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楊森:港人團結面向中共中央的全面管治

楊森:港人團結面向中共中央的全面管治
2019年11月21日


中共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本港止暴制亂手法,異常強硬,這與剛發表的四中全會治港方針有密切關係。日前剛結束的中共四中全會發表的治港方針,再加上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就治港方針的進一步說明,即所謂十權的說法,已清楚說明,中共中央已經具體提出全面管治本港的方案了,因此對港止暴制亂的方針很強硬。總括來說是主要(1)從加強法制的規管,包括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要求法院、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相互合作;(2)加強對特區的高度自治監管權;(3)制度化對特首和官員的直接指令和任免;(4)加強執法的手法,去止暴制亂;和(5)打擊外國勢力的干預。整體來說,所謂落實對港的全面管治,就是從多途徑加強一國的規範和管治,輕視兩制的高度自治。從中共中央角度看,本港社會的不穩定,不是中央近年對港的干預太多,將本港推向一國一制的路徑而引起港人不滿,而是本港自回歸20多年,中央對港過分寬鬆所致,例如基本法23條的立法,至今仍是懸空,未能落實;所以,本港社會的不穩主因,是中共中央對港規管不足,加上外國干預,有所謂顏色革命所致。筆者想在此指出,對中共中央對本港落實全面管治的方針,是不敢苟同的。


「全面管治」違一國兩制初衷

為什麼筆者不贊同上述對本港全面管治的方針呢?有以下原因:(1)違背了已故中共領導人鄧小平當年提出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50年不變的初衷。基本法於1990年頒布,而基本法是由《中英聯合聲明》衍生而來,對本港移民的衝擊比想像低,主因是中方在中英談判時明白和體會,本港與內地的體制有別。鄧小平當年提出的一國兩制構思,基本上反映了中方對中港兩地制度有異的了解和尊重。故此在中英談判時,中方是同意《逃犯條例》在1997年後是不適用於本港以外的中國地方。另一例子,當年中方是同意九七後,本港的終審庭是設於本港而非北京。當年中共中央對中港兩地體制之不同,是了解和尊重的,因此造就了本港回歸初期的安定。但近年本港形勢急變,主因是中國大國崛起,並向外推廣中國模式的體制,亦對本港本地事務不斷干預,漠視「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承諾,實令港人愈來愈對前途擔心,移民之聲因而四起。


漠視港體制特別之處  漠視年輕人訴求


(2)剛宣布的全面管治本港的方針,根本是漠視本港體制特別之處,而這正是國際社會對本港重視的地方,例如賦予本港特殊的關稅地位。再者,就算內地對外的投資,或外地對內地的投資,很多也是經本港進行的。本港體制經過多代人的努力,建立許多特殊的地方,造就了本港在國際社會的認可和競爭力。國際的政治和經濟都很現實,無基本實力本港是難以出人頭地的。本港的競爭力,就是建立在多方面的社會制度和文化特質,例如獨立和專業的法治制度、知識普及、勤奮勞動力、開放及多元化的文化、持續的政治中立的官僚科層制度、資訊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等等。日前,港澳協調小組組長韓正提出,為了止暴制亂,要求法庭、立法和行政機關配合。大律師公會隨即發表聲明提出異議。內地雖算話依法治國,但奉行的仍是人治,非港人尊重的法治。三權分立在內地至今仍受質疑,中國模式被視為較自由民主制度更優越。故法院被要求與政府施政配合。但這樣做法,本港法治制度就面臨崩潰,法治精神便會蕩然無存。本港回歸以來,中共中央聲明多次指出,支持本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今次反而是加強監視本港高度自治的權力,進一步制度化特首和官員的指令和任免,對法官任免進行備案。老實說,在多途徑加強對本港的全面管治,表面上是維護國家安全和打擊外國勢力,但實質上是無視本港社會的特質和優勢。中共中央可能相信,治亂世用重典,對港政策寧左勿右,但卻對本港形勢、社會不穩的現象,作了錯誤的判斷。很多領導人上台時,多數會說保持謙卑。但這些初衷,很多人上任後就忘記了。

(3)中共中央提出的全面管治本港的方針,根本漠視了本港年輕人的訴求。本港社會是經濟發展的地方,而政治學者朗奴.英高赫(R.Inglehart, 1997;註)根據他在40多個國家經濟體系進行的研究指出,當一個國家、社會,經過經濟發展,解決了多數人的物質需要階段,年輕一輩會有文化價值的轉移,改為追逐非物質的生活(postmaterialized),要求民主、自由,和對宗教、性別議題的容忍程度會提高。韓國1980年代的光州事件,到本港5年前的佔中運動,爭取真普選,到今夏的「反送中條例」,經歷了5個多月,五大訴求,因政府無積極回應,至今仍未停息。港澳協調小組韓正,對特首林鄭耳提面命,囑咐她與各界對話,改善民生,和致力處理本港年輕人的住屋問題。今年夏天,自反送中條例示威開始,警方除採取不合比例的暴力外,亦拘捕了數千個示威者,其中大部分是年輕的示威者。根據本地調查,大部分年輕人,均不信任中央政府,而主要的要求是爭取民主、自由等。可是中共中央對本港全面管治的方針,是注重止暴制亂,處理社會不穩的現象,而非處理導致社會不穩的原因。中共中央只懂治亂世用重典,但不要忘記大禹治水,是着重疏導,而不是建築堤壩。更令人傷感的,是特區政府只是馬首是瞻,跟隨中央將本港逐步推向一國一制,而漠視兩制的高度自治。可以說,無論特首林鄭主辦多少場與年輕人的對話會,若不理會本港年輕人的訴求,結果將會是無功而還的。


爭民主護法治保人權  促進社會公義

本港自今年夏天,如何走下去呢?本港是大部分港人的家,面對中共中央全面管治本港的方針,港人唯有加強團結,竭力維護港人的核心價值,爭取民主政制、普選特首和全部立法會議席,維護法治,保障人權自由,更要促進社會公義,關注弱勢社群,和使本港社會持續發展,保護環境等。

另方面,中共中央最好做些調查研究,而較有效的做法,是由特區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探討本港社會不穩的因素,及提出解決方法。基本上若缺乏真相,是難言社會和解的。最近監警會聘用的外國專家小組成員,也對監警會的權責有意見,認為蒐證和調查權力不足。故此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不可避免的。中共已故領導人毛澤東曾言,沒有調查研究,便沒有發言權。相信中共中央和特首林鄭,是明白箇中道理的。


港府要獨立調查、重啟政改

其次,特區政府應尊重民意重啟政制改革。筆者強調,本港推行普選特首和立法會全部議席,目的並非推行港獨,而是藉此加強特首和立法議會的認受性,以此協調社會利益和矛盾。事實可見,本港回歸至今已經歷4個特首,包括被認為「最打得」的特首林鄭。但政府管治每况愈下,市民信任日益走下坡,近月社會不安情緒日深,移民之聲又起,而主因是政治制度不民主,政府缺乏認受性所致。政府要止暴制亂的方針,不是加強警力去打壓示威者,如日前用不合比例的武力闖入中大校園,拘捕設置路障的同學,而是進行政治改革,推行真普選。

最後,本港本月底將舉行區議會選舉。筆者希望政府能中立地推行本月底的區議會選舉。本港區議會選舉自1982年起,至今仍是和平地如期地進行。本港不同政見人士,不論建制、中間或泛民的支持者,都應有機會行使投票權利。在和平競爭下,讓市民行使手中一票,表達民意。


這是自發民主運動  中央不應上綱上線

筆者想指出,本港是開放和多元化社會,不同政見和膚色的人士,均能彼此互相尊重。於困難時刻,港人更應盡量保持本港多元文化。筆者誠意希望,本港市民對已有的文化和制度,珍而重之,而對應得但仍未得的權益,如真普選,則繼續鍥而不捨地爭取。最近的調查顯示,縱使特首林鄭最新的支持度已經低過20%,支持港獨的則只有11%。因此中共中央應關注,是否仍推行高壓手段,迫令本港年輕一代,更加走向分離的邊緣,抑或尊重中港兩地的文化和社會體制的差異,繼而落實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和生命力。很清楚的,中港關係是互動的,有高度自治、民主自由、人權法治,本港共同體更有生命力,發揮一國兩制的特性,亦減少本港的分離主義,反之則加強。本港已有多名年輕人,為本港民主自由付出性命,中共中央實不應將本港社會運動上綱上線,而將之定性為受外國干預的所謂顏色革命,因為這是港人為維護法治和自由的自發民主運動。無論如何,港人會循民主、自由、法治和公義的路走下去,縱使是崎嶇一片。港人是不會放棄的。

註:Ronald Inglehart, 1997, Modernization and Postmodernization.


作者是香港大學榮譽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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