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7-余杰:習近平比朱元璋狠毒嗎?
余杰:習近平比朱元璋狠毒嗎?
23:29 27/10/2015
■明史學者吳晗本以為能夠以批判朱元璋的獨裁暴政的《朱元璋傳》取悅毛澤東。
習近平的反腐運動,效仿的對象除了毛澤東以外,還有明太祖朱元璋。而毛澤東生前也最為欣賞跟他一樣從農民和草莽變成皇帝的朱元璋。
一九四八年,明史學者吳晗到河北西柏坡拜見毛澤東,呈送《朱元璋傳》手稿。吳晗的著作以批判朱元璋的獨裁暴政來影射毛的對頭蔣介石,以為能夠以此取悅毛。誰知毛澤東最欣賞的就是朱元璋,對吳晗的書不以為然,並命令其用「歷史唯物主義」的思想觀點加以修改。一九五五年,毛審閱該書的修改稿時,再次對吳說:「朱元璋是農民起義領袖,是應該肯定的,應該寫的好點,不要寫得那麼壞。」
一九六四年五月,毛在一次談話中又說:「《明史》我看了最生氣。明朝除了明太祖、明成祖不識字的兩個皇帝搞得比較好,明武宗、明英宗還稍好些以外,其餘的都不好,盡做壞事。」朱元璋以一個落魄的和尚,經十五載奮鬥而成帝業,讓毛聯想到自己的豐功偉業而深有感觸,並得出不要小看「大老粗」、「老粗出人物」的結論。
朱元璋迷信的特務統治、洗腦教育和苛法酷刑,更是被毛發揚光大。朱元璋奠定了用特務控制百官和百姓的統治方式,後來由錦衣衞又發展出東廠和西廠;毛的警察國家則更為隱匿而精緻,甚至讓家人之間亦彼此監視和告發。朱元璋認為對貪官使用酷刑可以根除腐敗,在各級官府公座兩側各懸掛一個塞滿草的人皮袋,也是首個對貪官使用凌遲的處決方式的帝王;毛則處決了劉青山和張子善兩名涉嫌貪污的高級官員,但這並不妨礙他本人聲色犬馬、荒淫無度。
在加拿大學者卜正民、布魯和法國學者鞏濤合著的《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一書中,有專門的章節分析朱元璋及明朝皇帝對凌遲這一酷刑的迷戀。凌遲是在遼代進入中國的刑罰實踐,在北宋被用來處罰最嚴重的犯罪,在元代進入成文法典,但直到明朝才變得常見。朱元璋認為,皇帝必須讓人恐懼,懷有邪惡企圖的人終會敗露,會受到皇帝所能設計的最嚴酷懲罰。他突破《大明律》,以彙集眾多案件的《御製大誥》頒佈天下、警示官僚。
對貪官不敢用死刑
在凌遲處決大小貪官的判決中,朱元璋承認,在他治下的不幸的墮落的時代,酷刑不可避免,凌遲是實現天下太平的一種工具。然而,他始終無法解決長期困擾司法制度的問題:腐敗並未被酷刑嚇阻,他只能逐步加重刑罰。《大誥》三編的序言結尾暗示了日益嚴峻的形勢:「嗚呼!良民君子之心,言不在多,其心善矣。兇頑之徒,雖數千萬言,終不警省,是其自取也。」
習近平向朱元璋學習,只能「畫虎不成反類犬」。習不是親自打天下的帝王,其創設和破壞制度的能力及空間都不如朱元璋那麽大。習不敢在反腐運動中對貪官使用死刑,即便是他痛恨的周永康都能免於一死,周永康的爪牙們更是獲得輕判:李春城判囚十三年、蔣潔敏判囚十六年、王永春判囚二十年、郭永祥判囚二十年。民眾普遍感到這些判決是「雷聲大雨點小」,貪官坐牢三五年就能保外就醫,這樣的懲罰對其他貪官毫無震懾作用。如果連朱元璋的凌遲、剝皮等酷刑都不能根除腐敗,習近平的輿論醜化、司法審判又怎麼能讓腐敗官員洗心革面呢?
余杰
旅美作家
23:29 27/10/2015
■明史學者吳晗本以為能夠以批判朱元璋的獨裁暴政的《朱元璋傳》取悅毛澤東。
習近平的反腐運動,效仿的對象除了毛澤東以外,還有明太祖朱元璋。而毛澤東生前也最為欣賞跟他一樣從農民和草莽變成皇帝的朱元璋。
一九四八年,明史學者吳晗到河北西柏坡拜見毛澤東,呈送《朱元璋傳》手稿。吳晗的著作以批判朱元璋的獨裁暴政來影射毛的對頭蔣介石,以為能夠以此取悅毛。誰知毛澤東最欣賞的就是朱元璋,對吳晗的書不以為然,並命令其用「歷史唯物主義」的思想觀點加以修改。一九五五年,毛審閱該書的修改稿時,再次對吳說:「朱元璋是農民起義領袖,是應該肯定的,應該寫的好點,不要寫得那麼壞。」
一九六四年五月,毛在一次談話中又說:「《明史》我看了最生氣。明朝除了明太祖、明成祖不識字的兩個皇帝搞得比較好,明武宗、明英宗還稍好些以外,其餘的都不好,盡做壞事。」朱元璋以一個落魄的和尚,經十五載奮鬥而成帝業,讓毛聯想到自己的豐功偉業而深有感觸,並得出不要小看「大老粗」、「老粗出人物」的結論。
朱元璋迷信的特務統治、洗腦教育和苛法酷刑,更是被毛發揚光大。朱元璋奠定了用特務控制百官和百姓的統治方式,後來由錦衣衞又發展出東廠和西廠;毛的警察國家則更為隱匿而精緻,甚至讓家人之間亦彼此監視和告發。朱元璋認為對貪官使用酷刑可以根除腐敗,在各級官府公座兩側各懸掛一個塞滿草的人皮袋,也是首個對貪官使用凌遲的處決方式的帝王;毛則處決了劉青山和張子善兩名涉嫌貪污的高級官員,但這並不妨礙他本人聲色犬馬、荒淫無度。
在加拿大學者卜正民、布魯和法國學者鞏濤合著的《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一書中,有專門的章節分析朱元璋及明朝皇帝對凌遲這一酷刑的迷戀。凌遲是在遼代進入中國的刑罰實踐,在北宋被用來處罰最嚴重的犯罪,在元代進入成文法典,但直到明朝才變得常見。朱元璋認為,皇帝必須讓人恐懼,懷有邪惡企圖的人終會敗露,會受到皇帝所能設計的最嚴酷懲罰。他突破《大明律》,以彙集眾多案件的《御製大誥》頒佈天下、警示官僚。
對貪官不敢用死刑
在凌遲處決大小貪官的判決中,朱元璋承認,在他治下的不幸的墮落的時代,酷刑不可避免,凌遲是實現天下太平的一種工具。然而,他始終無法解決長期困擾司法制度的問題:腐敗並未被酷刑嚇阻,他只能逐步加重刑罰。《大誥》三編的序言結尾暗示了日益嚴峻的形勢:「嗚呼!良民君子之心,言不在多,其心善矣。兇頑之徒,雖數千萬言,終不警省,是其自取也。」
習近平向朱元璋學習,只能「畫虎不成反類犬」。習不是親自打天下的帝王,其創設和破壞制度的能力及空間都不如朱元璋那麽大。習不敢在反腐運動中對貪官使用死刑,即便是他痛恨的周永康都能免於一死,周永康的爪牙們更是獲得輕判:李春城判囚十三年、蔣潔敏判囚十六年、王永春判囚二十年、郭永祥判囚二十年。民眾普遍感到這些判決是「雷聲大雨點小」,貪官坐牢三五年就能保外就醫,這樣的懲罰對其他貪官毫無震懾作用。如果連朱元璋的凌遲、剝皮等酷刑都不能根除腐敗,習近平的輿論醜化、司法審判又怎麼能讓腐敗官員洗心革面呢?
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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