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李怡:國慶煙花帶來三年港殤

李怡:國慶煙花帶來三年港殤
23:04 30/9/2015


倘若說10.1是中國國慶,那就意味着中國歷史只有66年。這當然不符事實。若說10.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那麼按憲法所定這個國家既永遠由共產黨領導,最能體現憲法的稱呼無疑應是「中共國」。
因南丫海難而停辦了兩年的「國慶煙花匯演」,今年又恢復了。有讀友在昨天的《港殤》一文留言:「可憐39名無辜遇溺者,到今日仍是家屬們的深閨夢裏人。如果當日不看煙花便沒此悲劇發生,令人以後都不想再看煙花了!」並立刻有人呼應。事實上,在海難發生的2012年,面書已出現了「要求永久停止『國慶』煙花」的群組,因為不僅「國慶煙花」帶來了海難的港殤,而且梁政權對南丫海難的處理,也預示了及後三年香港的沉淪。


梁特上任帶來港殤

2012年10月,正值行騙長官上任未久,他甫當選即到中聯辦拜謝而不是與時任特首的曾蔭權談過渡,已顯示他將會以執行中共意旨為職志,不會是香港人的特首。三個月後的「國慶」煙花匯演,即發生百年未遇的海難,冥冥中似有天意在預告他的上任會帶來港殤。
海難發生在晚上8時,煙花匯演在9時,遇此巨大災難,梁特絕對應該喊停這個喜慶節目,立即全力搶救船上乘客。但他沒有這樣做。其後有記者問及,梁特的回答是一貫的推卸責任,說是否繼續匯演「由主辦單位決定」。主辦單位是民政事務局,這個局何時成為政府以外的部門?如果立即喊停匯演去應變,在維港海面戒備的水警、消防船等趕往救援,那傷亡數字極有可能降低。但梁特顯然認為慶祝「國慶」的燒錢表演比百姓的生命更重要。
接下來是中聯辦副主任李剛在晚上到醫院表示中央的慰問關懷,並表示已和廣東省聯絡,要求派出打撈船來救援。梁振英在李剛身旁唯唯諾諾像是隨從,這一幕清楚表明李剛是香港的市委書記,他的權力在市長梁振英之上。《基本法》所定的高度自治,第22條關於中央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規定,都由於梁特的上任而被中央駐港官員及他本人拋到九霄雲外去也。
按《基本法》,香港內部事務必須是特區政府提出要求,大陸才能派出人員船隻施援,而當時香港各紀律部隊已在救難,出現李剛宣稱派遣的救援船只會增加混亂。事實上,來港的救援船幫不上忙就離去。然而,隨後的中共傳媒卻報道說:胡錦濤、溫家寶、習近平等中央領導作重要批示,責成香港特區政府全力做好失蹤人員搜救等工作,而中國的專業救助船舶就在現場救起九十五人。中共傳媒採取一貫處理大陸所有災難的弄虛作假模式,港府對此沒有糾正。梁政權及中聯辦在海難發生後的表演,顯示了處理香港內部民生事務的港中融合一體化。
最恐怖的是海難調查拖了三年仍然未了結。提供給家屬的內部報告如無字天書,39名死者三年都未出到死亡證。梁政權的輕忽人命、辦事拖沓,活人的事不顧,死人的後事也怠慢,真箇是不管人民死活了。


社會沉淪根本原因

回顧三年前的事故,揭示了梁特上任三年來政治、社會不斷沉淪的根本原因。首先,在治港觀念上,將專權國家慶典的重要性置於人民生命之上,既違反以人權為基礎的現代文明社會的民主理念,亦不符合中國傳統文化的「民為邦本」(《尚書》)、「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的民本思想。而是專權政治「以國為本」的「沒有國,哪有家」的國家主義。其次,在法理上,對《基本法》明定的中央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內部事務,實行從暗到明的違法顛覆。其三,在組織上,將中聯辦作為市委書記凌駕「在香港本地產生」的特首之上,而特首就降到如大陸的市長地位。其四,市委書記對災難的處理和官媒的報道也移植了大陸的假大空一套。其五,海難的善後,其推諉拖沓也和「一國」融為一體矣。
回顧三年來特府施政事事背離民意,根本原因無不與上述五點有關。近月來,大陸官員不斷向香港的獨立司法體制發炮,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日前撰文,就港中矛盾羅列事實,他的意見中最深刻的一句是:「即使我們沒有做錯,我們的政府都不『撐』我們!」
因為梁特上台後,這已不是「我們的政府」了。不撐香港市民,事事向北望、撐市委書記,是今天特首的奴性職責。明天又有「國慶煙花」了,作為有自由意志的市民,你願意去撐那導致海難和製造三年來港殤的中共國煙花嗎?
(https://www.facebook.com/mrleeyee)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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