子山精神飽受摧殘。梁振英是否曉得打沉了王維基,政府賠上了幾多道德代價?
梁振英「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維,難得是有一班讀書人為他背書。為什麼免去曾德成和鄧國威會引起社會強烈反響?並不是公眾對這兩位官員特別有好感,而是希望政府清晰解釋其用人的標準。如果他們是能力不濟而下台,市民會期望政府先「叮走」陳茂波和吳克儉。如他們是在政治上犯了錯誤,市民就更想知道政府的政治路線是什麼?但梁振英對換馬決定諱莫如深,行會成員張志剛卻為文辯護,說特首有權換馬,世界各地政府更換內閣成員是尋常事云云,始終沒有一個讓公眾信服的說法,更談不上公開透明。如果政府用人不能讓市民見其賢能之處、政府炒人不能讓市民見其缺失所在,「問責制」便會淪為「家臣制」,是特首的喜惡而非公眾利益主導,這樣的政府如何爭取市民支持?
這種罔顧權力正當性的「依法治港」觀念,據說是與現任管治班子一種迷思有關。他們一直認為過往兩任政府太過軟弱,未有盡用《基本法》授與的權力,造成反對派坐大、刁民遍野。特區政府除了要在經濟層面「適度有為」外,更要在政治層面採取主導,此從梁振英一上台便號召民眾反立會拉布和對前朝「議而不決」的電視發牌問題「當機立斷」可見。
雨傘運動過後,估計北京將加強對香港事務的干預,這將進一步提供梁振英空間濫用權力。劉兆佳在《端傳媒》發表的〈後政改的中央對港政策〉一文如是說: 「我預料中央會認真運用它在『一國兩制』下擁有的權力來縮小極端勢力的活動空間,與特區政府和『愛國愛港』力量加強協作來『孤立』他們,強化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及加強『愛國愛港』力量的團結性、戰鬥力和群眾支持基礎來『邊緣化』他們。」他認為中央擁有的權力頗為廣泛,譬如通過釋法(基本法第74條)可大為減少立會拉布行為,中央亦可向特首發出指令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行為,甚至將一些全國性法律引用到香港。
從電視發牌,到撤換局長,到港大「等埋副校」事件可見,政府罔顧權力的道德基礎,有權盡用,實質在破壞制度設計的誠信、客觀、公開、透明等精神,令政權最終失去正當性。在禮崩樂壞之際,如果中央再向梁振英放權,為的是與反對力量堅決鬥爭(王光亞語),香港將進入怎樣的處境?但如果讀過Gladwell此書,知道滿身病痛的歌利亞一動真格與大衛決戰,便踏上衰敗之路,我們還是拭目以待。
陳健民
明報觀點版
20150825
以The Tipping Point一書成名的Malcolm Gladwell,寫了另一本小書David and Goliath,借用聖經中少年大衛以石頭擊敗巨人歌利亞的故事,談弱者致勝之道和強者敗北的原因。強國崛起,梁振英專橫跋扈,香港民主陣營處於守勢,看此書另有一番感受。
談弱者致勝之道,Gladwell的建議是:不按常理出牌。他研究了美國少年籃球賽一支奇兵突出的球隊,因為自知沒有身材高大的前鋒,決定以體力取勝,全場實行「人釘人」戰術,令對手在自己場區都疲於奔命。他亦談到馬丁路德金如何以公民抗命引發警察暴力的場面,來突顯種族歧視的不義。
當權力失正當性 愈用愈毁統治基礎
談到強者所以潰敗,主要原因是他們不知權力的界限,進退失據。譬如說當年北愛爾蘭天主教徒與基督徒血腥衝突,英國政府派軍隊進駐北愛,以宵禁和對恐怖分子格殺勿論的手段平定騷亂。但英國(英倫)作為基督教國家,軍隊的中立性受到天主教徒質疑,結果這種強力手段反而引發更多的衝突。也是說,即使派兵是法律容許,當權力失去了正當性,愈是使用權力,愈是摧毁自己的統治基礎。
正如港大事件中,那些「等埋副校」的校委會成員認為他們有權力拖延甚至否決對陳文敏教授的任命,干預他們這種權力反而是破壞「大學自主」。但這些人應先理解他們作為校務委員的職責是協助大學達成其使命,而根據港大校務委員的業務指引與守則(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的導言,大學的精神是致力發掘與傳授知識,「為學問而學問」以外,更希望對文化、社會、經濟發展有所貢獻。大學亦要堅持學術自由的原則,敢於挑戰既定的智慧,提出嶄新甚至爭議性的觀念(committed to the principle of academic freedom, that is the freedom to question received wisdom and put forward new and possibly controversial ideas)。而學術界認為體現學術自由的其中一個制度安排,便是在聘任和考核教授時只考慮其學術能力而非其政治或宗教等取向。
在業務指引與守則4.3段有關操作守則方面,亦說明了大學因接受政府及私人撥款,必須要依循最高的管治標準,這包括在決策時要確保及展示出誠信與客觀性,並竭力以開放和透明的方式解釋其決定(ensuring and demonstrating integrity and objectivity in the transaction of its business, and wherever possible following a policy of openness and transparency in the dissemination of all decisions)。
校委權力之上 有大學「學術自由」原則
港大校委會不惜剝奪校長組織內閣的權力,而將任命權交到未上任、不知名的首席副校長手上,其政治考慮何其明顯?如果校委會認為自己沒有政治考慮,只是對陳文敏的能力有所質疑,想挑戰物色委員會的結論,便應直接提出理據,並要向持份者作出交代才能「展示出誠信與客觀性」。而當事件已令公眾質疑大學學術自由受到侵犯,大學有責任詳細向公眾解釋校委會的決定,才符合大學對校委會業務操守的期望。即是說,校委會不能以「權在我手」(想一想李國章的笑容)或者美其名「大學自主」便自把自為,因為在這些權力之上,還有大學承諾遵從的「學術自由」原則。忽視了權力的正當性,校委會拖延任命便是濫權,結果是損害大學百年基業和迫使學生「以武制暴」。
正當性非單靠法律 涉深層道德基礎
如果權力的正當性不是單靠法律條文賦予,而是涉及更深層次的道德基礎,便明白到為何特區政府不斷強調「依法治港」,結果卻是引發社會劇烈矛盾和施政舉步維艱。譬如梁振英一直認為行政會議「有權」決定免費電視發牌事宜,在否決香港電視的申請時,只籠統說考慮過「一籃子因素」而無法向公眾展示其處事的誠信與客觀性,結果引發民間的不滿,最後連司法覆核都輸掉。但直到現在,政府對於當時錯誤的決定從未表示歉意,公眾對於政府日後會否公正處理發牌事宜亦已信心盡失。市民目睹王維基運送築地魚生,雖欣賞其臥薪嘗膽,卻感慨獅子山精神飽受摧殘。梁振英是否曉得打沉了王維基,政府賠上了幾多道德代價?
梁振英「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維,難得是有一班讀書人為他背書。為什麼免去曾德成和鄧國威會引起社會強烈反響?並不是公眾對這兩位官員特別有好感,而是希望政府清晰解釋其用人的標準。如果他們是能力不濟而下台,市民會期望政府先「叮走」陳茂波和吳克儉。如他們是在政治上犯了錯誤,市民就更想知道政府的政治路線是什麼?但梁振英對換馬決定諱莫如深,行會成員張志剛卻為文辯護,說特首有權換馬,世界各地政府更換內閣成員是尋常事云云,始終沒有一個讓公眾信服的說法,更談不上公開透明。如果政府用人不能讓市民見其賢能之處、政府炒人不能讓市民見其缺失所在,「問責制」便會淪為「家臣制」,是特首的喜惡而非公眾利益主導,這樣的政府如何爭取市民支持?
這種罔顧權力正當性的「依法治港」觀念,據說是與現任管治班子一種迷思有關。他們一直認為過往兩任政府太過軟弱,未有盡用《基本法》授與的權力,造成反對派坐大、刁民遍野。特區政府除了要在經濟層面「適度有為」外,更要在政治層面採取主導,此從梁振英一上台便號召民眾反立會拉布和對前朝「議而不決」的電視發牌問題「當機立斷」可見。
雨傘運動過後,估計北京將加強對香港事務的干預,這將進一步提供梁振英空間濫用權力。劉兆佳在《端傳媒》發表的〈後政改的中央對港政策〉一文如是說: 「我預料中央會認真運用它在『一國兩制』下擁有的權力來縮小極端勢力的活動空間,與特區政府和『愛國愛港』力量加強協作來『孤立』他們,強化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及加強『愛國愛港』力量的團結性、戰鬥力和群眾支持基礎來『邊緣化』他們。」他認為中央擁有的權力頗為廣泛,譬如通過釋法(基本法第74條)可大為減少立會拉布行為,中央亦可向特首發出指令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行為,甚至將一些全國性法律引用到香港。
從電視發牌,到撤換局長,到港大「等埋副校」事件可見,政府罔顧權力的道德基礎,有權盡用,實質在破壞制度設計的誠信、客觀、公開、透明等精神,令政權最終失去正當性。在禮崩樂壞之際,如果中央再向梁振英放權,為的是與反對力量堅決鬥爭(王光亞語),香港將進入怎樣的處境?但如果讀過Gladwell此書,知道滿身病痛的歌利亞一動真格與大衛決戰,便踏上衰敗之路,我們還是拭目以待。
陳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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