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9-李怡:張德江以何身份視察香港?

李怡:張德江以何身份視察香港?
6:20 19/5/2016


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到香港視察,第一站見特府高官講話,已作出了結論,表示對梁振英及特區政府的工作是滿意的。既然沒有視察已有了滿意的結論,還要「看、聽」來作甚?
不過,最讓習慣法治社會思維的人不解的是,張德江在一國兩制中,究竟有沒有到香港視察並對香港行政機關指點的身份?在「一國」中,他是人大委員長,人大儘管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但並非行政機關,而是立法和代表全國人民向政府監督的機構,沒有行政權只有監察權和立法權。人大是通過立法去介入行政而不是直接參與行政的。至少在憲法上如此規定,是否依憲是另一回事。
中國國務院要向人大負責,但香港的行政機關按《基本法》第64條,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責」,而不是對全國人大負責。《基本法》第12條說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第43條說香港行政長官「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但何謂「中央人民政府」?根據中國憲法第8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因此,「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只是對國務院負責,而絕不是對中國的立法機關負責。倘若香港特區政府要對人大負責,是不是要向人大作施政報告?要人大監督香港的施政?
全國人大,與世界文明國家的議會相似,人大委員長和其他國家的議長相似,從來沒有聽過各國議長有向政府或地方政府指導工作的權力,在中國也從來沒有人大委員長向國務院或地方政府指導工作的先例,因此,張德江以人大委員長的身份,沒有視察香港和對特區政府工作表示滿意或不滿意的權力。人大有權對香港《基本法》進行解釋,但沒有權直接介入香港特府的管治。
就中國自定的體制,張德江不是香港特區政府的「上級」。特府各級如此重視他的「視察」,因為他是「中共港澳工作小組」的組長。但這是黨的職務,而不是「國」的職務。香港實行的是一國兩制而不是一黨兩制。中國雖實行一黨專政,但黨還是要通過政去施行權力,而不是黨直接施行權力。若黨直接施行權力,那不如乾脆把國號廢掉,逕稱「中共國」就是了。
中共國,並不是我發明的。那是2011年中國藝術家艾未未受邀替英國雜誌《新政治家》(New Statesman)擔任一期客席編輯時,他向他的17萬推特粉絲提出一個問題:「中國的未來如何?」其中排在第一的推文是:「在中共國還在的時候,中國的未來就像且戰且跌的股市K線圖……。」這是最早看到的「中共國」提法。我覺得很恰切。當我們看到張德江不依憲法和《基本法》,以人大委員長的名義來港視察時,中共國之名遂得以彰顯,一國兩制也終於被一黨兩制正式取替矣。


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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