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4-林夕:恥與為伍與對得住自己

林夕:恥與為伍與對得住自己
21:55 24/5/2015


近來本市染上炒錯龍蝦拆錯蟹、跟錯大佬落錯注症候群,許多胡言亂語,在訊息混亂中都表錯心跡用錯字。
那位前議員,猛吹氣球要發動有條件支持方案聯署,因為眾多北大人其中一大人的一句話,才猛然發覺無條件可講,被黨凍結了黨籍並遭到痛心疾首一番後,接受訪問時喊冤,對得住自己,對得住香港人。如今落得兩面不是人,仍然對得起兩人,一個是自己,一個是香港人,那也是十分不賴了。
但什麼叫對得住自己?有太多解法。風聞到港交所有異動,看準時機,把滙豐賣掉,撈了一大把,是對得住自己的荷包。與伴侶分手是坦然我已不愛你了,是對得起自己感覺,也好算是忠於自我。指天誓日,我,我,我對得起自己,乍聽很轟烈,但人不為己會天誅地滅的,當然不能虧待自己。所以,要喊冤要為自己平反,最感人的應該說:我寧可對不住自己,也不會對不住香港人。簡稱:寧可天下人負我,我決不負天下人。這樣才夠悲涼壯烈。
另一位專欄作家,不寫就不寫,臨別竟然要跟讀者告白:恥與為伍,道不同不相為謀。
如果與朋友割席絕交,原因只是在你遭到圍攻時,沒有特別偏袒你,繼續就事論事,不賣人情給你,你再氣急敗壞,也只能臭罵:「你這賤貨,在這關頭扮什麼中立持平。我與你再見不是朋友!」這關有恥無恥什麼事呢?除非你老友走去欺負智障童,諸如此類,道德有虧,才大大聲「恥與為伍」吧。報館採訪幸運地只是蒙冤48小時的受害者家屬,是傳媒天職正道,沒必要為專欄作者言論保駕護航,如果這樣屬於不同道,哪類人會跟你一條道走到黑,心照不宣。再說,報館的作風立場,讀者作者都有眼見,會改變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在那地盤發表了那麼久的言論,早該知道是否同道中人,編輯沒特別酌情處理,為你做參謀打公關戰,你就在人家地盤上呼籲讀者罷看該報,不但遲鈍,恥與為伍,這重砲會不會發錯爛渣射錯人呢?萬一人家回一句大家咁話,都咪話唔羞羞地恥。


林夕
電郵 :linxiappl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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