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4-戴耀廷:半總統制下的林鄭月娥
戴耀廷:半總統制下的林鄭月娥
下午 01:48 2014/1/24
信報
2012年,我寫了一系列倡議特區憲制應引入「半總統制」的文章,以期解決行政與立法機關不協調的憲制問題。我建議的「港式半總統制」,主要是參考法國的制度,並結合香港的實際情況而得出來的。要點包括:
一、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提名政務司司長的人選,按憲法慣例能在立法會內取得大多數支持的人,他可以是立法會內大多數政黨的領袖;可以是得到立法會多個政黨聯合支持的人;可以是立法會議員(或不一定要是議員)。
二、政務司司長會向行政長官推薦主要官員的人選,再由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提名。主要官員可以有一部分是立法會議員,但不是所有主要官員均來自議員。行政會議繼續由行政長官主持,原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政策協調會議(實質是內閣會議),可以改由行政長官主持,這可確保行政長官在行政機關保持重要的領導角色。
三、因政務司司長及主要官員均是得到立法會大多數支持,這安排應可確保政府能夠取得立法會支持。政務司司長及其內閣須向立法會直接問責,若立法會對政務司司長投不信任票,他及其內閣就得辭職,再由行政長官任命另外能夠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支持的人,出任新的政務司司長。
這個建議可以在現有的制度上,不用修改《基本法》,透過建立憲法慣例就可實行得到。它一方面能加強行政與立法協調的機制,另一方面也注入足夠的制度彈性,讓行政與立法有更多的迴轉空間,以減少行政與立法衝突所造成的僵局。
與我提出的不少建議一樣,這個建議也是少人問津的,當時可說只是引發「零討論」。想不到提出意見後的一年多,這建議卻在沒人察覺下(包括我自己),竟逐漸在現實政治中實現起來,關鍵點就是體現在現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身上。
其實,由梁振英當選特首後要委任林鄭月娥為政務司司長,正是由於梁振英也知難以得到各界信任,不要說泛民主派,連建制派內也有很多人不信任他的,故此,為了讓新的管治班子能有效施政,梁振英惟有委任高民望、擁有豐富管治經驗和親和力、能與各界維持良好關係的林鄭月娥為政務司司長。這與「港式半總統制」下特首與政務司司長的關係不謀而合。
在特區新管治班子開展工作後不久,梁振英差不多是事事碰壁,惟有更加依賴林鄭月娥。這點北京政府更是看得非常透徹。以梁振英現在的弱勢看,與董建華於2003年後的情況非常相似。北京政府本可以故伎重施(以時任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代替董建華),以林鄭月娥代替梁振英擔任特首。
不過,現時北京政府的策略是架空而不是更換梁振英,由林鄭月娥負責實際的施政,由政改到扶貧這些重大施政議題,均由林鄭月娥主導。可能北京政府沒有事先詳細計劃,現在卻可能已經逐步在香港引入這種「港式半總統制」。
在梁振英任內未來幾年,這情況應會持續。若林鄭月娥能化解政改的巨大危機,她的民望將會如日中天,特首的角色將進一步邊緣化,政務司司長才是真正香港管治的核心人物。未來發展,會否由政務司司長實際負責特區的管治(如「港式半總統制」),還要看2017年普選特首後的情況。未來數年,以政務司司長為實際管治核心的管治經驗,肯定會為香港實行「港式半總統制」留下重要的經驗。
當然,現階段的發展與我原先的建議仍有很大距離,特首的角色不應受架空,而是他利用政務司司長作為施政的緩衝,但似乎仍是朝着我建議的方向發展。當然,這發展肯定不是由我的建議引發出來,而是因應特區憲政在梁振英當選特首後引發的政治危機,為了處理這種危機,而由香港憲制中有機地發展出來的。「港式半總統制」能否在未來的日子繼續在港有機地演進,是很值得研究的題目。
下午 01:48 2014/1/24
信報
2012年,我寫了一系列倡議特區憲制應引入「半總統制」的文章,以期解決行政與立法機關不協調的憲制問題。我建議的「港式半總統制」,主要是參考法國的制度,並結合香港的實際情況而得出來的。要點包括:
一、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提名政務司司長的人選,按憲法慣例能在立法會內取得大多數支持的人,他可以是立法會內大多數政黨的領袖;可以是得到立法會多個政黨聯合支持的人;可以是立法會議員(或不一定要是議員)。
二、政務司司長會向行政長官推薦主要官員的人選,再由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提名。主要官員可以有一部分是立法會議員,但不是所有主要官員均來自議員。行政會議繼續由行政長官主持,原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政策協調會議(實質是內閣會議),可以改由行政長官主持,這可確保行政長官在行政機關保持重要的領導角色。
三、因政務司司長及主要官員均是得到立法會大多數支持,這安排應可確保政府能夠取得立法會支持。政務司司長及其內閣須向立法會直接問責,若立法會對政務司司長投不信任票,他及其內閣就得辭職,再由行政長官任命另外能夠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支持的人,出任新的政務司司長。
這個建議可以在現有的制度上,不用修改《基本法》,透過建立憲法慣例就可實行得到。它一方面能加強行政與立法協調的機制,另一方面也注入足夠的制度彈性,讓行政與立法有更多的迴轉空間,以減少行政與立法衝突所造成的僵局。
與我提出的不少建議一樣,這個建議也是少人問津的,當時可說只是引發「零討論」。想不到提出意見後的一年多,這建議卻在沒人察覺下(包括我自己),竟逐漸在現實政治中實現起來,關鍵點就是體現在現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身上。
其實,由梁振英當選特首後要委任林鄭月娥為政務司司長,正是由於梁振英也知難以得到各界信任,不要說泛民主派,連建制派內也有很多人不信任他的,故此,為了讓新的管治班子能有效施政,梁振英惟有委任高民望、擁有豐富管治經驗和親和力、能與各界維持良好關係的林鄭月娥為政務司司長。這與「港式半總統制」下特首與政務司司長的關係不謀而合。
在特區新管治班子開展工作後不久,梁振英差不多是事事碰壁,惟有更加依賴林鄭月娥。這點北京政府更是看得非常透徹。以梁振英現在的弱勢看,與董建華於2003年後的情況非常相似。北京政府本可以故伎重施(以時任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代替董建華),以林鄭月娥代替梁振英擔任特首。
不過,現時北京政府的策略是架空而不是更換梁振英,由林鄭月娥負責實際的施政,由政改到扶貧這些重大施政議題,均由林鄭月娥主導。可能北京政府沒有事先詳細計劃,現在卻可能已經逐步在香港引入這種「港式半總統制」。
在梁振英任內未來幾年,這情況應會持續。若林鄭月娥能化解政改的巨大危機,她的民望將會如日中天,特首的角色將進一步邊緣化,政務司司長才是真正香港管治的核心人物。未來發展,會否由政務司司長實際負責特區的管治(如「港式半總統制」),還要看2017年普選特首後的情況。未來數年,以政務司司長為實際管治核心的管治經驗,肯定會為香港實行「港式半總統制」留下重要的經驗。
當然,現階段的發展與我原先的建議仍有很大距離,特首的角色不應受架空,而是他利用政務司司長作為施政的緩衝,但似乎仍是朝着我建議的方向發展。當然,這發展肯定不是由我的建議引發出來,而是因應特區憲政在梁振英當選特首後引發的政治危機,為了處理這種危機,而由香港憲制中有機地發展出來的。「港式半總統制」能否在未來的日子繼續在港有機地演進,是很值得研究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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