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7-香港學生如何談校規?這是罕有的示範【校規篇(三):桌面藝術高峰會】
香港學生如何談校規?這是罕有的示範【校規篇(三):桌面藝術高峰會】
22:38 27/11/2015
校規如果由學生來定,成年人總會擔心,出來的結果會很離譜嗎?學生有這個成熟度去考慮各種因素嗎?
但回顧創意書院幾次主要的校規討論,就會發現,由於校規影響學生的實際生活,學生提出的意見,有時甚至比老師考慮得更仔細;而且學生人數眾多、各種性格都有,集體決定時通常都不會採納最激進的主張。
創意書院第一次的校規高峰會,是在創校半年後舉行,討論應否讓同學在課室檯面畫畫。
事緣他們06年開校時,校舍尚未建成,故借用了紅磡青州街一間空置村校上課。那時校方聽說,待他們搬走後該處就會翻新或重建,於是校方鼓勵學生自由佈置課室,例如把牆壁漆上自己喜歡的顏色、畫壁畫等。唯獨書檯是新造的,而且會搬到新校繼續用,所以希望同學不要畫花。
但同學很快就將老師的勸戒當作耳邊風,不只用鉛筆、原子筆,還用黑色marker來畫。校園內的牆身、壁報板、檯面、走廊樑柱,到處都是亂糟糟的塗鴉和大字。
清潔姐姐很頭痛,究竟要不要清理?好難抹,而且抹完學生好快又再畫。
本來最簡單就是禁止畫檯,畫了就要罰。但老師們視察情況時發現,有些檯畫得很漂亮。於是分歧來了:平時都說鼓勵學生創作和自我表達,那為什麼在書檯上創作就不能容納?但如果容許的話,怎樣才算藝術創作?而怎樣是無聊的塗鴉?用什麼準則區分?
於是他們決定跟學生們開會討論。
-
那是農曆新年前的大掃除日,午後全校百幾人齊聚禮堂,分班坐好。May Fung和老師Wilson主持大會,先播powerponit給同學看看各班書檯上的大作,同學邊看邊笑,播到比較漂亮或有趣的作品時,更歡呼喝采。
Wilson說:「開頭老師已經同大家講,張檯係大家用的,唔希望同學畫花,但經過兩個學期之後,就見到這些精采作品。今次趁住清潔日,我地會全部清洗晒。但老師開會時發覺,有啲人畫得真係靚。咁要點處理呢?我地就覺得應該跟同學傾下,就搞左今次論壇,希望大家給點意見。最後會做第一次的投票,然後第三個學期,就會根據我地今日的投票結果去做,好無呀?」
同學一下子是靜默的,可能對這種模式有點陌生,也沒想到老師會如此處理事件。
Wilson再公布幾項議事規則,例如不可人身攻擊、發言限時三分鐘等;其中一項很有意思,鼓勵同學針對他人的發言提問、以形成對話,不要只是自說自話。
然後老師負責遞咪給同學。頭兩個同學發言後,討論氣氛很快就熱烈起來。
「我覺得唔應該喺張檯度畫,因為好污糟、好核突,感覺唔整齊。」有同學說。「如果畫得靚你覺唔覺得佢污糟呢?」Wilson問。「畫得靚就擺埋一邊唔好用,因為用時會甩色。」
也有同學提議:「其實畫唔緊要,畫完學期尾影相,可以做展覽,影完就要刷返乾淨。畫時應該要考慮用洗得甩的顏料。」
另一個同學也說:「畫返自己張檯係可以的,因為全年都用那張檯,年尾如果老師同學公認畫得靚,那張檯係值得保留。我以前學校有間VIP房,係接見家長或者嘉賓的,裡面的檯櫈都特別舒服。我覺得依間學校都可以將畫得靚的檯咁樣用。」
但怎樣才算「畫返自己張檯」?有同學主張「每個人都有權去畫,每個人都有權刷返。啲檯唔係屬於個人,係屬於學校每一個學生的。」也有同學很氣憤,「我讀七科,有四科都唔係喺自己班房,要用人地的檯。你話張檯畫咗係你的,難道你搬埋去上堂?你話你畫檯係藝術,你係咪私有化張檯?我唔知點解我上堂見到張檯由乾淨變到好污糟,但我要忍受囉。」
討論開始轉去私有和公共的問題。「如果講私有化,係咪我比得起錢就可以畫你張檯?」「咁同學如果買咗條柱來畫點算呢?」「檯可以私有化,但課室唔係你的,你私有化的檯應該搬返屋企,唔係佔用課室空間。」「學校始終係public的地方,你自己個袋、自己套校服先係自己的,你唔可以干涉人地用張檯的權利。」
原本老師想討論的主題之一是塗鴉的藝術性、或藝術的美醜之分;但從同學發言可見,其實他們比較關心畫檯有沒有影響他人?什麼是公物?如何平衡個體權利和群體生活?
也有同學質疑,如果定好的規則都可以推翻,那定來有什麼意義?「本來一開始就話唔可以畫,而家又討論。咁都話咗唔可以染髮,係咪到有一日好多人染髮,又再定新規則呢?係咪每一條規則都要再討論多一次,所有人一齊決定每一條校規呢?」
講到法治精神,May Fung就請職業是律師的校監Ada回應:「如果大家九月一日應承要做的事、後尾基於種種原因唔做,我覺得係講唔通的。有人話抹晒佢先,咁將來應該點呢?將來就係一個新的空間,可以融入大家的諗法,決定一條新的規則。」
約一小時後,各種觀點都提出來了,而且開始重複;主持人覺得已有充份討論,於是進入表決階段。同學舉手投票,是否贊成可以畫檯。結果95人贊成、34人反對,2人表示未能決定;以後大家都可以畫檯了!
但Wilson隨即提醒,「其實有36個同學唔同意這件事的,佢地點算?佢地要用怎樣的心情去迎接這個決定?」
May Fung亦說,「投票,大家好似係一個好理性的過程。但我地可唔可以諗下點樣去尊重返少數呢?佢地日日見到張檯花晒,會唔快樂。藝術其實係人文素養來的,我地關心每一個人快唔快樂。如果某同學真係好介意人畫花、佢會情緒好低落的,可唔可以將你的靈感發揮去第二啲地方呢?」
有趣的是,自從投票通過可以畫檯後,其實畫檯的情況大減。也許是想畫的同學聽到了反對聲音而顧及他人感受;也可能是應驗了當日高峰會上一位同學的發言:「畫檯係因為有犯罪感、畫落去有種好high的感覺;如果公開俾你隨便畫,佢就無咗犯罪感的刺激,咁佢就唔會畫架喇。」
很多經歷過「畫檯事件」的第一屆師生,都會覺得這是一次正面的民主實踐。雖然是老師發起、老師主持的討論會,但正因如此,同學發言偶有辭不達意,都有老師幫忙歸納、把議題聚焦。整個討論是流暢和有效率的,不只帶來實質改變,定下新規則,還傳達了民主需要尊重少數的意識。
然而,一些老師常常覺得校園民主、應該更多由學生主導,由老師主持似乎是過度干預。但往後學生嘗試帶動討論時卻遇到很多困難。
此外,「畫檯事件」的成功,很可能跟當時的學校規模有關。第一屆只有百多名中四學生、十幾位老師,全校所有人都叫得出彼此的名字;隨後每年多一屆學生,學校規模迅速擴張,同學老師各不相熟,溝通也變得更難進行了。
[待續]
[圖: 創校首年的大掃除日,同學們一起清洗桌面塗鴉,新學期開始便可合法畫檯了!]
22:38 27/11/2015
校規如果由學生來定,成年人總會擔心,出來的結果會很離譜嗎?學生有這個成熟度去考慮各種因素嗎?
但回顧創意書院幾次主要的校規討論,就會發現,由於校規影響學生的實際生活,學生提出的意見,有時甚至比老師考慮得更仔細;而且學生人數眾多、各種性格都有,集體決定時通常都不會採納最激進的主張。
創意書院第一次的校規高峰會,是在創校半年後舉行,討論應否讓同學在課室檯面畫畫。
事緣他們06年開校時,校舍尚未建成,故借用了紅磡青州街一間空置村校上課。那時校方聽說,待他們搬走後該處就會翻新或重建,於是校方鼓勵學生自由佈置課室,例如把牆壁漆上自己喜歡的顏色、畫壁畫等。唯獨書檯是新造的,而且會搬到新校繼續用,所以希望同學不要畫花。
但同學很快就將老師的勸戒當作耳邊風,不只用鉛筆、原子筆,還用黑色marker來畫。校園內的牆身、壁報板、檯面、走廊樑柱,到處都是亂糟糟的塗鴉和大字。
清潔姐姐很頭痛,究竟要不要清理?好難抹,而且抹完學生好快又再畫。
本來最簡單就是禁止畫檯,畫了就要罰。但老師們視察情況時發現,有些檯畫得很漂亮。於是分歧來了:平時都說鼓勵學生創作和自我表達,那為什麼在書檯上創作就不能容納?但如果容許的話,怎樣才算藝術創作?而怎樣是無聊的塗鴉?用什麼準則區分?
於是他們決定跟學生們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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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農曆新年前的大掃除日,午後全校百幾人齊聚禮堂,分班坐好。May Fung和老師Wilson主持大會,先播powerponit給同學看看各班書檯上的大作,同學邊看邊笑,播到比較漂亮或有趣的作品時,更歡呼喝采。
Wilson說:「開頭老師已經同大家講,張檯係大家用的,唔希望同學畫花,但經過兩個學期之後,就見到這些精采作品。今次趁住清潔日,我地會全部清洗晒。但老師開會時發覺,有啲人畫得真係靚。咁要點處理呢?我地就覺得應該跟同學傾下,就搞左今次論壇,希望大家給點意見。最後會做第一次的投票,然後第三個學期,就會根據我地今日的投票結果去做,好無呀?」
同學一下子是靜默的,可能對這種模式有點陌生,也沒想到老師會如此處理事件。
Wilson再公布幾項議事規則,例如不可人身攻擊、發言限時三分鐘等;其中一項很有意思,鼓勵同學針對他人的發言提問、以形成對話,不要只是自說自話。
然後老師負責遞咪給同學。頭兩個同學發言後,討論氣氛很快就熱烈起來。
「我覺得唔應該喺張檯度畫,因為好污糟、好核突,感覺唔整齊。」有同學說。「如果畫得靚你覺唔覺得佢污糟呢?」Wilson問。「畫得靚就擺埋一邊唔好用,因為用時會甩色。」
也有同學提議:「其實畫唔緊要,畫完學期尾影相,可以做展覽,影完就要刷返乾淨。畫時應該要考慮用洗得甩的顏料。」
另一個同學也說:「畫返自己張檯係可以的,因為全年都用那張檯,年尾如果老師同學公認畫得靚,那張檯係值得保留。我以前學校有間VIP房,係接見家長或者嘉賓的,裡面的檯櫈都特別舒服。我覺得依間學校都可以將畫得靚的檯咁樣用。」
但怎樣才算「畫返自己張檯」?有同學主張「每個人都有權去畫,每個人都有權刷返。啲檯唔係屬於個人,係屬於學校每一個學生的。」也有同學很氣憤,「我讀七科,有四科都唔係喺自己班房,要用人地的檯。你話張檯畫咗係你的,難道你搬埋去上堂?你話你畫檯係藝術,你係咪私有化張檯?我唔知點解我上堂見到張檯由乾淨變到好污糟,但我要忍受囉。」
討論開始轉去私有和公共的問題。「如果講私有化,係咪我比得起錢就可以畫你張檯?」「咁同學如果買咗條柱來畫點算呢?」「檯可以私有化,但課室唔係你的,你私有化的檯應該搬返屋企,唔係佔用課室空間。」「學校始終係public的地方,你自己個袋、自己套校服先係自己的,你唔可以干涉人地用張檯的權利。」
原本老師想討論的主題之一是塗鴉的藝術性、或藝術的美醜之分;但從同學發言可見,其實他們比較關心畫檯有沒有影響他人?什麼是公物?如何平衡個體權利和群體生活?
也有同學質疑,如果定好的規則都可以推翻,那定來有什麼意義?「本來一開始就話唔可以畫,而家又討論。咁都話咗唔可以染髮,係咪到有一日好多人染髮,又再定新規則呢?係咪每一條規則都要再討論多一次,所有人一齊決定每一條校規呢?」
講到法治精神,May Fung就請職業是律師的校監Ada回應:「如果大家九月一日應承要做的事、後尾基於種種原因唔做,我覺得係講唔通的。有人話抹晒佢先,咁將來應該點呢?將來就係一個新的空間,可以融入大家的諗法,決定一條新的規則。」
約一小時後,各種觀點都提出來了,而且開始重複;主持人覺得已有充份討論,於是進入表決階段。同學舉手投票,是否贊成可以畫檯。結果95人贊成、34人反對,2人表示未能決定;以後大家都可以畫檯了!
但Wilson隨即提醒,「其實有36個同學唔同意這件事的,佢地點算?佢地要用怎樣的心情去迎接這個決定?」
May Fung亦說,「投票,大家好似係一個好理性的過程。但我地可唔可以諗下點樣去尊重返少數呢?佢地日日見到張檯花晒,會唔快樂。藝術其實係人文素養來的,我地關心每一個人快唔快樂。如果某同學真係好介意人畫花、佢會情緒好低落的,可唔可以將你的靈感發揮去第二啲地方呢?」
有趣的是,自從投票通過可以畫檯後,其實畫檯的情況大減。也許是想畫的同學聽到了反對聲音而顧及他人感受;也可能是應驗了當日高峰會上一位同學的發言:「畫檯係因為有犯罪感、畫落去有種好high的感覺;如果公開俾你隨便畫,佢就無咗犯罪感的刺激,咁佢就唔會畫架喇。」
很多經歷過「畫檯事件」的第一屆師生,都會覺得這是一次正面的民主實踐。雖然是老師發起、老師主持的討論會,但正因如此,同學發言偶有辭不達意,都有老師幫忙歸納、把議題聚焦。整個討論是流暢和有效率的,不只帶來實質改變,定下新規則,還傳達了民主需要尊重少數的意識。
然而,一些老師常常覺得校園民主、應該更多由學生主導,由老師主持似乎是過度干預。但往後學生嘗試帶動討論時卻遇到很多困難。
此外,「畫檯事件」的成功,很可能跟當時的學校規模有關。第一屆只有百多名中四學生、十幾位老師,全校所有人都叫得出彼此的名字;隨後每年多一屆學生,學校規模迅速擴張,同學老師各不相熟,溝通也變得更難進行了。
[待續]
[圖: 創校首年的大掃除日,同學們一起清洗桌面塗鴉,新學期開始便可合法畫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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