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1-紀曉風--金針集:辱警指引非神奇子彈 或引爆更多怒火

金針集:辱警指引非神奇子彈,或引爆更多怒火
紀曉風-獨眼香江
信報 2014年2月21日
http://www.hkej.com/template/dailynews/jsp/detail.jsp?dnews_id=3941&cat_id=2&title_id=664007


針對近年「鬧警察」情況增加,警隊正制訂新指引,面對辱警行為,將先勸諭和警告,之後就會拘捕。警隊「一哥」曾偉雄強調,指引針對故意妨礙警方執法的行為;為免被指侵犯表達言論自由,指引不適用於公眾遊行集會。有報道說新指引主要針對日常的執法,例如交通違例、截停搜查等事項。據悉,新指引將於下月17日公布及實施。近月已稍為平靜的警民關係勢將激起新波瀾。

新指引出現的原因,明顯並非因為近來警方處理街頭截查和抄牌時遇到更多辱罵情況;警隊與市民都心知肚明,新搞作是衍生自近年頻密的群眾遊行示威所引發的警民街頭對峙甚至衝突,最明顯例子是去年小學老師林慧思在旺角行人區用粗口大罵警員,過程在社交網絡瘋傳後,引起廣泛爭議,社會出現挺警員和撐林慧思的對立聲音。然而,即使林老師辱罵警員場面重演,在新指引下,當時的環境是否屬集會,指引是否適用,仍是問號。


更大的問題是如何界定辱警。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昨日說,曾有前線警員反映,抄牌時有司機將身份證擲在地上,要求警員拾起;翟紹唐表示未有清楚相關指引提供予警員。套用翟紹唐提出的例子,向警員擲身份證是否構成辱警?拒絕拾回交給警員又會否構成「阻差辦公」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警員可否因此拘捕對方?不同人對對方行為是否感到被羞辱,有很大主觀成分,與當事人的EQ高低有很大關係,同一套指引,不同警員對不同行為是否涉辱警,各有不同判斷,指引不可能概括列出詳細清單,列明什麼言語行為會被視為辱警。今次警方可能抱着良好意願,希望新指引有助前線人員執法及警方處理投訴,但效果卻或相反,引起更多警民街頭磨擦,結果要處理更多投訴。


政府官員過去每遇上新問題和爭議時,指定動作是檢討現行政策及指引,之後再推出新政策和更長的指引,若再出現問題,又再檢討一番,再增補更長的指引,以為這樣可解決問題,實際上可能製造更多問題。

近年社會怨氣重、易躁動,往往無事生小事,小事火速變大事,前線警員在民眾爭議事件中經常夾在中間,左右做人難,需要的是更多的耐性、常識,更高的EQ(情緒智商),而非更多的指引,更大的權力。警方強調新指引沒有擴大警權,相關條例,例如「阻差辦公」,早已存在,這或許是警方的原意,但社會上近年已出現對警權過大的憂慮,警方當然可繼續自我感覺良好,但部分市民對新指引另有看法,相信不會感到是為了保障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相反地,會感到是令警員「更方便」執法。不排除有小市民怯於條例,在警員面前更生畏,怕被指「辱警」,部分則可能感到被壓迫,反抗心態更強,或許兩種反應均非警方所願見!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20091213-陶傑:BNO、蠢老鼠

20180506-批判地理達人鄧永成,土地供應與公義的矛盾人,鄧永成寄語學生:當香港被規劃時……

20110508-劉若英:易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