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Will Self:浪漫愛情的假象
Will Self:浪漫愛情的假象
2016 年 12 月 08 日
評台
很多人已拋開對浪漫愛情的神聖幻想,但有其他事情倒使我們更肯定地擁抱它
我的新婚儀式如同很多人一樣,主要選讀的經文來自聖保羅的《哥林多前書》。經文大家必定認識,就是與信、望和愛有關的那一段:「愛是堅忍的,仁慈的;有愛就不嫉妒,不自誇,不驕傲,不做鹵莽的事,不自私,不輕易動怒,不記住別人的過錯,不喜歡不義,只喜愛真理。愛能包容一切,對一切有信心,對一切有盼望,能忍受一切。」[1]
實情是,我們那場婚禮頗為傳統,因此選讀的版本來自英王欽定本,而「愛」(Love)一字則以「仁愛」(Charity)一詞表述[2]。這個語意變化頗為重要,因今天我們理解由性伴侶互相委身而產生的愛情,其實與不同方式的仁愛相差不少。當牧師誦讀「然而,信心、盼望,和愛這三樣是永存的,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愛」時,我們不會認為這是無私的奉獻過程。相反,我們一邊看着新人站在聖壇前牽着手,就會一邊思想這種被稱為「浪漫愛情」的現象如何相對地轉瞬即逝;就算婚姻普遍的年期已經夠短了,也是會這樣想。我們會問:他們能否維持下去?雙方愛對方夠多嗎?生活困難時,就算不是愛情本身,對愛情的記憶能否延續?
英格蘭公教會的婚禮很奇怪,因為沒錯,現代的儀式已拋棄在我首段可悲地短暫的婚姻前所訂下的嚴格禁令。會眾不會再記得設立婚姻是為了「生育」,以及「為使夫婦同居,用忠心忍耐完成上帝造男造女的妙意,使他們同享聖潔美滿的生活」[3]。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充滿感情,聽起來更令人輕鬆愉快的版本:「婚姻的恩典是使夫妻二人得在充滿歡愉和溫情的肉身結合中一起生活,忠誠相守,直至終身」[4]。我會說,這是個有點幼稚但引人的估算,目的是要看看我們這群思想前衛,被寵壞,精於性事且要即時獲滿足的人成功維持婚姻的能力。
有很多因素令婚姻由法律上的情感鎮靜劑變成快樂地肯定人類性慾的過程,當中少不得女性社會地位的改變。然而我認為更明顯的,是我們對浪漫愛情的看法有所改變。如果說人們失去宗教熱情,因此更會選擇以浪漫愛情的形式去追求超越以至不朽,這說法未免有點老生常談,但兩種感覺的確有交織之處。
對很多人來說,去宣稱浪漫愛情有其歷史或顯得奇怪。畢竟,就算我們如何去談論人類奇特且詭異的存在,有一樣事物似乎可以確定,而那就是人性。如果人性是指已深植於我們的特質,它就不會有歷史,因為人類的生理構造已有二十多萬年沒有改變;但我們對人性的感覺則不停改變,且變化多樣。如果說浪漫愛情是中世紀產物,由一群富情感的樂師懷抱着某種人類文化演變的過程,穿州過省來傳播,我們就似乎忽視了萬千個更早的人心裡的細膩情感。難道埃及妖后不愛安東尼嗎?亞當與夏娃呢?在不同時刻,我們都會對某人有種狂野而且不實的情愛,感覺甚至深入骨髓;而有一部分是種不可抗拒的意識,令我們意會到渴求浪漫愛情的過程可以從根本上去建構我們是誰,以及一路以來如何為人。
這很自然地讓我們看到每人精神錯亂的一面。佛洛伊德對浪漫愛情的暗淡看法是,那是一種迷亂的狀態,利用一種與基因無關但無法阻擋的進化過程,持續讓該狀態發生於我們每一個可悲的個體身上。就此,他只是跟隨叔本華所言,後者無懼譏諷,這樣去看最漂亮和誘人的女性:「她們會在身體配上武器和工具保護自身的存在,而配上的年期只須符合她所要求的……如同雌蟻交配後失去翅膀一樣,因為翅膀對生育來說是多餘甚至危險,所以大部分女士誕下一兩個小孩後就不再美麗,原因也可能如此」[5]。
任何社會生物學的說法,包括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優生學(eugenics),以至本時代的進化心理學(evolutionary psychology),都會顯示一種甚具張力的簡化傾向:把性愛野性的一面狠狠地砸在眼前,不論我們如何小心地脫掉愛人的內衣亦然。但真的,社會生物學家和載於英王欽定本的傳統聖公會婚禮儀節實在互為一致;兩者透過堅持「生育」及「節制」,把談情接吻等親密事都壓了下去。確實說,今天我們很多在愛情生活共同擁有的問題,都是源自於不願接受自己本身。我們以薄如輕絲的禮服裹着愛人,吐露漫不經心的情感,已顯得大家都想要那對危險且多餘的翅膀,而且是天使那一對而非雌蟻的。
但即使基督宗教或許看浪漫愛情過於二元,如果把我們二分成到處留情的大猩猩或追求生育的聖人,這至少給我們一個指標以調節生活。尋歡太多?最好就禁慾一下,上數次教堂或許可幫你控制,除非你認為馬利亞的大肚子或詭異的聖靈感孕能挑逗你。禁慾太多?那就上床造人數年,直至歲月讓對方姿色不再為止……
這樣說很坦白,但選取無神論者佛洛伊德的觀點並不見得輕鬆一點。他的觀點似乎是,浪漫愛情是某種戀物的情感,會萃取我們多重而任性的原始慾望,再吝嗇地灌注到婚姻的聖杯裡。這話說得不錯,但雖然理論上可透過直接把慾望置於意識表層的過程,繼而化解自己的慾望,我們其實不太清楚如果深刻地接受自己野性的一面,會否就真的有助我們變得更有人性。可以說,1960年代性解放的最大受害者就是一群脆弱的少女,因平等之名被迫賣淫,如同父權制度基於相反的理由封閉她們一樣。佛落伊德對於狗隻互相嗅着性器官及肛門的過程情有獨鍾,如果我沒理解錯,他於《文明及其不滿》一書曾提及,任何所謂人類進步的時刻,不論使用雙足生活抑或建造大橋,都是我們力求撇除上述那種糟糕地互相嗅着的過程。
我不知你怎麼想,但在這個又大,又翠綠,又不停生養的地球生活多年,我不禁開始覺得,要不去相信性慾是有難度的,遑論浪漫愛情本身。就把這個話題束之高閣?讓對方作主動?我不認為如此……這樣實在很荒謬,一點也不合自然的本性。
我並不是說我被壓抑的程度如同羅斯金一樣;他在新婚之夜被年輕新娘的陰毛嚇怕了,因此畏懼得要終生獨身[6]。但這種追求年輕女性陰部光滑的現代潮流,無論如何都絕對值得我們深思。生物學指出,人踏進成年而失去孩童特質,這代表他有能力適應環境;與其說三歲定八十,每個人其實有能力去學習。然而,大眾自願追求陰部脫毛直至成年,這現象難道不是說一眾年輕女子正在彼此提點,男人本身就有戀童癖?
或許這是事實,因為當你停下來去思想一堆我們視為浪漫的行為,不論是寫情書或是創造一堆暱稱,都是很小孩的行動。浪漫如果不是小孩式的幻想,又是什麼?
我一生曾有過六段浪漫的愛情,三是與女人,兩次與男人,還有一次是與一隻狗。稍後我才會談與狗那一段,那對我甚有啟發,但首先讓我們嘗試更深入分析這種「正在戀愛中」的想法。古希臘人會分清楚情慾的愛及普世的愛,即Eros與Agape。Agape最初代表一切的親密關係,進而代表某種無條件及普世的愛,這樣說來,它與聖保羅所提出的慈愛頗為近似。Agape和Eros皆不完全等於我們所想的基督徒無私奉獻的表現,又或人們瘋狂地在尋索自我的激情過程。不過我會說,今天人類情感世界的特徵是充滿多重連續或同期的短暫關係,因此要清楚區別Agape和Eros其實頗不可能。我們要問,今天現代世界充滿乾柴烈火,無處不在的交友平台究竟會否令人際關係有隨時擦槍走火的危機,讓Eros和Agape煙消雲散。
華格納的歌劇《特里斯坦與伊索德》常被稱為浪漫主義的巔峰。兩位不幸地互通私情的戀人寧願殉情,也不願被傳統禮教的枷鎖迫使分開。橋段夠令人熟悉了,而表達方式自古到今以成千上萬計,由民歌、敘事曲及詩章一直演變成今日流行榜的大熱歌曲及電視劇。對特伊二人來說,消亡只是小意思,既然他們在黑夜和死亡的領域注定永遠一起,何不在消逝一刻長相廝守,活現並超越永恆?一段完全的浪漫愛情就是這樣,沒有其他,反正如果人生無法在茫茫人海遇上真命天子,身心靈就是一場悲劇。因此如果人能肯定這份愛是不朽,這就是最成功的事,即使要同赴死路,也是如此。
這不荒謬嗎?今天指導人際關係的忠告無數,加上我們會用理性和成本效益等眼光去看人類的互動,如果有人用這般自我毀滅及摧殘的角度去看人生的意義,就實在很荒謬。那些想法有意義嗎?人(遑論所有人)在世的唯一目標,是否真的只是去找某個為自己而被神秘設立的個體,然後以同樣神秘的方式與他們結合,從而化為一團超越時空的情感?
如果現代的浪漫就只是這些,仍然是這些華格納式的自我否定場面,可被那些明白人生須自己主宰的人立刻看破,我想我們現在已撇走浪漫的假象。但浪漫意識如同最強大的意識形態一樣,適應了下來,影響遍及全球,並且有方法與《世界人權公約》並駕齊驅。
浪漫一族的激進分子會犯下可被開脫的所謂「激情罪行」(Crime Passionnel)[7]。我們從不抨擊已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所以即使他們埋怨任何影響自身命運的事,例如婚盟和那位既麻煩又高貴的對方,我們也很難去評斷他們。我們對於誠信問題有毛病的人所發出的苛責,永遠不會扯到那些花花公子身上,而且是永遠不會,反正如同經上所記:「你們不要評斷別人,免得你們被審判。」[8]既然人們在浪漫愛情得獎的機會絕無僅有,因此站在高地評斷的人大多通常正失戀,一邊單純地等待愛火點燃,但還是會積極去拈花惹草。
因此,浪漫愛情是如此扭曲道德判斷的:它不停要求我們建構並維繫專一的關係,並隔開其他情感區域,就算後者能夠促使自己開花結果亦然。人口與科技則互相影響:當人越趨長壽,懷孕年齡可一再後移,我們要說服自己「這次就是真愛」就更難,特別是已經不下十數次和自己如此說的時候。除了自己,世上無人懂得何謂愛,而成千上萬戲劇、電影和書籍已預言愛情將臨到自己身上。
如果浪漫愛情以往只是狂亂而毫無章法,今天就得符合人權的法則。這是對的:它要你如同今天對待同事一樣,對它保持帶有距離的尊重,以善待這個已經迷惑你的巫師或妖后。世界會認清哪些愛情只得瘋狂、激情但不會延續,所以我們得維持最理想的做法。有很多人已經說,核心家庭與一段段短暫婚姻兩種價值在這個世代同時存在,會令伴侶有太多壓力,因為我們要對方既自制又奔放,同時又是好友和情人。但事實上更糟糕,因為我們要求這種親密關係要偉大得可盛載永恆,同時又顯得微不足道以維持一切如常。我們想在性高潮時與對方同生共死,但一覺醒來,對方就得煮雞蛋烘麵包去弄早點。
這樣弄下去一定失敗,也是我所感受的:失敗收場。剛才已提過,我曾與三個女人,兩個男人和一隻狗相愛。我不會評論與人發生的那些,始終我需要保持合宜,但與狗一起的日子則甚有啟發性。很明顯,雖然我們同睡一床,但這段關係除了互相摟抱外,並非用來獲得肉體的滿足。我借用維根斯坦的說法來說,如果認定一隻身為伴侶的狗能說話,我們不會明白牠對自己的感情,不過仍可與牠們完美相愛,反之而然[9]。物種的分別是我唯一可看到的原因,可以代替用來分隔阿伯拉特和希洛思的修道院城牆[10]。真的,我難以見到誰人面對現代愛慕之情,能不認為這是失敗的東西。我們相信所選的伴侶乃天造地設,所以代表我們其實無以選擇,也就是說我們根本未曾成功為自己選擇過。對於愛的行動,我們不停失敗,只因愛情需要我們同時無私和自我,直至自我湮滅。
浪漫愛情總是用來對一夫一妻制當頭棒喝:當你已履行誓約,你就不能逃跑,因可愛的丘彼特已挽弓把愛神之箭射穿你的心房。隨後手上的婚戒純粹是形式:「至死不渝」如何比得上永恆?但問題是,新科技以及所產生的社交媒體只是通過電腦編碼,並透過錯綜複雜的互動,就令我們覺得將要認識的對方不應只是合得來,更應是最理想的那位。心底裡,我們的理性告訴自己,確實有千千甚至萬萬位潛在的伴侶或者可以成為長期戀人,而且能快樂在一起;但如果要說我們可以有多精神分裂,就會發現整件事根本不理性。而且,這份非理性似乎連結着一個意念:我們皆獨一無二。
我同樣相信眾人皆獨一無二,但理由只是因為人總會在某時某地存在於某一角落。說到性格,恐怕從來只是看起來真實而已。而且電腦網絡最弔詭的地方是,我們透過分享共同追求的事物,去不斷說服別人自己是如何獨特。浪漫愛情可能就是如此,是一種對「絕對獨特」的渴求、慾望和激情,是一種人類本性達不到的狀態,因為本能都驅使我們成為一個樣。怪不得,我們要麼失望,要麼只得苦戀。
無法滿足的戀愛最完美,因為定義上它不會讓大家幻象破滅。我有一個朋友愛慕某位女士多年而不能自拔,曾多次追求仍然不遂,縱使對方已一而再,再而三拒絕,但他仍毫不灰心。三年過後,他終於一嘗甜頭:由於對方是音樂家,因此准許他去觀賞其演出,但清楚講明他絕不會開口與她說話。不過,雖然不可說話,但可以一周寫信一次,所以他確實不停寫信,但從無回音。從當代心理學的眼光看,我想,好聽點這是神經病,難聽一點,就是一份雙方同意的偷窺協定。我不明白究竟他的對象如何思想,或許只是她的方法用以安頓某個自己覺得危險的人,我希望不是吧。
我朋友的處境令我記起猶太神話裡的Tzadikim Nistarim,即是「三十六個義人」[11]。我們不會知道他們的存在,而他們彼此之間也不知道。有人死亡的時候,會有神祕的儀式在其身上發生,而那些義人的角色就是在上帝眼目前肯定死者是一個人;他們只須單單存在,便可完成任務。同樣地,我們相信在浪漫愛情裡,世上彷似有三十六個無法得到的戀人,他們的角色就是……在愛神丘比特眼前肯定人類無法止息的渴望,而這種信念比去相信共產主義的烏托邦,又或市場無形之手的信念要來得更頑強。
只有無法得到的戀人才能擔當這個角色。何解?為何
那些既完美又彼此相愛的情侶不能啟迪我們?原因很明顯:他們對彼此的愛,就是如上述般互相肯定着對方。他們是個不停盛載着對方的容器,一滴愛也不剩,所以不會留給我們任何東西。
不過如果認為宗教上虔誠的人無法自行處理浪漫愛情或性愛,我想這也是不對的。前坎特伯利大主教羅雲‧威廉士曾於1989年寫了一篇優美的文章,名為《身體的恩典》,這是他對聖公會就男同志神職人員一事的紛爭所作的回應。威廉士於文章提出一種對婚姻的看法,認為婚姻是達致身、心、靈美滿契合的最佳可行途徑,而「身」乃最關鍵。威廉士如此描述性愛:「對我來說,如果要讓我的身體成為喜樂的泉源,歸途的盡處,身體就必須為別人存在,讓他們去感受,接納,養育。這代表奉獻自己,讓對方能藉自己締造喜樂。」[12]對威廉士來說,容許我們照愛人心目中的形象被模造是可怕的事,只有投入長遠並互相委身的婚姻,才能讓我們在某個框框內無拘無束。
這是個很吸引,甚至動人的說法,但當然對威廉士來說,可行的原因是因為這樣可以表喻上帝對世人的愛。回想一下,上帝完全並無條件愛我們,這是他賜予我們的恩典的本質。相對而言,我們的愛人如同小神明一樣,他們透過仰慕我們的特質以及那個自己根本未必滿意的身體,來賞賜恩典。
問題是,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選取了聖保羅《哥林多前書》那段經文,但其實都不信上帝。對於我們來說,愛本身就「能包容一切,對一切有信心,對一切有盼望,能忍受一切。」我敢打賭,這就是為何英王欽定本與現代譯本之間會發生語意的分別。我們不會於壇下敬拜某位仁愛而全能的上帝,反而屈膝於一位善變的神明,而他總會因着我們對愛情無法緩解的渴望而譏笑我們。水泥上確可種出鮮花,而我想你也會同意,很多時鷹派和鴿派雙方也要共同翱翔。
因此結論必然是:如果無法與所愛的一起,就愛與你一起的人吧[13]。因為我們得承認,那位無可能出現的獨一所愛,只是完全由你的慾望所模塑出來的一個人。但對於與你一起的人,我相信你也會同意,縱使你未必愛他們這麼多,但他們完全配得起你的仁愛。
譯註:
[1]聖經《哥林多前書》第13章4-7節。作者原文選取較為意譯的「英文標準版本」(English Standard Version),譯者嘗試保持其格調,採用較能達意的「現代中文譯本」。
[2]英王欽定本原文是“Charity suffereth long, and is kind; charity envieth not; charity vaunteth not itself, is not puffed up…”。
[3]譯文採自《公禱書》,新加坡基督徒學術推進會出版,1956年。
[4]參香港聖公會網頁有關「婚禮」一頁「什麼是婚姻?」一欄,當中引用《婚姻聖禮第二式》,亦即原文所引的段落。
[5]參叔本華《論女人》一文,譯者自行翻譯。
[6]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是一名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藝術家,不論繪畫、文學以至社會思想皆有涉獵,唯婚姻生活並不完美,無法與其妻艾菲‧格蕾(Elfie Gray, 1828-1897)圓房,招致婚姻無效,離婚收場。傳記難免穿鑿附會,一說確因陰毛而懼,一說是經血,也有說法指事件純屬不幸。
[7]激情罪行(Crime passionnel)本意指一些因情感衝動犯下的罪行,某些國家(如英法兩國)會視該等衝動為可影響刑責的因素,作者借用此詞並引伸其義。
[8]聖經《馬太福音》7章1節,作者採用英王欽定本,譯者採用「和合本修訂版」。
[9]參維根斯坦《哲學研究》。他提出語言和生活方式緊緊相關,如無法理解生活方式,即使說着同一種語言也無法達意。他以獅子作喻,指就算獅子說人話,溝通也無法達成,因我們從不理解獅子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觀。作者採納其想法,對象換了是狗。
[10]阿伯拉特與希洛思(Abelard and Heloise)分別是中世紀法國的哲學家和作家,其愛情故事引人入勝,當中後者的思想大膽,力求女性之於男女關係更為自主,無須被婚姻束縛,可謂女性主義的濫觴。
[11]「三十六個義人」是猶大神話,來源已不可考,有說這種義人觀源自《創世記》上帝滅所多瑪的故事,上帝指如該城有五十名義人,則不會毀滅之,見《創世記》18章26節。
[12]譯者自行翻譯。
[13]原文為英美樂隊Crosby, Stills, Nash & Young的歌曲“Love the One You’re With”。有關歌詞橫跨文章兩段,英文詮釋也不一而足,譯者盡量意譯:
“And there’s a rose in a fisted glove,
and the eagle flies with the dove.
And if you can’t be, with the one you love,
honey, love the one you’re with.”
文:Will Self
譯:Roger 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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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電視劇《太陽的後裔》劇照
2016 年 12 月 08 日
評台
很多人已拋開對浪漫愛情的神聖幻想,但有其他事情倒使我們更肯定地擁抱它
我的新婚儀式如同很多人一樣,主要選讀的經文來自聖保羅的《哥林多前書》。經文大家必定認識,就是與信、望和愛有關的那一段:「愛是堅忍的,仁慈的;有愛就不嫉妒,不自誇,不驕傲,不做鹵莽的事,不自私,不輕易動怒,不記住別人的過錯,不喜歡不義,只喜愛真理。愛能包容一切,對一切有信心,對一切有盼望,能忍受一切。」[1]
實情是,我們那場婚禮頗為傳統,因此選讀的版本來自英王欽定本,而「愛」(Love)一字則以「仁愛」(Charity)一詞表述[2]。這個語意變化頗為重要,因今天我們理解由性伴侶互相委身而產生的愛情,其實與不同方式的仁愛相差不少。當牧師誦讀「然而,信心、盼望,和愛這三樣是永存的,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愛」時,我們不會認為這是無私的奉獻過程。相反,我們一邊看着新人站在聖壇前牽着手,就會一邊思想這種被稱為「浪漫愛情」的現象如何相對地轉瞬即逝;就算婚姻普遍的年期已經夠短了,也是會這樣想。我們會問:他們能否維持下去?雙方愛對方夠多嗎?生活困難時,就算不是愛情本身,對愛情的記憶能否延續?
英格蘭公教會的婚禮很奇怪,因為沒錯,現代的儀式已拋棄在我首段可悲地短暫的婚姻前所訂下的嚴格禁令。會眾不會再記得設立婚姻是為了「生育」,以及「為使夫婦同居,用忠心忍耐完成上帝造男造女的妙意,使他們同享聖潔美滿的生活」[3]。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充滿感情,聽起來更令人輕鬆愉快的版本:「婚姻的恩典是使夫妻二人得在充滿歡愉和溫情的肉身結合中一起生活,忠誠相守,直至終身」[4]。我會說,這是個有點幼稚但引人的估算,目的是要看看我們這群思想前衛,被寵壞,精於性事且要即時獲滿足的人成功維持婚姻的能力。
有很多因素令婚姻由法律上的情感鎮靜劑變成快樂地肯定人類性慾的過程,當中少不得女性社會地位的改變。然而我認為更明顯的,是我們對浪漫愛情的看法有所改變。如果說人們失去宗教熱情,因此更會選擇以浪漫愛情的形式去追求超越以至不朽,這說法未免有點老生常談,但兩種感覺的確有交織之處。
對很多人來說,去宣稱浪漫愛情有其歷史或顯得奇怪。畢竟,就算我們如何去談論人類奇特且詭異的存在,有一樣事物似乎可以確定,而那就是人性。如果人性是指已深植於我們的特質,它就不會有歷史,因為人類的生理構造已有二十多萬年沒有改變;但我們對人性的感覺則不停改變,且變化多樣。如果說浪漫愛情是中世紀產物,由一群富情感的樂師懷抱着某種人類文化演變的過程,穿州過省來傳播,我們就似乎忽視了萬千個更早的人心裡的細膩情感。難道埃及妖后不愛安東尼嗎?亞當與夏娃呢?在不同時刻,我們都會對某人有種狂野而且不實的情愛,感覺甚至深入骨髓;而有一部分是種不可抗拒的意識,令我們意會到渴求浪漫愛情的過程可以從根本上去建構我們是誰,以及一路以來如何為人。
這很自然地讓我們看到每人精神錯亂的一面。佛洛伊德對浪漫愛情的暗淡看法是,那是一種迷亂的狀態,利用一種與基因無關但無法阻擋的進化過程,持續讓該狀態發生於我們每一個可悲的個體身上。就此,他只是跟隨叔本華所言,後者無懼譏諷,這樣去看最漂亮和誘人的女性:「她們會在身體配上武器和工具保護自身的存在,而配上的年期只須符合她所要求的……如同雌蟻交配後失去翅膀一樣,因為翅膀對生育來說是多餘甚至危險,所以大部分女士誕下一兩個小孩後就不再美麗,原因也可能如此」[5]。
任何社會生物學的說法,包括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優生學(eugenics),以至本時代的進化心理學(evolutionary psychology),都會顯示一種甚具張力的簡化傾向:把性愛野性的一面狠狠地砸在眼前,不論我們如何小心地脫掉愛人的內衣亦然。但真的,社會生物學家和載於英王欽定本的傳統聖公會婚禮儀節實在互為一致;兩者透過堅持「生育」及「節制」,把談情接吻等親密事都壓了下去。確實說,今天我們很多在愛情生活共同擁有的問題,都是源自於不願接受自己本身。我們以薄如輕絲的禮服裹着愛人,吐露漫不經心的情感,已顯得大家都想要那對危險且多餘的翅膀,而且是天使那一對而非雌蟻的。
但即使基督宗教或許看浪漫愛情過於二元,如果把我們二分成到處留情的大猩猩或追求生育的聖人,這至少給我們一個指標以調節生活。尋歡太多?最好就禁慾一下,上數次教堂或許可幫你控制,除非你認為馬利亞的大肚子或詭異的聖靈感孕能挑逗你。禁慾太多?那就上床造人數年,直至歲月讓對方姿色不再為止……
這樣說很坦白,但選取無神論者佛洛伊德的觀點並不見得輕鬆一點。他的觀點似乎是,浪漫愛情是某種戀物的情感,會萃取我們多重而任性的原始慾望,再吝嗇地灌注到婚姻的聖杯裡。這話說得不錯,但雖然理論上可透過直接把慾望置於意識表層的過程,繼而化解自己的慾望,我們其實不太清楚如果深刻地接受自己野性的一面,會否就真的有助我們變得更有人性。可以說,1960年代性解放的最大受害者就是一群脆弱的少女,因平等之名被迫賣淫,如同父權制度基於相反的理由封閉她們一樣。佛落伊德對於狗隻互相嗅着性器官及肛門的過程情有獨鍾,如果我沒理解錯,他於《文明及其不滿》一書曾提及,任何所謂人類進步的時刻,不論使用雙足生活抑或建造大橋,都是我們力求撇除上述那種糟糕地互相嗅着的過程。
我不知你怎麼想,但在這個又大,又翠綠,又不停生養的地球生活多年,我不禁開始覺得,要不去相信性慾是有難度的,遑論浪漫愛情本身。就把這個話題束之高閣?讓對方作主動?我不認為如此……這樣實在很荒謬,一點也不合自然的本性。
我並不是說我被壓抑的程度如同羅斯金一樣;他在新婚之夜被年輕新娘的陰毛嚇怕了,因此畏懼得要終生獨身[6]。但這種追求年輕女性陰部光滑的現代潮流,無論如何都絕對值得我們深思。生物學指出,人踏進成年而失去孩童特質,這代表他有能力適應環境;與其說三歲定八十,每個人其實有能力去學習。然而,大眾自願追求陰部脫毛直至成年,這現象難道不是說一眾年輕女子正在彼此提點,男人本身就有戀童癖?
或許這是事實,因為當你停下來去思想一堆我們視為浪漫的行為,不論是寫情書或是創造一堆暱稱,都是很小孩的行動。浪漫如果不是小孩式的幻想,又是什麼?
我一生曾有過六段浪漫的愛情,三是與女人,兩次與男人,還有一次是與一隻狗。稍後我才會談與狗那一段,那對我甚有啟發,但首先讓我們嘗試更深入分析這種「正在戀愛中」的想法。古希臘人會分清楚情慾的愛及普世的愛,即Eros與Agape。Agape最初代表一切的親密關係,進而代表某種無條件及普世的愛,這樣說來,它與聖保羅所提出的慈愛頗為近似。Agape和Eros皆不完全等於我們所想的基督徒無私奉獻的表現,又或人們瘋狂地在尋索自我的激情過程。不過我會說,今天人類情感世界的特徵是充滿多重連續或同期的短暫關係,因此要清楚區別Agape和Eros其實頗不可能。我們要問,今天現代世界充滿乾柴烈火,無處不在的交友平台究竟會否令人際關係有隨時擦槍走火的危機,讓Eros和Agape煙消雲散。
華格納的歌劇《特里斯坦與伊索德》常被稱為浪漫主義的巔峰。兩位不幸地互通私情的戀人寧願殉情,也不願被傳統禮教的枷鎖迫使分開。橋段夠令人熟悉了,而表達方式自古到今以成千上萬計,由民歌、敘事曲及詩章一直演變成今日流行榜的大熱歌曲及電視劇。對特伊二人來說,消亡只是小意思,既然他們在黑夜和死亡的領域注定永遠一起,何不在消逝一刻長相廝守,活現並超越永恆?一段完全的浪漫愛情就是這樣,沒有其他,反正如果人生無法在茫茫人海遇上真命天子,身心靈就是一場悲劇。因此如果人能肯定這份愛是不朽,這就是最成功的事,即使要同赴死路,也是如此。
這不荒謬嗎?今天指導人際關係的忠告無數,加上我們會用理性和成本效益等眼光去看人類的互動,如果有人用這般自我毀滅及摧殘的角度去看人生的意義,就實在很荒謬。那些想法有意義嗎?人(遑論所有人)在世的唯一目標,是否真的只是去找某個為自己而被神秘設立的個體,然後以同樣神秘的方式與他們結合,從而化為一團超越時空的情感?
如果現代的浪漫就只是這些,仍然是這些華格納式的自我否定場面,可被那些明白人生須自己主宰的人立刻看破,我想我們現在已撇走浪漫的假象。但浪漫意識如同最強大的意識形態一樣,適應了下來,影響遍及全球,並且有方法與《世界人權公約》並駕齊驅。
浪漫一族的激進分子會犯下可被開脫的所謂「激情罪行」(Crime Passionnel)[7]。我們從不抨擊已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所以即使他們埋怨任何影響自身命運的事,例如婚盟和那位既麻煩又高貴的對方,我們也很難去評斷他們。我們對於誠信問題有毛病的人所發出的苛責,永遠不會扯到那些花花公子身上,而且是永遠不會,反正如同經上所記:「你們不要評斷別人,免得你們被審判。」[8]既然人們在浪漫愛情得獎的機會絕無僅有,因此站在高地評斷的人大多通常正失戀,一邊單純地等待愛火點燃,但還是會積極去拈花惹草。
因此,浪漫愛情是如此扭曲道德判斷的:它不停要求我們建構並維繫專一的關係,並隔開其他情感區域,就算後者能夠促使自己開花結果亦然。人口與科技則互相影響:當人越趨長壽,懷孕年齡可一再後移,我們要說服自己「這次就是真愛」就更難,特別是已經不下十數次和自己如此說的時候。除了自己,世上無人懂得何謂愛,而成千上萬戲劇、電影和書籍已預言愛情將臨到自己身上。
如果浪漫愛情以往只是狂亂而毫無章法,今天就得符合人權的法則。這是對的:它要你如同今天對待同事一樣,對它保持帶有距離的尊重,以善待這個已經迷惑你的巫師或妖后。世界會認清哪些愛情只得瘋狂、激情但不會延續,所以我們得維持最理想的做法。有很多人已經說,核心家庭與一段段短暫婚姻兩種價值在這個世代同時存在,會令伴侶有太多壓力,因為我們要對方既自制又奔放,同時又是好友和情人。但事實上更糟糕,因為我們要求這種親密關係要偉大得可盛載永恆,同時又顯得微不足道以維持一切如常。我們想在性高潮時與對方同生共死,但一覺醒來,對方就得煮雞蛋烘麵包去弄早點。
這樣弄下去一定失敗,也是我所感受的:失敗收場。剛才已提過,我曾與三個女人,兩個男人和一隻狗相愛。我不會評論與人發生的那些,始終我需要保持合宜,但與狗一起的日子則甚有啟發性。很明顯,雖然我們同睡一床,但這段關係除了互相摟抱外,並非用來獲得肉體的滿足。我借用維根斯坦的說法來說,如果認定一隻身為伴侶的狗能說話,我們不會明白牠對自己的感情,不過仍可與牠們完美相愛,反之而然[9]。物種的分別是我唯一可看到的原因,可以代替用來分隔阿伯拉特和希洛思的修道院城牆[10]。真的,我難以見到誰人面對現代愛慕之情,能不認為這是失敗的東西。我們相信所選的伴侶乃天造地設,所以代表我們其實無以選擇,也就是說我們根本未曾成功為自己選擇過。對於愛的行動,我們不停失敗,只因愛情需要我們同時無私和自我,直至自我湮滅。
浪漫愛情總是用來對一夫一妻制當頭棒喝:當你已履行誓約,你就不能逃跑,因可愛的丘彼特已挽弓把愛神之箭射穿你的心房。隨後手上的婚戒純粹是形式:「至死不渝」如何比得上永恆?但問題是,新科技以及所產生的社交媒體只是通過電腦編碼,並透過錯綜複雜的互動,就令我們覺得將要認識的對方不應只是合得來,更應是最理想的那位。心底裡,我們的理性告訴自己,確實有千千甚至萬萬位潛在的伴侶或者可以成為長期戀人,而且能快樂在一起;但如果要說我們可以有多精神分裂,就會發現整件事根本不理性。而且,這份非理性似乎連結着一個意念:我們皆獨一無二。
我同樣相信眾人皆獨一無二,但理由只是因為人總會在某時某地存在於某一角落。說到性格,恐怕從來只是看起來真實而已。而且電腦網絡最弔詭的地方是,我們透過分享共同追求的事物,去不斷說服別人自己是如何獨特。浪漫愛情可能就是如此,是一種對「絕對獨特」的渴求、慾望和激情,是一種人類本性達不到的狀態,因為本能都驅使我們成為一個樣。怪不得,我們要麼失望,要麼只得苦戀。
無法滿足的戀愛最完美,因為定義上它不會讓大家幻象破滅。我有一個朋友愛慕某位女士多年而不能自拔,曾多次追求仍然不遂,縱使對方已一而再,再而三拒絕,但他仍毫不灰心。三年過後,他終於一嘗甜頭:由於對方是音樂家,因此准許他去觀賞其演出,但清楚講明他絕不會開口與她說話。不過,雖然不可說話,但可以一周寫信一次,所以他確實不停寫信,但從無回音。從當代心理學的眼光看,我想,好聽點這是神經病,難聽一點,就是一份雙方同意的偷窺協定。我不明白究竟他的對象如何思想,或許只是她的方法用以安頓某個自己覺得危險的人,我希望不是吧。
我朋友的處境令我記起猶太神話裡的Tzadikim Nistarim,即是「三十六個義人」[11]。我們不會知道他們的存在,而他們彼此之間也不知道。有人死亡的時候,會有神祕的儀式在其身上發生,而那些義人的角色就是在上帝眼目前肯定死者是一個人;他們只須單單存在,便可完成任務。同樣地,我們相信在浪漫愛情裡,世上彷似有三十六個無法得到的戀人,他們的角色就是……在愛神丘比特眼前肯定人類無法止息的渴望,而這種信念比去相信共產主義的烏托邦,又或市場無形之手的信念要來得更頑強。
只有無法得到的戀人才能擔當這個角色。何解?為何
那些既完美又彼此相愛的情侶不能啟迪我們?原因很明顯:他們對彼此的愛,就是如上述般互相肯定着對方。他們是個不停盛載着對方的容器,一滴愛也不剩,所以不會留給我們任何東西。
不過如果認為宗教上虔誠的人無法自行處理浪漫愛情或性愛,我想這也是不對的。前坎特伯利大主教羅雲‧威廉士曾於1989年寫了一篇優美的文章,名為《身體的恩典》,這是他對聖公會就男同志神職人員一事的紛爭所作的回應。威廉士於文章提出一種對婚姻的看法,認為婚姻是達致身、心、靈美滿契合的最佳可行途徑,而「身」乃最關鍵。威廉士如此描述性愛:「對我來說,如果要讓我的身體成為喜樂的泉源,歸途的盡處,身體就必須為別人存在,讓他們去感受,接納,養育。這代表奉獻自己,讓對方能藉自己締造喜樂。」[12]對威廉士來說,容許我們照愛人心目中的形象被模造是可怕的事,只有投入長遠並互相委身的婚姻,才能讓我們在某個框框內無拘無束。
這是個很吸引,甚至動人的說法,但當然對威廉士來說,可行的原因是因為這樣可以表喻上帝對世人的愛。回想一下,上帝完全並無條件愛我們,這是他賜予我們的恩典的本質。相對而言,我們的愛人如同小神明一樣,他們透過仰慕我們的特質以及那個自己根本未必滿意的身體,來賞賜恩典。
問題是,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選取了聖保羅《哥林多前書》那段經文,但其實都不信上帝。對於我們來說,愛本身就「能包容一切,對一切有信心,對一切有盼望,能忍受一切。」我敢打賭,這就是為何英王欽定本與現代譯本之間會發生語意的分別。我們不會於壇下敬拜某位仁愛而全能的上帝,反而屈膝於一位善變的神明,而他總會因着我們對愛情無法緩解的渴望而譏笑我們。水泥上確可種出鮮花,而我想你也會同意,很多時鷹派和鴿派雙方也要共同翱翔。
因此結論必然是:如果無法與所愛的一起,就愛與你一起的人吧[13]。因為我們得承認,那位無可能出現的獨一所愛,只是完全由你的慾望所模塑出來的一個人。但對於與你一起的人,我相信你也會同意,縱使你未必愛他們這麼多,但他們完全配得起你的仁愛。
譯註:
[1]聖經《哥林多前書》第13章4-7節。作者原文選取較為意譯的「英文標準版本」(English Standard Version),譯者嘗試保持其格調,採用較能達意的「現代中文譯本」。
[2]英王欽定本原文是“Charity suffereth long, and is kind; charity envieth not; charity vaunteth not itself, is not puffed up…”。
[3]譯文採自《公禱書》,新加坡基督徒學術推進會出版,1956年。
[4]參香港聖公會網頁有關「婚禮」一頁「什麼是婚姻?」一欄,當中引用《婚姻聖禮第二式》,亦即原文所引的段落。
[5]參叔本華《論女人》一文,譯者自行翻譯。
[6]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是一名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藝術家,不論繪畫、文學以至社會思想皆有涉獵,唯婚姻生活並不完美,無法與其妻艾菲‧格蕾(Elfie Gray, 1828-1897)圓房,招致婚姻無效,離婚收場。傳記難免穿鑿附會,一說確因陰毛而懼,一說是經血,也有說法指事件純屬不幸。
[7]激情罪行(Crime passionnel)本意指一些因情感衝動犯下的罪行,某些國家(如英法兩國)會視該等衝動為可影響刑責的因素,作者借用此詞並引伸其義。
[8]聖經《馬太福音》7章1節,作者採用英王欽定本,譯者採用「和合本修訂版」。
[9]參維根斯坦《哲學研究》。他提出語言和生活方式緊緊相關,如無法理解生活方式,即使說着同一種語言也無法達意。他以獅子作喻,指就算獅子說人話,溝通也無法達成,因我們從不理解獅子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觀。作者採納其想法,對象換了是狗。
[10]阿伯拉特與希洛思(Abelard and Heloise)分別是中世紀法國的哲學家和作家,其愛情故事引人入勝,當中後者的思想大膽,力求女性之於男女關係更為自主,無須被婚姻束縛,可謂女性主義的濫觴。
[11]「三十六個義人」是猶大神話,來源已不可考,有說這種義人觀源自《創世記》上帝滅所多瑪的故事,上帝指如該城有五十名義人,則不會毀滅之,見《創世記》18章26節。
[12]譯者自行翻譯。
[13]原文為英美樂隊Crosby, Stills, Nash & Young的歌曲“Love the One You’re With”。有關歌詞橫跨文章兩段,英文詮釋也不一而足,譯者盡量意譯:
“And there’s a rose in a fisted glove,
and the eagle flies with the dove.
And if you can’t be, with the one you love,
honey, love the one you’re with.”
文:Will Self
譯:Roger Fong
This article first appeared in Prospect Magazine www.prospectmagazine.co.uk
圖為電視劇《太陽的後裔》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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