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5-阮穎嫻:「袋住先」的魔鬼博弈
阮穎嫻:「袋住先」的魔鬼博弈
21:28 25/5/2015
http://thehousenewsbloggers.net/2015/05/25/%E3%80%8C%E8%A2%8B%E4%BD%8F%E5%85%88%E3%80%8D%E7%9A%84%E9%AD%94%E9%AC%BC%E5%8D%9A%E5%BC%88%EF%BC%8F%E9%98%AE%E7%A9%8E%E5%AB%BB/
主場博客
特區問責班子落區宣傳政改,政經人士各出口術,又聯署又簽名,出盡法寶叫大家「袋住先」。本文將分析一下這些「袋住先」的邏輯合理與否。
政改是一個序列博弈(sequential game), 先由港人選擇是否「袋住先」,然後由中央選擇是否改良方案。
港人若選擇「袋住先」將有兩個可能:甲、向前邁進,之後由中央主導循序漸進改良政制;乙、中央不改進選舉制度,「袋住先」變「袋一世」。港人「否決政改」也有兩個可能:丙、下次政改會有令人滿意的政制改進;丁、下次的政改方案跟現時方案分別不大。不同結果的出現機會,取決於中央的決定。
爭論是序列博弈
至於「唔袋就一世都無」則排除在4個選項以外。這句話好像只有張志剛講過,似是恫嚇之詞,梁振英只是說過「唔知幾時再有」。曾俊華日前在記協晚會上表示,如果今次否決,下次又要經歷一個差不多的程序,把已討論多遍的問題再討論,非常沉悶。那是承認了否決後會有下一輪政改。而且政改被否決,香港還未達致普選,根據《基本法》政府還是有憲制責任去做。
要解決這個博弈問題,可用逆向歸納法(backward induction)。假設港人選擇「袋住先」,中央會選擇改進制度(甲)?還是功成身退然後要港人「袋一世」(乙)?《基本法》規定香港必須循序漸進達致普選,當達致普選時憲制責任已完成,再無必要啟動政改修改選舉制度,連林鄭月娥自己也承認此點。因此「袋住先」等於「袋一世」不是恐嚇,而是出自《基本法》。
有些官員說未來可以繼續爭取。其實每天都有很多人持續爭取不同權益,問題是爭取是否受理,正如爭取平反「六四」已經20多年,仍處於「繼續爭取」的階段。除非中央大發慈悲,或者香港局勢動盪得難以處理但不想軍事鎮壓,否則中央應該會選擇(乙)。
假設港人選擇「否決政改」,中央還是會傾向維持人大8.31框架(丁)。借鑑之前2007/08及2011/12的兩次政改,修改微乎其微,除非提委給建制全面控制,否則難有讓步;而且中央無故讓步,更是違背其一貫鬥爭性格,顏面無存。
這樣看來,港人的選擇只是現在「袋一世」與遲幾年「袋一世」的分別。有人的目標是有一個有公民提名或起碼由公民間選提名人的制度,他們以為暫時不取面前的一顆糖果,就能等到未來的一棵糖果樹。問題是,過幾年重啟政改,會是一棵糖果樹嗎?
早前有人提出中央承諾「袋住先」之後,仍然可更民主化,它的意義在於封了中央選擇(乙)之路,港人的選擇則變成從「袋住先」然後「循序漸進改進制度」(甲),或「否決政改」,然後下次「維持人大8.31框架」(丁)的二擇其一,那「袋住先」自然更吸引。這裏牽涉中央的信用問題。
基於早在中央由草擬《基本法》時代到回歸後曾多次答應香港有普選但得個桔,就算找到一個喉舌來宣讀承諾,曾經受騙的民主派也不是那麼容易落搭。這是序列博弈的問題,要綑綁選擇(甲)而避免(乙),實行不是那麼容易,況且通過與否,中央不痛不癢,最後結果恐怕落在(丁):否決也無改進。按這個推論,則無論「袋住先」或者「否決政改」都「冇好嘢」,既不能奢望「袋住先」後有改良方案,也不能冀求「否決政改」後下次會有進步的方案,「否決了屎還是屎」。
既然只有這兩種結果,有人認為行一步總好過無行過,但「袋住先」還有其他成本。有人認為「袋住先」可以迫使候選人在民生問題上面對群眾,作出承諾,通過競爭改善施政。在中央撤手不管的政策上這是可能的,不過在這個機制下,能出閘的人都是欽點的,在某些「大是大非」,如國家安全、政治、國民教育、中港融合等政策,無論哪個候選人都一樣,有了「普選」特首可挾民意推行。因此「袋住先」就是以認受各種中央透過特首推行的政策,來交換在民生議題上可能的聆聽。這也能解釋民調中關注民生議題的基層市民較傾向支持「袋住先」,反之教育程度較高、對民主思想追求殷切的市民則傾向反對。
有了普選就能迫使特首在民生施政上順民意而行,可能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梁特首競選時的一張凳一支筆一本簿言猶在耳,選完摺凳就變成十大武器之首,令人頭破血流。特首競選時許下各樣承諾,除了政治分餅外,不知道做到哪樣。很多南美國家,總統選完一屆就罷就,然後到下一個,大家在位時極盡收割之能事,如容許官員在未來發展藍圖上囤地並改變用途賺10億。利用職位籠絡商界,然後一個華麗轉身走進旋轉門,又或卸任後升格做中央領導層,在任時政績如何又有乜所謂,使鬼聽你市民意見。「袋住先」根本不能解決這些問題,因為民主制度必須有完善的監察及懲罰制度,民選議會能彈劾徇私的總統,成熟的政黨制要政黨承擔自己的執政過錯,這些「袋住先」都不能提供。
不能避免撕裂
此外,推銷政改的官員提出「袋住先」的另一好處,是避免香港撕裂。他們認為特首如由全民投票選出,有民意授權,可以修補行政與立法關係,施政較順暢。事實上,就算「袋住先」,也不見得香港不會撕裂。無疑特首在一半港人中的認受性是大了,但四成人反對「袋住先」,而且企得相當硬,雨傘運動就是告訴世人他們對普選的訴求有多大,如果爭取到的「普選」那麼爛,那班人受了那麼多苦,絕對不服氣。
袋了假普選,縱使有一半市民會沉醉在炫目的選舉工程和各候選人大爆花生,四成市民仍然會堅持這不是一個「真普選」。正如官員所講,他們會繼續爭取,行為亦趨激進。可以想像他們會推行白票運動,到時行政長官選舉有幾十萬白票,甚至白票多過得票,又是否真的有認受性?
民主選舉的精神就是遵守民主的遊戲規則,願賭服輸,但當有四成市民不認可這個遊戲規則,就會試圖用規則以外的方法推翻決定,如泰國的紅衫軍黃衫軍之爭,那根本不是真正的民主。英國是歷史悠久的民主國家,即使保守黨贏了令很多左派不滿,他們斷不會推翻制度。當香港四成人不承認假普選,也不認受這個特首的權力,行政與立法關係依然割裂,特首落區繼續受狙擊,他們與溫和保守的另一路港人各走各路,我實在看不到為什麼「袋住先」香港就不會撕裂。
總括而言,「袋住先」不一定有好處,也避免不了香港撕裂,至於魔鬼交易做不做,香港人自己決定,反正無論我們怎麼選擇,中央的選擇都一樣。
阮穎嫻
21:28 25/5/2015
http://thehousenewsbloggers.net/2015/05/25/%E3%80%8C%E8%A2%8B%E4%BD%8F%E5%85%88%E3%80%8D%E7%9A%84%E9%AD%94%E9%AC%BC%E5%8D%9A%E5%BC%88%EF%BC%8F%E9%98%AE%E7%A9%8E%E5%AB%BB/
主場博客
特區問責班子落區宣傳政改,政經人士各出口術,又聯署又簽名,出盡法寶叫大家「袋住先」。本文將分析一下這些「袋住先」的邏輯合理與否。
政改是一個序列博弈(sequential game), 先由港人選擇是否「袋住先」,然後由中央選擇是否改良方案。
港人若選擇「袋住先」將有兩個可能:甲、向前邁進,之後由中央主導循序漸進改良政制;乙、中央不改進選舉制度,「袋住先」變「袋一世」。港人「否決政改」也有兩個可能:丙、下次政改會有令人滿意的政制改進;丁、下次的政改方案跟現時方案分別不大。不同結果的出現機會,取決於中央的決定。
爭論是序列博弈
至於「唔袋就一世都無」則排除在4個選項以外。這句話好像只有張志剛講過,似是恫嚇之詞,梁振英只是說過「唔知幾時再有」。曾俊華日前在記協晚會上表示,如果今次否決,下次又要經歷一個差不多的程序,把已討論多遍的問題再討論,非常沉悶。那是承認了否決後會有下一輪政改。而且政改被否決,香港還未達致普選,根據《基本法》政府還是有憲制責任去做。
要解決這個博弈問題,可用逆向歸納法(backward induction)。假設港人選擇「袋住先」,中央會選擇改進制度(甲)?還是功成身退然後要港人「袋一世」(乙)?《基本法》規定香港必須循序漸進達致普選,當達致普選時憲制責任已完成,再無必要啟動政改修改選舉制度,連林鄭月娥自己也承認此點。因此「袋住先」等於「袋一世」不是恐嚇,而是出自《基本法》。
有些官員說未來可以繼續爭取。其實每天都有很多人持續爭取不同權益,問題是爭取是否受理,正如爭取平反「六四」已經20多年,仍處於「繼續爭取」的階段。除非中央大發慈悲,或者香港局勢動盪得難以處理但不想軍事鎮壓,否則中央應該會選擇(乙)。
假設港人選擇「否決政改」,中央還是會傾向維持人大8.31框架(丁)。借鑑之前2007/08及2011/12的兩次政改,修改微乎其微,除非提委給建制全面控制,否則難有讓步;而且中央無故讓步,更是違背其一貫鬥爭性格,顏面無存。
這樣看來,港人的選擇只是現在「袋一世」與遲幾年「袋一世」的分別。有人的目標是有一個有公民提名或起碼由公民間選提名人的制度,他們以為暫時不取面前的一顆糖果,就能等到未來的一棵糖果樹。問題是,過幾年重啟政改,會是一棵糖果樹嗎?
早前有人提出中央承諾「袋住先」之後,仍然可更民主化,它的意義在於封了中央選擇(乙)之路,港人的選擇則變成從「袋住先」然後「循序漸進改進制度」(甲),或「否決政改」,然後下次「維持人大8.31框架」(丁)的二擇其一,那「袋住先」自然更吸引。這裏牽涉中央的信用問題。
基於早在中央由草擬《基本法》時代到回歸後曾多次答應香港有普選但得個桔,就算找到一個喉舌來宣讀承諾,曾經受騙的民主派也不是那麼容易落搭。這是序列博弈的問題,要綑綁選擇(甲)而避免(乙),實行不是那麼容易,況且通過與否,中央不痛不癢,最後結果恐怕落在(丁):否決也無改進。按這個推論,則無論「袋住先」或者「否決政改」都「冇好嘢」,既不能奢望「袋住先」後有改良方案,也不能冀求「否決政改」後下次會有進步的方案,「否決了屎還是屎」。
既然只有這兩種結果,有人認為行一步總好過無行過,但「袋住先」還有其他成本。有人認為「袋住先」可以迫使候選人在民生問題上面對群眾,作出承諾,通過競爭改善施政。在中央撤手不管的政策上這是可能的,不過在這個機制下,能出閘的人都是欽點的,在某些「大是大非」,如國家安全、政治、國民教育、中港融合等政策,無論哪個候選人都一樣,有了「普選」特首可挾民意推行。因此「袋住先」就是以認受各種中央透過特首推行的政策,來交換在民生議題上可能的聆聽。這也能解釋民調中關注民生議題的基層市民較傾向支持「袋住先」,反之教育程度較高、對民主思想追求殷切的市民則傾向反對。
有了普選就能迫使特首在民生施政上順民意而行,可能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梁特首競選時的一張凳一支筆一本簿言猶在耳,選完摺凳就變成十大武器之首,令人頭破血流。特首競選時許下各樣承諾,除了政治分餅外,不知道做到哪樣。很多南美國家,總統選完一屆就罷就,然後到下一個,大家在位時極盡收割之能事,如容許官員在未來發展藍圖上囤地並改變用途賺10億。利用職位籠絡商界,然後一個華麗轉身走進旋轉門,又或卸任後升格做中央領導層,在任時政績如何又有乜所謂,使鬼聽你市民意見。「袋住先」根本不能解決這些問題,因為民主制度必須有完善的監察及懲罰制度,民選議會能彈劾徇私的總統,成熟的政黨制要政黨承擔自己的執政過錯,這些「袋住先」都不能提供。
不能避免撕裂
此外,推銷政改的官員提出「袋住先」的另一好處,是避免香港撕裂。他們認為特首如由全民投票選出,有民意授權,可以修補行政與立法關係,施政較順暢。事實上,就算「袋住先」,也不見得香港不會撕裂。無疑特首在一半港人中的認受性是大了,但四成人反對「袋住先」,而且企得相當硬,雨傘運動就是告訴世人他們對普選的訴求有多大,如果爭取到的「普選」那麼爛,那班人受了那麼多苦,絕對不服氣。
袋了假普選,縱使有一半市民會沉醉在炫目的選舉工程和各候選人大爆花生,四成市民仍然會堅持這不是一個「真普選」。正如官員所講,他們會繼續爭取,行為亦趨激進。可以想像他們會推行白票運動,到時行政長官選舉有幾十萬白票,甚至白票多過得票,又是否真的有認受性?
民主選舉的精神就是遵守民主的遊戲規則,願賭服輸,但當有四成市民不認可這個遊戲規則,就會試圖用規則以外的方法推翻決定,如泰國的紅衫軍黃衫軍之爭,那根本不是真正的民主。英國是歷史悠久的民主國家,即使保守黨贏了令很多左派不滿,他們斷不會推翻制度。當香港四成人不承認假普選,也不認受這個特首的權力,行政與立法關係依然割裂,特首落區繼續受狙擊,他們與溫和保守的另一路港人各走各路,我實在看不到為什麼「袋住先」香港就不會撕裂。
總括而言,「袋住先」不一定有好處,也避免不了香港撕裂,至於魔鬼交易做不做,香港人自己決定,反正無論我們怎麼選擇,中央的選擇都一樣。
阮穎嫻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