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1-好不主席:謝主隆恩(二)

好不主席:謝主隆恩(二)
20:50 2014/2/21
盧先亞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40221/18633058

■在2008至2011期間,本港的東江水費累積增幅為34%,市民只能捱貴水。

飲水思源,感恩圖報人之常情,不過抽東江水就大可不必,多謝盛惠。騰訊網中的文章續指香港從內地獲得的,從基本的食用到能源,並沒省下一分錢,正是貨銀兩訖,不對,有時候甚至更貴!就以香港的供水情況來說,其中有六至七成來自東江水,每年的供水量最高可達11億噸,而近年的供水量約維持在每年7億多噸的水平。不過,根據合約(文中避重就輕,並沒點名哪家以供水香港為主營業務的國企),每年向港供水8億噸,總費32億元,惟實際用量即使有所不及,差額亦只有貴客自理。所以「有香港媒體形容這是把2億(按比例該是3億多)港幣倒入海裏」。再而引述本港那份「人言報」的資料,香港供水業務的利潤且高達五成,「掠水」一詞意思大概如是。


港人捱貴水 還要吞烏氣

其實香港「被強銷」東江水的報道,過去時有所聞,每次讀到,總有一絲激盪,心想「血濃於水」何足形容中港之親,惟有「水濃於血」方見兩地之情。就算每教我們羡慕不已的澳門,都未能得享如此濃情厚愛,皆因澳門的西江水費只及香港的兩成多!再參照香港的競爭對手新加坡,相比該國向其不大友善的鄰邦馬來西亞所付水價,港人更要足足畀貴二百幾倍!
而且過去幾年,東江水價仍要年年增加,據媒體資料顯示2008至2011期間,本港進貢的東江水費累增34%,而政府應對措施除束手以外,就只有千方百計將「冤枉」成本轉嫁市民。雖亦曾有議員疾呼要降低水費,可惜要港府與國企討價還價無異緣木求魚。港人捱貴水之餘還要吞烏氣,怎會不冤。
想當年,港府也曾「倒錢落海」,說的是海水化淡。香港當時投產的且是全球最大規模的海水化淡廠,然在三十多年前,因為成本考慮,和與鄰近地區建立良好關係,開始了東江水供港的不歸路。這邊關了「樂安排」,那邊自是喜見肥水長流的「樂安排」。時移世易,科技一日千里,過往高成本的海水,較諸今日天價江水,只能望其項背。其實《2011施政報告》已有提及當局預留土地用作興建海水化淡廠,當然自有識之士撲出對此表示保留,無非就是不想減低本港對東江水源的依賴,溝「淡」暴利。

如此例子,俯拾皆是。表面上,內地雖為香港提供了不少民生資源所需,以至政策優惠,但骨子裏且是實在的生意,或不過就是生意機會,不是一買一賣;就是一賣一買。化算與否,見仁見智,始終都是平等互惠,各取所需而已,從來都不是「恩情浩蕩」,更非樂善好施。大國仁政若真要施捨的話,何不手下留情,剩點言論空間,好讓這則實事求是,客觀評論的文章免遭河蟹刪去。


盧先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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