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沈旭暉:再讀《美日安保條約》:美國會為日本出兵嗎?
沈旭暉:再讀《美日安保條約》:美國會為日本出兵嗎?
2015年12月14日
國際學海迷津
早前美國與日本重新修訂《安全防務指引》,作為《美日安保條約》的輔助,中國民族主義者特別敏感,因美國總統奧巴馬在一份正式聲明重申「美國將恪守條約義務,(條約)第五條內容覆蓋所有由日本實施行政管轄的領土,包括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這是奧巴馬自去年訪日後,第二次表態將釣魚島納入《條約》範圍,也是美國史上首名在任總統對釣魚島爭端如此表態。《美日安保條約》全稱《美利堅合眾國與日本國之間相互合作與安全保障條約》,是美國與日本在1960年簽署的互助條約,同時取代兩國在1951年舊金山和談後簽署的安全條約。《美日安保條約》核心內容一是虛的,規定美國對日本領土受「武裝進攻」時有「反應」的義務;二是實的,允許美國在日本駐軍。
然而《條約》也好、《指引》也好、《聲明》也好,當我們詳細閱讀,不難發現一切都是外交界的語言偽術,將之過分解讀,同樣也是各國政府的各取所需,其實高層對現實外交的潛規則心照不宣,只是民眾容易被牽着鼻子走而已。當中外媒體均以「美國將為日本保衞釣魚島」作頭條,甚至擔心會引發東亞局部戰爭,就似是過慮。數年前,曾長期擔任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高級國際研究學院院長的美日關係專家帕卡德(George R. Packard)在《外交事務》雜誌撰文,分析《美日安保條約》簽署的時代背景與現實意涵,就值得一讀。在他看來,《條約》本質上是美日兩國在二戰結束後,面對本國國情和東亞局勢,各取所需、利益交換的產物,作為冷戰時代「舊金山體系」的延伸發展,完全是反共需要的產品。然而在實際操作層面,特別是在二十一世紀,它和字眼清晰的北約(NATO)不同,對締約國的約束卻不明晰。
據帕卡德分析,《條約》一方面令日本免於蘇聯核威脅,另一方面使日本免於防務開支的重擔,戰後日本才能輕身上路,將主要資源集中重建經濟。關於美日經濟互助的條文,亦為日本企業進入美國市場提供基礎,進而穩定戰後的日本民主制度。對美國利益而言,《條約》令美國在亞太地區有一個長期戰略支點,在日本部署軍隊,足以監視和應對蘇聯、中國、北韓等對手的動態,也為美國全球戰略部署在東亞深化。《條約》也間接令日本經濟騰飛後發展成大龍,因為日資企業受惠於條文,而一度和美國競爭全球經濟領導地位,不過這並非本文主軸,暫且按下不表。然而,美日雙方都沒有釐清一旦日本真的受到武裝攻擊,美國具體會怎樣做,尤其是否有為日本安全而戰的義務。那《條約》真的值得日本依賴嗎?
充滿語言偽術
隨着中國崛起,外交政策愈來愈進取,「中國夢」的民族主義思潮方興未艾,日本朝野對《條約》是否可靠的爭議愈來愈多,但從美方朝野得到的訊息,卻不是那麼樂觀。美國國際法學者斯科維爾(Ryan Scoville)在自己的專頁發表連串文章,專門指出《條約》對日本的保障,其實遠遠比大眾想像的要脆弱。根據《條約》核心條款第五條的表述,當日本受到武裝攻擊時,美國所負責任是「採取措施應對」(act to meet),但據斯科維爾的法學演繹,並沒有任何「必須採取軍事行動」的規定。根據我們近年習慣了語言偽術的普通常識,「應對措施」這一概念是模糊的,範圍可以極廣,經濟制裁、外交施壓、乃至單單表示「強烈遺憾」,都可以被視作「應對」。換言之,美國從來沒有承諾會為日本而戰。幾可肯定的是,一旦日本需要作戰,美國只會根據當時的戰略情況決定如何回應,沒有任何保障可言。
斯科維爾亦提醒根據第五條,美國採取的應對措施,必須「與憲制許可和程序一致」。也就是說即使美國意圖採取軍事行動援助日本,但發動戰爭的權力在國會,同樣沒有絕對保證。《條約》保證的,只是美國在毋須國會授權的範疇作出「應對」。當我們再讀下去,第五條再規定美國採取的一切「應對」,必須按聯合國憲章向聯合國安理會報告,當聯合國安理會「為恢復與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採取行動時」,「必須停止」。換句話說,就是美國真的被日本逼得非出兵不可、也得到國會授權,但還是可以把責任推向聯合國這框架。要是中國要武力解決釣魚島問題,但美國不想真的捲進去,中美雙方在安理會內同意「談判協商恢復和平」,美國的出兵計劃就能擱置。
根據同一語言偽術原則,再回顧奧巴馬關於釣魚島爭議的表述,一方面強調釣魚島在《條約》覆蓋範圍內,另一方面又反覆聲明美國對釣魚島領土主權爭議「不持立場」,就變得容易理解。讓我們以正常人語言解讀:釣魚島目前由日本控制,所以屬於《條約》範圍內,一旦中國出兵釣魚島,美國是會有「應對」的,至於怎樣應對、國內不同單位是否同意如此「應對」、聯合國是否有更好的「應對」,就到時再算。但由於美國不會為釣魚島是否屬於日本表態,也就是說中國出兵釣魚島,完全不同北韓攻擊東京,日本不要指望美國作為盟友在上述「應對」交了功課後,會有其他後續行為,只能自求多福。
弔詭的是,中國主流媒體傾向認為奧巴馬的語言偽術,是向中國施壓的親日表現,繼而口誅筆伐;但在日本,不少學者對《條約》作出類似上述抽絲剝繭的分析後,卻對美國愈來愈不放心,認為「走數」風險極高,繼而認為安倍推行國內安保法案改革、要自衞隊解禁,都是無可厚非。說到底,美國和中國的外交政策有一點是十分類似的,就是要規避風險。一旦美軍真的與解放軍正面衝突,如何收場,就不是簡單沙盤推演可以預見,也許除特朗普(Donald Trump)外,沒有多少美國總統或總統參選人敢冒這樣的風險。要是美方在戰場內外都有必勝把握,那就是有沒有釣魚島衝突,美方自己也會行動,反正日本的持份都是有限。其實,一條條約,能維持東北亞數十年穩定,已是超額完成任務了。
沈旭暉
2015年12月14日
國際學海迷津
早前美國與日本重新修訂《安全防務指引》,作為《美日安保條約》的輔助,中國民族主義者特別敏感,因美國總統奧巴馬在一份正式聲明重申「美國將恪守條約義務,(條約)第五條內容覆蓋所有由日本實施行政管轄的領土,包括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這是奧巴馬自去年訪日後,第二次表態將釣魚島納入《條約》範圍,也是美國史上首名在任總統對釣魚島爭端如此表態。《美日安保條約》全稱《美利堅合眾國與日本國之間相互合作與安全保障條約》,是美國與日本在1960年簽署的互助條約,同時取代兩國在1951年舊金山和談後簽署的安全條約。《美日安保條約》核心內容一是虛的,規定美國對日本領土受「武裝進攻」時有「反應」的義務;二是實的,允許美國在日本駐軍。
然而《條約》也好、《指引》也好、《聲明》也好,當我們詳細閱讀,不難發現一切都是外交界的語言偽術,將之過分解讀,同樣也是各國政府的各取所需,其實高層對現實外交的潛規則心照不宣,只是民眾容易被牽着鼻子走而已。當中外媒體均以「美國將為日本保衞釣魚島」作頭條,甚至擔心會引發東亞局部戰爭,就似是過慮。數年前,曾長期擔任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高級國際研究學院院長的美日關係專家帕卡德(George R. Packard)在《外交事務》雜誌撰文,分析《美日安保條約》簽署的時代背景與現實意涵,就值得一讀。在他看來,《條約》本質上是美日兩國在二戰結束後,面對本國國情和東亞局勢,各取所需、利益交換的產物,作為冷戰時代「舊金山體系」的延伸發展,完全是反共需要的產品。然而在實際操作層面,特別是在二十一世紀,它和字眼清晰的北約(NATO)不同,對締約國的約束卻不明晰。
據帕卡德分析,《條約》一方面令日本免於蘇聯核威脅,另一方面使日本免於防務開支的重擔,戰後日本才能輕身上路,將主要資源集中重建經濟。關於美日經濟互助的條文,亦為日本企業進入美國市場提供基礎,進而穩定戰後的日本民主制度。對美國利益而言,《條約》令美國在亞太地區有一個長期戰略支點,在日本部署軍隊,足以監視和應對蘇聯、中國、北韓等對手的動態,也為美國全球戰略部署在東亞深化。《條約》也間接令日本經濟騰飛後發展成大龍,因為日資企業受惠於條文,而一度和美國競爭全球經濟領導地位,不過這並非本文主軸,暫且按下不表。然而,美日雙方都沒有釐清一旦日本真的受到武裝攻擊,美國具體會怎樣做,尤其是否有為日本安全而戰的義務。那《條約》真的值得日本依賴嗎?
充滿語言偽術
隨着中國崛起,外交政策愈來愈進取,「中國夢」的民族主義思潮方興未艾,日本朝野對《條約》是否可靠的爭議愈來愈多,但從美方朝野得到的訊息,卻不是那麼樂觀。美國國際法學者斯科維爾(Ryan Scoville)在自己的專頁發表連串文章,專門指出《條約》對日本的保障,其實遠遠比大眾想像的要脆弱。根據《條約》核心條款第五條的表述,當日本受到武裝攻擊時,美國所負責任是「採取措施應對」(act to meet),但據斯科維爾的法學演繹,並沒有任何「必須採取軍事行動」的規定。根據我們近年習慣了語言偽術的普通常識,「應對措施」這一概念是模糊的,範圍可以極廣,經濟制裁、外交施壓、乃至單單表示「強烈遺憾」,都可以被視作「應對」。換言之,美國從來沒有承諾會為日本而戰。幾可肯定的是,一旦日本需要作戰,美國只會根據當時的戰略情況決定如何回應,沒有任何保障可言。
斯科維爾亦提醒根據第五條,美國採取的應對措施,必須「與憲制許可和程序一致」。也就是說即使美國意圖採取軍事行動援助日本,但發動戰爭的權力在國會,同樣沒有絕對保證。《條約》保證的,只是美國在毋須國會授權的範疇作出「應對」。當我們再讀下去,第五條再規定美國採取的一切「應對」,必須按聯合國憲章向聯合國安理會報告,當聯合國安理會「為恢復與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採取行動時」,「必須停止」。換句話說,就是美國真的被日本逼得非出兵不可、也得到國會授權,但還是可以把責任推向聯合國這框架。要是中國要武力解決釣魚島問題,但美國不想真的捲進去,中美雙方在安理會內同意「談判協商恢復和平」,美國的出兵計劃就能擱置。
根據同一語言偽術原則,再回顧奧巴馬關於釣魚島爭議的表述,一方面強調釣魚島在《條約》覆蓋範圍內,另一方面又反覆聲明美國對釣魚島領土主權爭議「不持立場」,就變得容易理解。讓我們以正常人語言解讀:釣魚島目前由日本控制,所以屬於《條約》範圍內,一旦中國出兵釣魚島,美國是會有「應對」的,至於怎樣應對、國內不同單位是否同意如此「應對」、聯合國是否有更好的「應對」,就到時再算。但由於美國不會為釣魚島是否屬於日本表態,也就是說中國出兵釣魚島,完全不同北韓攻擊東京,日本不要指望美國作為盟友在上述「應對」交了功課後,會有其他後續行為,只能自求多福。
弔詭的是,中國主流媒體傾向認為奧巴馬的語言偽術,是向中國施壓的親日表現,繼而口誅筆伐;但在日本,不少學者對《條約》作出類似上述抽絲剝繭的分析後,卻對美國愈來愈不放心,認為「走數」風險極高,繼而認為安倍推行國內安保法案改革、要自衞隊解禁,都是無可厚非。說到底,美國和中國的外交政策有一點是十分類似的,就是要規避風險。一旦美軍真的與解放軍正面衝突,如何收場,就不是簡單沙盤推演可以預見,也許除特朗普(Donald Trump)外,沒有多少美國總統或總統參選人敢冒這樣的風險。要是美方在戰場內外都有必勝把握,那就是有沒有釣魚島衝突,美方自己也會行動,反正日本的持份都是有限。其實,一條條約,能維持東北亞數十年穩定,已是超額完成任務了。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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