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何靜瑩:無權勢者,皆可發揮領導力

何靜瑩:無權勢者,皆可發揮領導力
2019年9月24日


反修例運動持續逾100天,仍有許多人不能相信運動沒人指揮,即沒有「大台」。

有一套領導學在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教授了近40年,由Ronald Heifetz創立,教授碩士生如何在社會及職場裏發揮「調適性領導」(adaptive leadership)。這套源於社會心理學及政治哲學的領導理論,可解釋不同領域和行業的群體動態,教導大家如何管理因改變帶來的衝突,化解價值觀之間的矛盾,歷年來深受哈佛學生歡迎。

我會從Heifetz的調適性領導框架剖析這場運動:政府的領導力何以失敗?沒有大台的示威者算不算發揮領導力?


權力是什麼

很多人迷信權力,認為一天無權、無社經地位、無強力後台以致無話語權及影響力,一天都沒可能做領袖。帶領這場運動的眾多參與者,以寂寂無名的「小薯」如大學生、中學生及剛出來工作的年輕人居多,他們在社會、職場、學校或家中沒什麼權力、地位和影響力。不難想像,許多既得利益者、有權勢或傾慕權貴的人對其口誅筆伐,看不起他們,貶之為「廢青」。

倘單以權勢來斷定人們有否資格發揮領導的話,清末的孫中山、印度的甘地、南非的曼德拉全是「廢青」!然而誰敢說他們不是領導楷模?其實,他們行使「非正式權力」來發揮領導。

權力分為正式權力(formal authority)和非正式權力(informal authority;註)。當林鄭月娥被委任為特區行政長官時,她便被賦予正式權力,在香港履行《基本法》要求的職務。然而掌握正式權力者不代表就是領袖,要視乎其如何善用權力以帶領香港向前邁進。換言之,being an authority figure does not make you a leader。

身居要職的問責官員和行政會議成員,還有不少有頭有面有錢有身分的「社會賢達」,沒有在適當時候運用正式權力來發揮領導,如捍衛基本法承諾在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按照程序公義給予《逃犯條例》修訂議案90日而非20日的諮詢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堅拒成為令法治制度禮崩樂壞的主謀或幫兇!

總的來說,特區政府該用正式權力時不用,不該用時卻誤用甚至濫用。政府有正式權力動員警隊以適量武力驅散示威者、拘捕使用暴力和破壞公物的人(包括黑幫及撐警人士!)。不過,警方無差別襲擊路人、任意拘捕穿黑衣或樣貌年輕者、涉嫌包庇黑幫和同鄉會人士、拘捕時使用過分武力毆打被捕者,而據國際特赦組織最新調查顯示,扣留期間警員毒打及用酷刑對待被捕者、拖延被捕者即時就醫及見律師的基本權利,此乃濫權濫暴濫捕!

絕對權力絕對腐敗至此,怪不得中文大學最新民調顯示,50.5%受訪市民認為特區政府要「為武力升級負責」;認為警察和示威者要負責的分別為18.5%及12.7%。受訪者對警察「完全不信任」由6月初的6.5%飈升至9月初的48.3%!換言之,市民深明導致這些災難後果的源頭,均源自政府。

 非正式權力建基於聲譽、政績、誠信、能力、價值觀和信任,須逐漸累積和建立,是別人賦予權力的不明文「契約」——當你能符合人們期望時,他們會願意賦予你更多非正式權力,心悅誠服地達成你的意願。

主導這場運動的眾多人士,統稱「連登仔」,以赤子之心及犧牲精神走上街頭抗爭,在6.12示威集會中聲名大噪,成功令政府「暫緩」修例,並無間斷地在每個周末發動各區遊行,將公義和法治帶進社區。他們不顧負上刑責或性命來換取香港長遠和穩固的法治、自由及民主,日漸贏取市民信任。

「連登仔」逐漸建立強大的非正式權力,帶領市民向着共同目標(爭取五大訴求)邁進,動員市民到不同地點遊行集會靜坐,又以不同形式表達訴求:多區手牽手組成人鏈,於各大商場和廣場大合唱,設立「連儂牆」,由本地文宣工作延伸至爭取外國支持,兩度眾籌於幾十份外國報紙刊登廣告,前赴聯合國、德國、英國及美國,親身講述香港核心價值被蠶食及人權受侵犯的現况……數以十萬計的小市民在自己的小宇宙發揮不同程度的領導力,由街頭巷戰衝出至國際層面。


領導力孕育領導力

部分示威者固然犯過不少錯誤及非法行為,但他們的道德感召為其建立強大的非正式權力,抗爭蔓延至各區的普通居民——屯門、沙田、元朗、黃大仙、深水埗、荃灣、觀塘、九龍灣、美孚、葵芳、油尖旺、太子、太古、港島東、中西區,亦奮起發揮沒有正式權力的領導。

這場運動由最先一批示威者,激發起各區街坊也發揮領導力起來,leadership generates leadership(領導力激發更多領導力)。這種遍地開花的impact,比過百萬人遊行更強大,也是掌權者最害怕看到的力量!

對於慣性服從或倚仗權力的人,這種「沒有正式權力者也可發揮領導力」的觀念,無疑是莫大的思想衝擊。這類人不能接受示威者沒有大台指揮,因為他們不願學習和接受「非正式權力」的觀念。與其改變自己思維,倒不如訴諸各種陰謀論如幕後黑手(即擁有正式權力的外國勢力),總好過相信數以萬計的普通市民會如此「戇居」和無私地參與,甚至領導為期3個多月的抗爭。

示威者切忌犯殘暴錯誤及仇恨罪行
在大多數市民心目中,政府及警隊的非正式權力已跌至谷底,出現嚴重管治危機:當權者擁有的正式權力蕩然無存,無論說什麼,市民都認為是語言偽術、狡辯和謊言。反之,無權無勢的街坊和年輕人,由於非正式權力與日俱增,縱使沒有大台,人人卻發揮不同程度的領導力。長遠而言,示威者須不斷增強民意及海外支持,切忌犯下「對家」的殘暴錯誤及仇恨罪行,才能保持決定性的非正式權力。

有示威者和記者把「沒有大台」翻譯成「leaderless」,這是誤導性的。我會翻譯為「powerless」,意味市民在沒有正式權力的處境下,卻能發揮領導力。沒有大台,卻有千萬個領導者帶領抗爭!

註:Ronald A. Heifetz, Leadership Without Easy Answer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Ch. 3-5.


(從哈佛領導理論看反修例運動.四之一;下周三10月2日續)

(作者電郵:ada.ho@paxxioneer.com)

作者是初創互聯網公司創辦人及行政總裁、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公共政策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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