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0-練乙錚:上京攻略.公車上書.佔中三「理論」.葉劉鬥阿松
練乙錚:上京攻略.公車上書.佔中三「理論」.葉劉鬥阿松
2014年11月10日
《信報》時事評論:初生之犢豈畏虎?雙學兵分兩路,學民大力鼓吹「超區公投」,學聯則準備上京陳情。今天首先討論後者。學聯上京主要目的,乃要求中央撤回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筆者認為,問題的性質已不單純是關乎香港政改,而是也涉及一個層次更高、中央不能視而不見的問題:人大常委8.31決定、國務院新聞辦6.10白皮書,皆嚴重違憲。按此,學聯的正式訴求對象,應該是在人大常委及國務院之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應要求人大作違憲審查
佔中發生後,有關8.31決定的討論日見深入;最近流傳最廣的兩篇有關文章,分別是劉夢熊的《應當重新審視「8.31決定」》和尹靖廷的《解決政治桎梏 提請人大「違憲審查」》。兩篇文章都有新意,故董伯等人為擋駕學聯上京,強說「學聯信件沒有新意」、「中央完全了解港人觀點」,就顯得甚為牽強。況且,民意不在乎新與不新,單純「了解」也無濟於事,問題在於當局有沒有對港人訴求作出合理而充分的回應。特府及一眾港區人大代表既無法亦無膽替港人說話,學聯等人到北京直接向權力機關提訴,做法完全合理。
為便於討論,筆者從兩篇文章抽取若干要點羅列。劉文指出8.31決定有八點不合理處,其中第一、二兩點更涉違憲,事關重大:
《基本法》有所謂「政改三部曲」,即附件一說的「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在這「三部曲」中,人大常委會職責只是在「第三部」決定「批准」還是「不批准」,不存在「三部曲」之外另由人大常委會作出諸如8.31決定所包含的各種「具法律效力」的憲制安排。
即使按人大常委會2004年提出的「五部曲」行事,其在「第二部」的職責也只是對「第一部」裏行政長官提出的政改報告的「要不要改」予以「確定」而已;而8.31決定卻完全超越「確定」,推出一個講具體「怎樣改」的「落三閘」方案,於法無據越俎代庖。
尹文則另外指出國務院新聞辦6.10白皮書違憲處,並借清華大學法學者王振民的提議,指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承諾回歸之後的香港將「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對此再行確認,在總則同樣寫進「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白皮書的說法則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行政管理權」卻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則是:「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王振民在他的《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一書中說:「如果人大常委對《基本法》的解釋違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立法原則,那麼補救的辦法是請求全國人大撤銷人大常委的有關決定。……如果內地的違憲審查制度現在還不夠健全,那應該盡快健全內地的違憲審查制度、健全內地的法治。」
這兩篇文章起碼指出了人大常委、國務院的三點違憲處。然而,王振民提到的違憲審查,現實可行嗎?筆者認為,過去不可行,今天也不必抱什麼幻想,但學聯上京討說法,最近卻有了一個行動依據:大陸兩年來沉寂了的憲政話題最近又再浮起。這是因為四中全會不僅強調依法治國,而是在正式決議文件裏首先隆而重之 提出「依憲治國」。上周四,大陸前最高法院院長蕭揚,在深圳發表題為《依憲治國才是破中國難題的有效法寶》的講話,高調支持四中全會建設憲法的實施和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機制。
當然,中共在這類問題上的往績甚劣,說過無數次的話到頭來都不算數。況且,上述四中全會關於憲政的言論,很有可能不過是黨內高層派系鬥爭的一個旗號而已。大家記得,習近平上台之後,有所謂「憲政夢」與「中國夢」之爭;很快,「憲政」一詞變成「西方勢力在華代表」的同義詞,完全從媒體消失,「中國夢」 的提法繼而雄霸一切。大陸政治就是這般無聊。因此,筆者說的形勢最近變得有利,也只能看作是提供了學聯要求進大陸上京的一個政治憑據;中央如何對待,正好反映四中全會決定裏說得實牙實齒的「依憲治國」,到底有多少斤両。
不過,就算出奇迹,學聯可以上京,也要萬分小心。大家記得,數年前程翔先生往內地工作被老屈,蹲了黑獄好幾年,出得來是大幸。程翔非搞什麼運動的「現行反革命」,只不過八九六四之後反水離開《文匯報》在外面寫文章,讓香港的黨支部難看,遂遭毒手。佔中早前被部分京官京媒定性為「顏色革命」,罪狀理 論上可以比程翔的重得多。上月底,全國政協把自由黨黨魁田北俊掃地出門,反映北京近來不是很好老脾;若學聯上京的同學又像程翔那樣被抓捕,不是手尾長,而是苦難不可想像。因此,從人身安全的角度看,學聯上京要有萬全之計。程翔事件細節前車可鑑,例如,同學北上千萬不要帶手機或電腦,以免被老屈。大陸還不是一個正常國家。
「告御狀」?
國史上,士庶民上京向皇權討說法的模式,大體而言有兩種,一是有古老傳統的「告御狀」,一是清末康梁維新派搞的「公車上書」;前者源於私冤,後者關乎國家大事(學聯上京是這一類),然所涉風險皆極大。
告御狀往往因為內情複雜引人入勝,一般都是小說戲曲電視劇的好題材。清末幾宗大冤案,包括「梁天來九命奇冤」、「楊乃武與小白菜」等,都是當事人告御狀到最後沉冤得雪的實例,成為民間故事,流傳久遠;其中,楊案主角的後人,十年前還整理出口述歷史【註1】。
告御狀乃是中華法治傳統的一個正式部分。大家到維基文庫查一查《清史稿》卷144志部《刑法三》,便知一般所說的告御狀,其實分為兩類,一類稱作 「京控」,是初審不服、層層上訴亦不果,最後越級上訴,直訴到京畿司法部門之舉。另一類稱「叩閽」(閽,粵音芬,指官府大門),是申訴人走投無路,直接跑到朝廷門口擊登聞鼓鳴冤,或遇皇帝出郊,攔轎截駕然後當面申訴【註2】。
古代的越級申訴者,無論最終是否得直,也要付出沉重代價。傳說上京告御狀者,必先捱過「滾釘板」這一關,皮開肉綻而不死,官府才會受理。此說儘管流行,卻殊不可信,但上述《清史稿》記錄了「越訴者笞」(首先給你打幾十大板)以及「迎車駕、衝突儀仗者,罪至充軍」,則說明古代告御狀的「固定成本」的確 很高。
至於康南海和他的高足梁任公搞的「公車上書」,1895年發生在國史上第一次京城學生運動當中;那年正值會試,全國最優秀的讀書人雲集京畿,結果有數千舉人參與了該次「高級學運」。那段歷史十分有名,這裏不多說;如要翻查細節,比較「易入口」的材料,當推史家唐德剛1998年出版的中文版《晚清七十年》一書第三部分第七章「公車上書和保國保種」【註3】。值得留意的是,學運領導康有為並未直接因此事吃苦頭,反而在學運高潮之際,中了進士。那是否朝廷為平息學運而作出的分化手段或懷柔政策,則不得而知。
值得回味的是唐德剛寫了這樣一段:「……天下原無不是之學潮!康、梁師徒為着變法改制,雖然後來都變成在逃的死囚犯,但是歷史畢竟是公正的。最近的《人民日報》不是心血來潮,對康、梁和王安石等人,又補作了至高的評介。既然領導那個小學潮的康、梁是歷史上值得歌頌的人物,那麼硬說魏京生、王丹、包遵 信、王軍濤等是該關該殺的『暴亂分子』,豈不是睜着眼說瞎話?」
梁派三個解釋佔中的理論
特府內部的梁系極端派,至今一共提出了三個非常富中國特色的理論,試圖解釋佔中發生的原因,但無論港陸官媒怎樣幫腔吹噓,始終未能說服小圈子以外的大多數人。
先是,梁派指運動乃「少數人」推動的「顏色革命」,意圖打倒特區政權搞港獨;拿出的證據,就是廣場上的一個標語:「命運自主」。此說含水量甚高,以 致連熟知港事的中共老幹部、前香港新華分社副社長張浚生也覺得太搞笑,公開否定此說。跟着,梁特等人又提出「敵對國家搞鬼」論,拿不出證據卻繪影繪聲指 G-phone在美國航母受訓、美國特務機構給錢;結果,正統左派曾鈺成也覺得太離譜,出來煞車:「特首睇到但我睇唔到。」
無計可施,極端派惟有孤注一擲,由葉劉拋出「通識教育毒害」論,解釋為何大學生、中學生都上街了。然狗咬狗骨乃題外話,更重要的問題是,「通識教育毒害」論惹起了前線教育工作者強烈反感,風采中學林佩儀老師更在《明報》寫文章反駁;林在此問題上說的話比高官有份量,因為她是「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通 識教育)」2013/14年度全港三位得獎老師之一【註4】。
三論無一可以服眾,連黨內外的一些知名「自己友」也不認同。為何如此?梁派從他們的特定意識形態偏見出發,當然不能正確理解佔中,於是「結論行頭、 想像搭夠」,卻頭頭碰壁。舉一反三,在其他政策問題上,梁特也很可能是「腦袋拍拍、出了政策」的那種領導人,無怪上任兩年,說的多做得來的少,唯一成功 的,就是挑起香港社會最深層矛盾。愛國愛黨無建樹,給北大人添煩添亂卻綽綽有餘。
葉劉單挑 阿松反擊
「通識教育毒害」論,乃梁派一直以來的心頭好,卻不便提出,因為牽涉董朝的人與事。一提,當時在董伯麾下搞教改的幾位前高官包括羅范與李國章等,都會非常尷尬;更何況,「通識」搞得出,多多少少也是梁特自己有份的共業。此次由葉劉提出,乃是她的一石三鳥:既可打擊佔中,又向梁派做了一個可收益於未來的順水人情,而更重要的,是把矛頭直指跟她一樣、逐鹿之意甚為明顯的梁錦松。
此梁當年受董委託分管教育,任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人稱「教改沙皇」,於2000年9月推出教改藍圖,要求「全方位學習、全社會動員」,氣勢一時無兩。改革項目之一,是在高中環節推廣「通識教育」科,貫徹「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批判和創造能力,對社會有承擔、具國際視野等目的」【註5】。
此科按計劃於2009年起高中必修,至今不過五年,若如葉劉所言,是出現佔中運動的罪魁禍首的話,真是匪夷所思。大家記得,特府有一個已經成立十七 年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陣容強大資源多,由政務司司長領導、五個局長外加五個其他高官及無數社會賢達參與,但督來督去如拉牛上樹,結果每年檢討都 還是要「加強推廣」。阿松搞的「通識教育」果如葉劉所言,推動了數以十萬計的學生上街的話,那就真是神通廣大。
無論如何,梁錦松被指是佔中運動的始作俑者兼思想元兇,無疑對他非常不利,因為專制政權最害怕的,就是人民會思想、要批判、懂世事、有承擔,遇到大是大非的問題敢站出來。你教曉下一代這些,黨便會認為你是千古罪人、十惡不赦。阿松受攻擊,於是按捺不住,找了機會公開回敬葉劉,辦法就是點她的死穴,直 指今天的局面乃當年保安局局長葉劉主打23條泡湯所致(這個「阿松理論」,可視作當權派解釋佔中的第四個理論)。
阿松連消帶打,而傳媒此時卻剛巧挖出葉劉自己也曾積極提倡通識教育的鐵證。如此給兜篤將軍,葉劉即時陣腳大亂,竟指自己一直提倡的是「美國那種注重讀經典的高水準通識教育」,批評阿松搞的通識科只是「功利而膚淺的『A貨』」。此言一出,葉劉的特首夢恐怕是到此為止了。阿爺不蠢,當會想:「A貨」也如 此,再來真的?
「通識」威力的確大:兩名「自己友」對拆一回合,當權派內部便亂成一團矣。
練乙錚
《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口述歷史:我父親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獄真相》見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 ... 50804/12541597.html【註2】見維基文庫http://zh.wikisource.org/wiki/清史稿/卷144【註3】免費版見http://book.kanunu.org/book4/8934/198342.html【註4】林佩儀君的文章見http://news.mingpao.com/pns/林佩儀﹕通識教育何來政治化?/web_tc/article/20141107/s00012/1415296074554【註5】見教育統籌委員會2000年9月檔《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http://www.e-c.edu.hk/tc/reform/annex/Edu-reform-chi.pdf
2014年11月10日
《信報》時事評論:初生之犢豈畏虎?雙學兵分兩路,學民大力鼓吹「超區公投」,學聯則準備上京陳情。今天首先討論後者。學聯上京主要目的,乃要求中央撤回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筆者認為,問題的性質已不單純是關乎香港政改,而是也涉及一個層次更高、中央不能視而不見的問題:人大常委8.31決定、國務院新聞辦6.10白皮書,皆嚴重違憲。按此,學聯的正式訴求對象,應該是在人大常委及國務院之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應要求人大作違憲審查
佔中發生後,有關8.31決定的討論日見深入;最近流傳最廣的兩篇有關文章,分別是劉夢熊的《應當重新審視「8.31決定」》和尹靖廷的《解決政治桎梏 提請人大「違憲審查」》。兩篇文章都有新意,故董伯等人為擋駕學聯上京,強說「學聯信件沒有新意」、「中央完全了解港人觀點」,就顯得甚為牽強。況且,民意不在乎新與不新,單純「了解」也無濟於事,問題在於當局有沒有對港人訴求作出合理而充分的回應。特府及一眾港區人大代表既無法亦無膽替港人說話,學聯等人到北京直接向權力機關提訴,做法完全合理。
為便於討論,筆者從兩篇文章抽取若干要點羅列。劉文指出8.31決定有八點不合理處,其中第一、二兩點更涉違憲,事關重大:
《基本法》有所謂「政改三部曲」,即附件一說的「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在這「三部曲」中,人大常委會職責只是在「第三部」決定「批准」還是「不批准」,不存在「三部曲」之外另由人大常委會作出諸如8.31決定所包含的各種「具法律效力」的憲制安排。
即使按人大常委會2004年提出的「五部曲」行事,其在「第二部」的職責也只是對「第一部」裏行政長官提出的政改報告的「要不要改」予以「確定」而已;而8.31決定卻完全超越「確定」,推出一個講具體「怎樣改」的「落三閘」方案,於法無據越俎代庖。
尹文則另外指出國務院新聞辦6.10白皮書違憲處,並借清華大學法學者王振民的提議,指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承諾回歸之後的香港將「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對此再行確認,在總則同樣寫進「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白皮書的說法則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但「行政管理權」卻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則是:「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王振民在他的《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係》一書中說:「如果人大常委對《基本法》的解釋違反『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立法原則,那麼補救的辦法是請求全國人大撤銷人大常委的有關決定。……如果內地的違憲審查制度現在還不夠健全,那應該盡快健全內地的違憲審查制度、健全內地的法治。」
這兩篇文章起碼指出了人大常委、國務院的三點違憲處。然而,王振民提到的違憲審查,現實可行嗎?筆者認為,過去不可行,今天也不必抱什麼幻想,但學聯上京討說法,最近卻有了一個行動依據:大陸兩年來沉寂了的憲政話題最近又再浮起。這是因為四中全會不僅強調依法治國,而是在正式決議文件裏首先隆而重之 提出「依憲治國」。上周四,大陸前最高法院院長蕭揚,在深圳發表題為《依憲治國才是破中國難題的有效法寶》的講話,高調支持四中全會建設憲法的實施和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機制。
當然,中共在這類問題上的往績甚劣,說過無數次的話到頭來都不算數。況且,上述四中全會關於憲政的言論,很有可能不過是黨內高層派系鬥爭的一個旗號而已。大家記得,習近平上台之後,有所謂「憲政夢」與「中國夢」之爭;很快,「憲政」一詞變成「西方勢力在華代表」的同義詞,完全從媒體消失,「中國夢」 的提法繼而雄霸一切。大陸政治就是這般無聊。因此,筆者說的形勢最近變得有利,也只能看作是提供了學聯要求進大陸上京的一個政治憑據;中央如何對待,正好反映四中全會決定裏說得實牙實齒的「依憲治國」,到底有多少斤両。
不過,就算出奇迹,學聯可以上京,也要萬分小心。大家記得,數年前程翔先生往內地工作被老屈,蹲了黑獄好幾年,出得來是大幸。程翔非搞什麼運動的「現行反革命」,只不過八九六四之後反水離開《文匯報》在外面寫文章,讓香港的黨支部難看,遂遭毒手。佔中早前被部分京官京媒定性為「顏色革命」,罪狀理 論上可以比程翔的重得多。上月底,全國政協把自由黨黨魁田北俊掃地出門,反映北京近來不是很好老脾;若學聯上京的同學又像程翔那樣被抓捕,不是手尾長,而是苦難不可想像。因此,從人身安全的角度看,學聯上京要有萬全之計。程翔事件細節前車可鑑,例如,同學北上千萬不要帶手機或電腦,以免被老屈。大陸還不是一個正常國家。
「告御狀」?
國史上,士庶民上京向皇權討說法的模式,大體而言有兩種,一是有古老傳統的「告御狀」,一是清末康梁維新派搞的「公車上書」;前者源於私冤,後者關乎國家大事(學聯上京是這一類),然所涉風險皆極大。
告御狀往往因為內情複雜引人入勝,一般都是小說戲曲電視劇的好題材。清末幾宗大冤案,包括「梁天來九命奇冤」、「楊乃武與小白菜」等,都是當事人告御狀到最後沉冤得雪的實例,成為民間故事,流傳久遠;其中,楊案主角的後人,十年前還整理出口述歷史【註1】。
告御狀乃是中華法治傳統的一個正式部分。大家到維基文庫查一查《清史稿》卷144志部《刑法三》,便知一般所說的告御狀,其實分為兩類,一類稱作 「京控」,是初審不服、層層上訴亦不果,最後越級上訴,直訴到京畿司法部門之舉。另一類稱「叩閽」(閽,粵音芬,指官府大門),是申訴人走投無路,直接跑到朝廷門口擊登聞鼓鳴冤,或遇皇帝出郊,攔轎截駕然後當面申訴【註2】。
古代的越級申訴者,無論最終是否得直,也要付出沉重代價。傳說上京告御狀者,必先捱過「滾釘板」這一關,皮開肉綻而不死,官府才會受理。此說儘管流行,卻殊不可信,但上述《清史稿》記錄了「越訴者笞」(首先給你打幾十大板)以及「迎車駕、衝突儀仗者,罪至充軍」,則說明古代告御狀的「固定成本」的確 很高。
至於康南海和他的高足梁任公搞的「公車上書」,1895年發生在國史上第一次京城學生運動當中;那年正值會試,全國最優秀的讀書人雲集京畿,結果有數千舉人參與了該次「高級學運」。那段歷史十分有名,這裏不多說;如要翻查細節,比較「易入口」的材料,當推史家唐德剛1998年出版的中文版《晚清七十年》一書第三部分第七章「公車上書和保國保種」【註3】。值得留意的是,學運領導康有為並未直接因此事吃苦頭,反而在學運高潮之際,中了進士。那是否朝廷為平息學運而作出的分化手段或懷柔政策,則不得而知。
值得回味的是唐德剛寫了這樣一段:「……天下原無不是之學潮!康、梁師徒為着變法改制,雖然後來都變成在逃的死囚犯,但是歷史畢竟是公正的。最近的《人民日報》不是心血來潮,對康、梁和王安石等人,又補作了至高的評介。既然領導那個小學潮的康、梁是歷史上值得歌頌的人物,那麼硬說魏京生、王丹、包遵 信、王軍濤等是該關該殺的『暴亂分子』,豈不是睜着眼說瞎話?」
梁派三個解釋佔中的理論
特府內部的梁系極端派,至今一共提出了三個非常富中國特色的理論,試圖解釋佔中發生的原因,但無論港陸官媒怎樣幫腔吹噓,始終未能說服小圈子以外的大多數人。
先是,梁派指運動乃「少數人」推動的「顏色革命」,意圖打倒特區政權搞港獨;拿出的證據,就是廣場上的一個標語:「命運自主」。此說含水量甚高,以 致連熟知港事的中共老幹部、前香港新華分社副社長張浚生也覺得太搞笑,公開否定此說。跟着,梁特等人又提出「敵對國家搞鬼」論,拿不出證據卻繪影繪聲指 G-phone在美國航母受訓、美國特務機構給錢;結果,正統左派曾鈺成也覺得太離譜,出來煞車:「特首睇到但我睇唔到。」
無計可施,極端派惟有孤注一擲,由葉劉拋出「通識教育毒害」論,解釋為何大學生、中學生都上街了。然狗咬狗骨乃題外話,更重要的問題是,「通識教育毒害」論惹起了前線教育工作者強烈反感,風采中學林佩儀老師更在《明報》寫文章反駁;林在此問題上說的話比高官有份量,因為她是「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通 識教育)」2013/14年度全港三位得獎老師之一【註4】。
三論無一可以服眾,連黨內外的一些知名「自己友」也不認同。為何如此?梁派從他們的特定意識形態偏見出發,當然不能正確理解佔中,於是「結論行頭、 想像搭夠」,卻頭頭碰壁。舉一反三,在其他政策問題上,梁特也很可能是「腦袋拍拍、出了政策」的那種領導人,無怪上任兩年,說的多做得來的少,唯一成功 的,就是挑起香港社會最深層矛盾。愛國愛黨無建樹,給北大人添煩添亂卻綽綽有餘。
葉劉單挑 阿松反擊
「通識教育毒害」論,乃梁派一直以來的心頭好,卻不便提出,因為牽涉董朝的人與事。一提,當時在董伯麾下搞教改的幾位前高官包括羅范與李國章等,都會非常尷尬;更何況,「通識」搞得出,多多少少也是梁特自己有份的共業。此次由葉劉提出,乃是她的一石三鳥:既可打擊佔中,又向梁派做了一個可收益於未來的順水人情,而更重要的,是把矛頭直指跟她一樣、逐鹿之意甚為明顯的梁錦松。
此梁當年受董委託分管教育,任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人稱「教改沙皇」,於2000年9月推出教改藍圖,要求「全方位學習、全社會動員」,氣勢一時無兩。改革項目之一,是在高中環節推廣「通識教育」科,貫徹「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批判和創造能力,對社會有承擔、具國際視野等目的」【註5】。
此科按計劃於2009年起高中必修,至今不過五年,若如葉劉所言,是出現佔中運動的罪魁禍首的話,真是匪夷所思。大家記得,特府有一個已經成立十七 年的「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陣容強大資源多,由政務司司長領導、五個局長外加五個其他高官及無數社會賢達參與,但督來督去如拉牛上樹,結果每年檢討都 還是要「加強推廣」。阿松搞的「通識教育」果如葉劉所言,推動了數以十萬計的學生上街的話,那就真是神通廣大。
無論如何,梁錦松被指是佔中運動的始作俑者兼思想元兇,無疑對他非常不利,因為專制政權最害怕的,就是人民會思想、要批判、懂世事、有承擔,遇到大是大非的問題敢站出來。你教曉下一代這些,黨便會認為你是千古罪人、十惡不赦。阿松受攻擊,於是按捺不住,找了機會公開回敬葉劉,辦法就是點她的死穴,直 指今天的局面乃當年保安局局長葉劉主打23條泡湯所致(這個「阿松理論」,可視作當權派解釋佔中的第四個理論)。
阿松連消帶打,而傳媒此時卻剛巧挖出葉劉自己也曾積極提倡通識教育的鐵證。如此給兜篤將軍,葉劉即時陣腳大亂,竟指自己一直提倡的是「美國那種注重讀經典的高水準通識教育」,批評阿松搞的通識科只是「功利而膚淺的『A貨』」。此言一出,葉劉的特首夢恐怕是到此為止了。阿爺不蠢,當會想:「A貨」也如 此,再來真的?
「通識」威力的確大:兩名「自己友」對拆一回合,當權派內部便亂成一團矣。
練乙錚
《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口述歷史:我父親楊乃武與小白菜的冤獄真相》見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 ... 50804/12541597.html【註2】見維基文庫http://zh.wikisource.org/wiki/清史稿/卷144【註3】免費版見http://book.kanunu.org/book4/8934/198342.html【註4】林佩儀君的文章見http://news.mingpao.com/pns/林佩儀﹕通識教育何來政治化?/web_tc/article/20141107/s00012/1415296074554【註5】見教育統籌委員會2000年9月檔《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http://www.e-c.edu.hk/tc/reform/annex/Edu-reform-ch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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