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31-練乙錚:五大訴求海牙仲裁,瑞士模式善意游說
練乙錚:五大訴求海牙仲裁,瑞士模式善意游說
2019年10月31日
英國《金融時報》消息指北京準備對涉港事務官員進行大清洗,包括林鄭在內。若然,對她本人無疑是一解脫。林鄭鷹犬北人,對香港犯下彌天大罪,民主派認定她十惡不赦,愛國派反感她還不夠心狠手辣,外國人圍觀看熱鬧,要看這位欽點的第四任特首怎麼下台。可憐啊!一個曾經風頭無兩、京城裏的宰相也得讓她三分的能吏,如今連她的副官怕也看她不起,卻仍得坐在全城最當眼的位子上,怎不度日如年?
落得如此,政壇某君會笑她不懂政治、「有冇入錯行」;不過,她大可反諷說:「德不孤,必有鄰。」試問她之前的三個特首,哪一個不是「入錯行」,哪一個可以善始善終?老董腳痛落台,當奴鋃鐺下獄,而那個號稱「懂政治」的專業人,卻在春風最得意的時候橫遭腰斬,後來沒事幹淪為拼存在感的鍵盤戰士。
持平而論,四個特首其實皆非等閒輩,而是香港菁英中的菁英,名校出身而有歷練,無論是創業守業還是兢兢業業,都能幹出名堂,最終百裏挑一當上特首,自有其過人處,而且欽點他們的,據說都是14億人當中的足赤完人至智者。然而,物競「天」擇的四次結果,大家有目共睹。
一次是偶然,兩次打問號,三次現端倪,四次顯規律。由此推斷,再換人,恐怕也於事無補,徒令香港社會繼續分化,中南海雞犬不寧,國際上惹人恥笑。那麼,南牆撞四次,顯示的到底是甚麼規律?這個問題,恐怕正從香港的街頭巷尾一直問到中南海的四中全會。
大凡一個制度,能否作為大略的自然平衡而存在,不視乎其設計師名氣有多大(例如那姓鄧的),也不視乎其宣傳口號有多吸引(例如「舞照跳、馬照跑、股照炒」),而在乎制度是否能兼顧成員自身的最低限度利益,即其機會成本,以及彼此之間的根本矛盾能否融和。這兩個要素存在的話,就具備了組織設計學裏頭說的incentive compatibility(誘因相容),讓大家都願意協力保持體制穩定,並從中得到足夠好處。
如此,這個制度就可以低成本運作,成員大體安居樂業,管理者不需出大力氣維穩(如讓警察變黑警),達到大略的自然平衡。
然而,這樣的優良設計,因為內外因素,偶爾出大問題還是會的,但制度管理人透過微調,以及啟動制度自身的各種自穩機制,就可以復元,即所謂的「返得到去從前」,例如1997年金融風暴、2003年的中國沙士入侵,等等。
一國兩制的設計硬傷
不及格的制度設計,則恒常有互為表裏的雙重特徵,一是經常出現大規模動盪,一是不斷需要強制性更換或推翻領導人。常說領導坐的是「熱位」,意指那是所有矛盾的匯集點。制度的設計失宜,產生大量本身不能承受的震盪,高壓電就流向那熱位,坐那位的人,就算是由制度內部最佳選拔程序產生,也會焦頭爛額體無完膚死硬。一國兩制蜜月期2003年結束,其後16年裏,政治大動盪出現五次,一次比一次嚴重,領導人換了又換,無論甚麼顏色的民怨民憤都已沸騰,目下這一次,還出現了勢無可擋的分離意識。所有人都明白,香港「返唔到去從前」。
一國兩制是古老中華帝國管治模式裏的常用具,唐代稱羈縻,元代以降叫土司。中共故弄玄虛,稱之為少數民族自治,露出真相之後在香港改稱「一國兩制」,「自治」一詞前面冠「高度」,吹噓是鄧大爺的新發明。2008年香港特區第二管治隊伍坐鎮中聯辦,一國開始大剌剌凌駕兩制。當然,主權在中國,共產黨在香港愛怎麼搞就怎麼搞,但如果它想在香港把一加一變成三,就不是權力問題。
22年實踐證明:由中國認可、愛國愛港小圈子選出、須無條件效忠北京的特首,無法駕馭誓要保有自由生活方式和開放社會價值、進而爭取體制民主的香港人、以致中國欲穩定香港原有的先進社會經濟體制而加以利用,也日益變得不可能。
本來,一國兩制設計規格所包含的內在矛盾,在一個會變得越來越寬鬆的中國政治氛圍裏,還是有望調和的,香港人也會接受那樣的一個制度,但中國沒有朝政治開放的方向走,而是剛好相反。於是,20多年來,矛盾不斷固化,特別是2012年之後,成為鐵打的,送中事件開始不久,更很快達至金剛鑽般的終極硬度。
由於香港內部矛盾固化,無論甚麼人當特首已無濟於事,迫在眉睫的問題無解,必須尋求界外救濟。目下最大矛盾、最解不開的死結,莫過於運動提出的五大合理訴求。
大家看看:為了解決其中最容易解決的一個訴求──撤回送中惡法,香港人和香港社會付出的代價已是何其高昂!林鄭說,法案「壽終正寢」和「撤回」是一樣的,但就是為了阻止民眾爭取這個「一樣的」,港警變成黑警,黑道人變身白衫幫,2,000多民眾以身抗法被捕,政府的本地威信和國際聲譽盡失,香港經歷了一場還未打完的準內戰。
以這樣沉重的代價解決一個不是問題也不應是問題的問題,唯一的結論是:一國兩制證實失靈。試問,如果還要解決其餘四個問題,香港社會還要付出多少代價?代價過高,即等於無解。香港如果要重新達至一個大略的自然平衡,需要在一國兩制之外尋求新設計,不能再迷信一些諸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類的真誠謊話。這是無論甚麼政治派別的人也應該思考的香港前途問題。
短期:五大訴求國際仲裁
目下運動以五大訴求向政府施壓,而政府的回應是加強打壓。此導致所謂的膠着狀況,表明此矛盾於香港內部無解;唯一出路,是雙方特別是政府願意改在國際上找尋非對抗性解決辦法。這種辦法有好幾個,其中最可行最文明的,是到海牙的常設仲裁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PCA)尋求仲裁。這個機構跟海牙國際法庭完全不同,不是聯合國一部份,因此中國雖是成員卻無否決權。仲裁的好處是無分原告與被告,完全非對抗性。(此仲裁本可在香港進行,是替香港仲裁業界在國際上打響名堂的絕好機會,但因為律政司裏那位阿姐涉事也涉仲裁業界太深,在港仲裁給人的觀感是結果可能偏袒政府,所以不宜,殊為可惜。)
PCA成立於1899年,品牌聲譽良好,既可解決國與國之間的主權仲裁,也能處理法人與國家之間的商務及人權糾紛。2016年菲律賓不服中國在南海的行為,把問題交到PCA要求仲裁,中國拒絕參與,並表示不會承認仲裁結果;菲律賓依然以要求一個法律意見的方式單方面呈請PCA,結果在道理上得直。這替今天外國軍艦在南海諸島12海里範圍內巡航提供了國際法基礎。
2007年,三間前蘇聯國營石油公司私有化分拆出來的石油公司同時向俄羅斯聯邦政府提出業權仲裁的要求。這些公司的物業在俄羅斯,公司則在境外註冊。俄羅斯聯邦政府還是比較文明,同意參與PCA主持的仲裁,並願意接受仲裁結果。最後,PCA通判三公司得直。爭議額不算大,俄羅斯後來總共賠償了一億美元左右,其中約10%是三間公司所付出的仲裁費和法律服務費(可見仲裁費用不算高)。
如果特區政府認為五大訴求不合理,大可主動把問題拿到PCA要求仲裁。運動方面,儘管沒有大台或統一領導,也可由某些團體如民陣及個人聯名參與並取得眾籌支持,到PCA要求給個說法。
長期:「瑞士模式」國際游說
不僅是五大訴求,其他如中英聯合聲明的有效性、歷次選舉中的DQ事件、特府一手挑起送中事件導致所有社會損失的直接間接賠償責任金額等,都可以拿到PCA找個說法。
同理,2047年的香港前途懸而未決,而現在《基本法》太多空子給中國鑽,特區政府也過分軟弱而不斷犬隨,從而導致一國兩制明顯失效,對香港對中國皆無好處;那麼,考慮2047年後香港的政治前途和中國在香港的利益之時,獨立自決都應該成為合理選項。這個立場的正當性,如果在香港內部無法取得各方確認,也可以拿到國際上找說法。
2047距今還有28年,故除了快速尋求國際仲裁之外,還可以有更廣泛更積極的其他做法,例如向國際包括中國游說。如果要考慮的「後2047方案」不同於《基本法》所規範的「前2047框架」,則游說比仲裁更合適,因為牽涉到法律條文以外的政策空白。
這種游說的內容,應該盡可能讓西方國家視為非對抗性、多方皆贏,而且真正符合中國長遠利益。本來,在1984-1989那幾年裏,一國兩制理論上就是一個多方皆贏的方案,所以能得到國際支持。不過,一國兩制的弱點和漏洞越來越多越明顯;送中運動開展以後,其內在矛盾已不可能調和,再提「高度自治」無疑自欺欺人。未來28年裏,還有六個或更多的特首很可能要「死」於非命。如此一個令中國頭疼、西方不滿而香港重傷的體制,還要在2047之後存在下去嗎?
如此一問,愛國派如以前那位律政司和一眾自乾五會狂喜:好啊,一國一制,中央直轄!不過,這些蠢蛋馬上會遭上頭打臉,因為他們忘記了鄧江溫習四大家族的私募基金都需要在一國以外的香港運作。
非對抗性雙贏港獨
2016年,我在《壹週刊》寫了題為〈瑞士模式:雙贏港獨的的納殊平衡〉( https://nextplus.nextmedia.com/article/2_437412_0 ),馬上招來愛國派圍攻,說我在主權問題上搞對抗,違反《基本法》,那當然是無稽的。一來,2047年《基本法》壽終正寢等如撤銷,任何有關的安排提議都無法可違;二來,圍攻者未搞清楚納殊平衡乃是一個完全因私利而自願的東西,比姜太公釣魚還要好,連計謀也沒有,哪來甚麼搞對抗?
至於民主派內部,當時因為誤會重重,也沒有多大迴響。大概是因為,一來大家對一國兩制還未心死,不願旁騖;二來認為共產黨和中國人都很「民族主義」,絕對不會同意任何形式的港獨,但那是嚴重誤讀中共及其治下中國人的深層心理特性。
但是,今年發生送中事件,一國兩制徒剩空殼,港人不得不另謀出路。明白這點的人多了,不同取向的民主派之間的誤會減少,團結加強。因此,上星期六我在公民實踐論壇上作題為〈一國兩制之外有路行?〉的演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D5d4LKCDno ),再次介紹了這個完全和理非、具備非對抗性多贏的特性、對中國非常有利非常善意的瑞士模式港獨方案;在場200多來賓的反應超越我的預期。
到目前為止,香港民主派在外國的游說工作,主要都是內部抗爭的直接外延,或多或少都帶有反中對抗性,會遇到相當阻力,主要原因當然是外國政府要衡量和中國做生意時會否受到影響。因此,如果一個方案是多贏的,即對中國對西方各國都是「誘因相容」的,都是善意的,而且都有利可圖,那麼,游說遇到的阻力就比較小。
對抗型港獨在國際上的接納程度很低;自決也因為可能包含對抗性選項,所以拿到國際上游說也會遇到很大保留;瑞士模式港獨,因為不含與中國的對抗性而是多贏的微笑的善意的,因此在國際上的接納程度反而會較高。開始的時候,中國一時之間也許接受不來,但假以一些時日待它想清楚其中奧妙,這個方案的接受程度就會逐漸提高。
一國兩制是一場單邊的美麗誤會,於共產黨的「初心」裏從來都是一項權宜。這點,中華帝國史上那血淋淋的「改土歸流」一幕已說明一切。那段歷史彌足殷鑑,我在兩年前的一篇題為〈從明清「土流並治」看西環干政與2047〉的文章裏引《清史稿》及其他文獻詳說過( https://hk.lifestyle.appled......article/20170712/2_528544_0 )。
往者已矣,知來者之可追。大家今天清楚知道,香港已經「回不去」。但正當你開始感到失落迷惘,你就差不多找到了希望的泉源。
練乙錚
2019年10月31日
英國《金融時報》消息指北京準備對涉港事務官員進行大清洗,包括林鄭在內。若然,對她本人無疑是一解脫。林鄭鷹犬北人,對香港犯下彌天大罪,民主派認定她十惡不赦,愛國派反感她還不夠心狠手辣,外國人圍觀看熱鬧,要看這位欽點的第四任特首怎麼下台。可憐啊!一個曾經風頭無兩、京城裏的宰相也得讓她三分的能吏,如今連她的副官怕也看她不起,卻仍得坐在全城最當眼的位子上,怎不度日如年?
落得如此,政壇某君會笑她不懂政治、「有冇入錯行」;不過,她大可反諷說:「德不孤,必有鄰。」試問她之前的三個特首,哪一個不是「入錯行」,哪一個可以善始善終?老董腳痛落台,當奴鋃鐺下獄,而那個號稱「懂政治」的專業人,卻在春風最得意的時候橫遭腰斬,後來沒事幹淪為拼存在感的鍵盤戰士。
持平而論,四個特首其實皆非等閒輩,而是香港菁英中的菁英,名校出身而有歷練,無論是創業守業還是兢兢業業,都能幹出名堂,最終百裏挑一當上特首,自有其過人處,而且欽點他們的,據說都是14億人當中的足赤完人至智者。然而,物競「天」擇的四次結果,大家有目共睹。
一次是偶然,兩次打問號,三次現端倪,四次顯規律。由此推斷,再換人,恐怕也於事無補,徒令香港社會繼續分化,中南海雞犬不寧,國際上惹人恥笑。那麼,南牆撞四次,顯示的到底是甚麼規律?這個問題,恐怕正從香港的街頭巷尾一直問到中南海的四中全會。
大凡一個制度,能否作為大略的自然平衡而存在,不視乎其設計師名氣有多大(例如那姓鄧的),也不視乎其宣傳口號有多吸引(例如「舞照跳、馬照跑、股照炒」),而在乎制度是否能兼顧成員自身的最低限度利益,即其機會成本,以及彼此之間的根本矛盾能否融和。這兩個要素存在的話,就具備了組織設計學裏頭說的incentive compatibility(誘因相容),讓大家都願意協力保持體制穩定,並從中得到足夠好處。
如此,這個制度就可以低成本運作,成員大體安居樂業,管理者不需出大力氣維穩(如讓警察變黑警),達到大略的自然平衡。
然而,這樣的優良設計,因為內外因素,偶爾出大問題還是會的,但制度管理人透過微調,以及啟動制度自身的各種自穩機制,就可以復元,即所謂的「返得到去從前」,例如1997年金融風暴、2003年的中國沙士入侵,等等。
一國兩制的設計硬傷
不及格的制度設計,則恒常有互為表裏的雙重特徵,一是經常出現大規模動盪,一是不斷需要強制性更換或推翻領導人。常說領導坐的是「熱位」,意指那是所有矛盾的匯集點。制度的設計失宜,產生大量本身不能承受的震盪,高壓電就流向那熱位,坐那位的人,就算是由制度內部最佳選拔程序產生,也會焦頭爛額體無完膚死硬。一國兩制蜜月期2003年結束,其後16年裏,政治大動盪出現五次,一次比一次嚴重,領導人換了又換,無論甚麼顏色的民怨民憤都已沸騰,目下這一次,還出現了勢無可擋的分離意識。所有人都明白,香港「返唔到去從前」。
一國兩制是古老中華帝國管治模式裏的常用具,唐代稱羈縻,元代以降叫土司。中共故弄玄虛,稱之為少數民族自治,露出真相之後在香港改稱「一國兩制」,「自治」一詞前面冠「高度」,吹噓是鄧大爺的新發明。2008年香港特區第二管治隊伍坐鎮中聯辦,一國開始大剌剌凌駕兩制。當然,主權在中國,共產黨在香港愛怎麼搞就怎麼搞,但如果它想在香港把一加一變成三,就不是權力問題。
22年實踐證明:由中國認可、愛國愛港小圈子選出、須無條件效忠北京的特首,無法駕馭誓要保有自由生活方式和開放社會價值、進而爭取體制民主的香港人、以致中國欲穩定香港原有的先進社會經濟體制而加以利用,也日益變得不可能。
本來,一國兩制設計規格所包含的內在矛盾,在一個會變得越來越寬鬆的中國政治氛圍裏,還是有望調和的,香港人也會接受那樣的一個制度,但中國沒有朝政治開放的方向走,而是剛好相反。於是,20多年來,矛盾不斷固化,特別是2012年之後,成為鐵打的,送中事件開始不久,更很快達至金剛鑽般的終極硬度。
由於香港內部矛盾固化,無論甚麼人當特首已無濟於事,迫在眉睫的問題無解,必須尋求界外救濟。目下最大矛盾、最解不開的死結,莫過於運動提出的五大合理訴求。
大家看看:為了解決其中最容易解決的一個訴求──撤回送中惡法,香港人和香港社會付出的代價已是何其高昂!林鄭說,法案「壽終正寢」和「撤回」是一樣的,但就是為了阻止民眾爭取這個「一樣的」,港警變成黑警,黑道人變身白衫幫,2,000多民眾以身抗法被捕,政府的本地威信和國際聲譽盡失,香港經歷了一場還未打完的準內戰。
以這樣沉重的代價解決一個不是問題也不應是問題的問題,唯一的結論是:一國兩制證實失靈。試問,如果還要解決其餘四個問題,香港社會還要付出多少代價?代價過高,即等於無解。香港如果要重新達至一個大略的自然平衡,需要在一國兩制之外尋求新設計,不能再迷信一些諸如「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之類的真誠謊話。這是無論甚麼政治派別的人也應該思考的香港前途問題。
短期:五大訴求國際仲裁
目下運動以五大訴求向政府施壓,而政府的回應是加強打壓。此導致所謂的膠着狀況,表明此矛盾於香港內部無解;唯一出路,是雙方特別是政府願意改在國際上找尋非對抗性解決辦法。這種辦法有好幾個,其中最可行最文明的,是到海牙的常設仲裁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PCA)尋求仲裁。這個機構跟海牙國際法庭完全不同,不是聯合國一部份,因此中國雖是成員卻無否決權。仲裁的好處是無分原告與被告,完全非對抗性。(此仲裁本可在香港進行,是替香港仲裁業界在國際上打響名堂的絕好機會,但因為律政司裏那位阿姐涉事也涉仲裁業界太深,在港仲裁給人的觀感是結果可能偏袒政府,所以不宜,殊為可惜。)
PCA成立於1899年,品牌聲譽良好,既可解決國與國之間的主權仲裁,也能處理法人與國家之間的商務及人權糾紛。2016年菲律賓不服中國在南海的行為,把問題交到PCA要求仲裁,中國拒絕參與,並表示不會承認仲裁結果;菲律賓依然以要求一個法律意見的方式單方面呈請PCA,結果在道理上得直。這替今天外國軍艦在南海諸島12海里範圍內巡航提供了國際法基礎。
2007年,三間前蘇聯國營石油公司私有化分拆出來的石油公司同時向俄羅斯聯邦政府提出業權仲裁的要求。這些公司的物業在俄羅斯,公司則在境外註冊。俄羅斯聯邦政府還是比較文明,同意參與PCA主持的仲裁,並願意接受仲裁結果。最後,PCA通判三公司得直。爭議額不算大,俄羅斯後來總共賠償了一億美元左右,其中約10%是三間公司所付出的仲裁費和法律服務費(可見仲裁費用不算高)。
如果特區政府認為五大訴求不合理,大可主動把問題拿到PCA要求仲裁。運動方面,儘管沒有大台或統一領導,也可由某些團體如民陣及個人聯名參與並取得眾籌支持,到PCA要求給個說法。
長期:「瑞士模式」國際游說
不僅是五大訴求,其他如中英聯合聲明的有效性、歷次選舉中的DQ事件、特府一手挑起送中事件導致所有社會損失的直接間接賠償責任金額等,都可以拿到PCA找個說法。
同理,2047年的香港前途懸而未決,而現在《基本法》太多空子給中國鑽,特區政府也過分軟弱而不斷犬隨,從而導致一國兩制明顯失效,對香港對中國皆無好處;那麼,考慮2047年後香港的政治前途和中國在香港的利益之時,獨立自決都應該成為合理選項。這個立場的正當性,如果在香港內部無法取得各方確認,也可以拿到國際上找說法。
2047距今還有28年,故除了快速尋求國際仲裁之外,還可以有更廣泛更積極的其他做法,例如向國際包括中國游說。如果要考慮的「後2047方案」不同於《基本法》所規範的「前2047框架」,則游說比仲裁更合適,因為牽涉到法律條文以外的政策空白。
這種游說的內容,應該盡可能讓西方國家視為非對抗性、多方皆贏,而且真正符合中國長遠利益。本來,在1984-1989那幾年裏,一國兩制理論上就是一個多方皆贏的方案,所以能得到國際支持。不過,一國兩制的弱點和漏洞越來越多越明顯;送中運動開展以後,其內在矛盾已不可能調和,再提「高度自治」無疑自欺欺人。未來28年裏,還有六個或更多的特首很可能要「死」於非命。如此一個令中國頭疼、西方不滿而香港重傷的體制,還要在2047之後存在下去嗎?
如此一問,愛國派如以前那位律政司和一眾自乾五會狂喜:好啊,一國一制,中央直轄!不過,這些蠢蛋馬上會遭上頭打臉,因為他們忘記了鄧江溫習四大家族的私募基金都需要在一國以外的香港運作。
非對抗性雙贏港獨
2016年,我在《壹週刊》寫了題為〈瑞士模式:雙贏港獨的的納殊平衡〉( https://nextplus.nextmedia.com/article/2_437412_0 ),馬上招來愛國派圍攻,說我在主權問題上搞對抗,違反《基本法》,那當然是無稽的。一來,2047年《基本法》壽終正寢等如撤銷,任何有關的安排提議都無法可違;二來,圍攻者未搞清楚納殊平衡乃是一個完全因私利而自願的東西,比姜太公釣魚還要好,連計謀也沒有,哪來甚麼搞對抗?
至於民主派內部,當時因為誤會重重,也沒有多大迴響。大概是因為,一來大家對一國兩制還未心死,不願旁騖;二來認為共產黨和中國人都很「民族主義」,絕對不會同意任何形式的港獨,但那是嚴重誤讀中共及其治下中國人的深層心理特性。
但是,今年發生送中事件,一國兩制徒剩空殼,港人不得不另謀出路。明白這點的人多了,不同取向的民主派之間的誤會減少,團結加強。因此,上星期六我在公民實踐論壇上作題為〈一國兩制之外有路行?〉的演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D5d4LKCDno ),再次介紹了這個完全和理非、具備非對抗性多贏的特性、對中國非常有利非常善意的瑞士模式港獨方案;在場200多來賓的反應超越我的預期。
到目前為止,香港民主派在外國的游說工作,主要都是內部抗爭的直接外延,或多或少都帶有反中對抗性,會遇到相當阻力,主要原因當然是外國政府要衡量和中國做生意時會否受到影響。因此,如果一個方案是多贏的,即對中國對西方各國都是「誘因相容」的,都是善意的,而且都有利可圖,那麼,游說遇到的阻力就比較小。
對抗型港獨在國際上的接納程度很低;自決也因為可能包含對抗性選項,所以拿到國際上游說也會遇到很大保留;瑞士模式港獨,因為不含與中國的對抗性而是多贏的微笑的善意的,因此在國際上的接納程度反而會較高。開始的時候,中國一時之間也許接受不來,但假以一些時日待它想清楚其中奧妙,這個方案的接受程度就會逐漸提高。
一國兩制是一場單邊的美麗誤會,於共產黨的「初心」裏從來都是一項權宜。這點,中華帝國史上那血淋淋的「改土歸流」一幕已說明一切。那段歷史彌足殷鑑,我在兩年前的一篇題為〈從明清「土流並治」看西環干政與2047〉的文章裏引《清史稿》及其他文獻詳說過( https://hk.lifestyle.appled......article/20170712/2_528544_0 )。
往者已矣,知來者之可追。大家今天清楚知道,香港已經「回不去」。但正當你開始感到失落迷惘,你就差不多找到了希望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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