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31-康婷:爸爸是行政總裁,媽媽是營運總監(下)

愛的覺度:爸爸是行政總裁,媽媽是營運總監(下)
8:12 31/5/2014


我和丈夫的成長環境和文化背景有極大距離,對很多事情都有不同看法。在管教女兒這一環,我們經歷過無數次兩敗俱傷的戰果,於是才下定決心商討這事,希望在一些重要原則上達到共識。在公司裏大部份人也不想做前任職位的影子,希望憑自己的經驗和價值觀建立適當的管理理念。在家中我和丈夫也不想盲目跟隨自己受教那一套,希望用我們判斷為最合乎我倆價值觀的教導方式,我和丈夫的責任是愛護及管教女兒,希望她能成為一個有愛心有自信的人,勇敢探索這世界。我們不會將她收進籠裏像瀕臨絕種動物一般保護,然後期望18年後她會自動拍翼高飛。所以第一個訂立的原則是將女兒如平輩般看待,而非一個次等的下屬。這包括停止用高八度聲音跟她說話,停止呼來揮去的態度,對她多發問啟動思考而不單止做批審工作。例如當女兒問可否看卡通時,以前很快會給她答案,但現在會花點時間問:「今天是星期幾?是平日或假期?你覺得該看卡通嗎?為何不應該?」跟在公司訓練新同事一樣,起初在他熟習工作時可能會直接吩咐他做每個任務,但逐漸會放手,然後再問問題引導他自己發現答案,建立處事能力。
第二個訂立的原則是我們不在女兒面前說及她,有如將她當成一隻無知小寵物。就算孩子沒有明確地表示她明白,這不代表她不明白。我還記得小時候於親戚聚會中,大人之間總是在孩子面前說孩子的事,好像孩子不在場一樣,我就很好奇為何不跟我們直接交談。所以現在當我們與一些朋友聚會時,若有人問我「女兒要不要吃東西」,我會邀請他直接問女兒。有時候當一些朋友關心地問我「女兒是否穿不夠衣服」,我也是邀請他們直接問女兒。我和丈夫不是女兒的代言人,她有足夠的能力回答簡單問題。
第三個訂立的原則是不在女兒面前為教導她的事情吵架。我和丈夫都不想女兒責備自己,以為她是令我倆吵架的原因。我們也不想女兒因為我倆在事件上的態度而錯誤判斷父母對她的愛。若我倆在其他話題上辯論,甚至吵架,女兒在場也無妨,還可以從中學習。上星期我和丈夫在晚飯時辯論一件時事,拗到面紅耳赤,雖然話題是女兒能理解之外,但她感覺到我們的情緒,用半說笑半擔心的口脗問:「你們為何儍乎乎的?」我解釋爸爸與我只是抱着很大的熱情表達自己的觀點,最重要是我安慰她這個辯論與她沒關係,女兒聽後便安心的笑。
我和丈夫用了很多時間與耐性商討才達到這些共識,這個過程也讓我倆加深了解對方在每個立場上的出發點。我倆可以和諧地教導女兒,但立場也有優次,不是所有原則一樣重要。丈夫堅持女兒對每個人打招呼時,我不再干預,皆因他重視這個價值觀,而實在也沒有壞處。丈夫也了解其中一個我很堅持的信念,就是不向女兒用一些我認為無意思的詞語如:"good"或"bad",「乖」或「不乖」,他也就盡量配合。實在沒有一個通用的方程式,我倆只有保持坦誠溝通和開通的態度,記緊目標是無私地教導女兒。


康婷
曾是一間頂尖美國投資銀行的管理層,科技網創業者,現在選擇做最熱愛的工作:家中一腳踢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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