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6-林燕妮:有言有論

林燕妮:有言有論
20:502014/2/26
明報


別天天說「沒有言論自由了」,說得多反而幫了對方宣傳;說得多反而讓市民過早潛意識接受「沒有言論自由」。現在想說什麼便說什麼,不要自我審查,查什麼?又不是叛國。我們愛讀者,我們是讀者的喉舌,亦是個人理想的發言人。別弄錯了「我們是專門罵政府的」。那不是我們的任務,我們有責任批評、責備,指出問題和反映民意,以及提出有用的方法,我們別把自己當作是在鵝頸橋下打小人的阿嬸。


專欄是用來發表意見的,可以分析可以結論,可以怒責可以喪哭,但一定不要為吵嘴而吵嘴。很多時候吵嘴的雙方都是不對的,並非吵嘴便代表言論自由。

言吧論吧,但不要讓抽稿,也不要開天窗。1988年底有一夜,《明報》有持雞毛當令箭的女子打電話給副刊每一個作者,叫我們不要交稿,明天整個副刊開天窗。那我們便不交稿了。晚上查良鏞先生得悉,不禁大怒,說道﹕「框框是用來發表意見的,不是用來開天窗的!」副刊編輯蔡炎培先生馬上致電各作者即刻寫稿交稿。那當然得馬上寫了。還記得那時沒有傳真機,那夜風大雨大,午夜十二時的大樹葉子讓吹得啪啪聲,彷彿共同支持學生。我在那時坐的士去鰂魚涌《明報》交稿。翌日,《明報》一切如常,副刊一個天窗也沒有。

那讓我想起我們作者的責任,我們是要寫應寫的,而不是用框框來發脾氣的。不能像小孩子般說﹕「你不許我踢壞人我便不肯吃飯!」小孩子不曉得的是,一邊踢壞人也可以一邊吃飯,強壯自己的身體以打最後的仗的。

我們什麼也不是,我們是一個兵,一個為公平作戰到底的兵。作戰不是一惱便跳出戰壕讓對方槍斃的,作戰是有戰術的。勇而有謀很重要,為市民想很重要,為公義很重要,為社會安定很重要,讓市民分別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可以接受什麼不可以接受很重要。那是長期戰爭也是長期治安,一死有何可惜?但別死得無功橫屍,那才是可惜。


[林燕妮eunicelam112.blogspo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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