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7-果欄:她做錯了什麼?

果欄:她做錯了什麼?
明報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


【明報專訊】周五早上,鬧市報攤旁的人流,比往日流得更加緩慢。路人的視線,不約而同地集中在報檔當眼位置那兩本雜誌上面,有的目不轉睛,有的若無其事。前面的辦公室女郎,瞄過標題,輕輕向身邊人拋下一條一百萬問題,然後,她的友人默不作聲,身邊路人竊竊私語,報檔的行人路繼續閉塞。

「其實我唔明,究竟她做錯了什麼?」

六年後再現問號

實不相瞞,這條問題,我思考了足足六年。六年前,陳冠希與一眾女星的裸照被公開,全城嘩然(同時結識「朋友」),群眾聲討(不忘偷看「閃卡」)。翻揭一連十多日的頭條報道,我不禁要問:這些藝人究竟做錯了什麼,而要落得「無限期退出」,甚至改名換姓的下場?是錯在男星濫交,有違社會傳統?是錯在女星撩人,傷風敗德?還是錯在雙方大意,攝下片段卻被人盜取發放?我的頭頂,滿是解不開的問號。

六年後的今日,馬賽落難,媒體尖叫,我摸摸頭頂,再見問號——藝人在私人地方穿性感內衣,舞動身體,取悅伴侶,究竟錯在哪裏了?愛,從來都是跌跌撞撞的學習過程,本來就難分對錯。何就算錯了又如何?如馬賽受訪所言——有誰未嘗過在情到濃時,放低戒心,擱下理智,以為盡量滿足對方要求(不論是獻上名貴手袋,還是拍下豔舞片段),就是真愛?那為何當事人要遭受責難,明明是自己的私隱被公開剝削,無人維護之餘,更竟然要開記招,向全港八公八婆公開道歉(何韻詩語)?有說她身為藝人,就有責任做好榜樣,改良社會風氣,教化天下眾生……拜託,那不是藝人,是聖人。

這些年,許多人都愛把「藝人也是平凡人」掛在口邊,並以此呼籲這些「平民」面對政治,堅持發聲。然而,一旦論到愛慾情事,大家自然掉轉槍頭,狂搬龍門:花旦小生在家中親熱,是天下第一奇聞,要登上雜誌封面;娛圈玉女「是否處女」、「何時失身」,是娛記最關心的議題;馬賽喜歡同性,是「搞斷背情」,理應被教訓、雪藏、再教訓、再雪藏……但明明「親熱」、「失身」、「同性戀」這些詞彙,老早已經收入普羅百姓的日常字典,絕不新鮮。性愛本是平常事,這次全城責難馬賽,說到尾,其實就是在責難正常不過的情慾性愛。

不過話說回頭,百姓之所以將正常情慾視為終生污點,也全因為大眾媒介在旁推波助瀾,替藝人盤點情慾,劃分對錯——八卦雜誌封面刊登裸照,標題大刺刺地寫「馬賽淫上絕路」,指其清純形象一夜間(被)破產;暢銷報章連日追擊,直斥主角不單「講大話」、「扮純情」,事發後更加做出「車亂切線」、「氣定神閒去飲茶」等天地不容的惡行;電視台勒令她即時停工,更安排在鏡頭下交代事發經過、心路歷程,最後將訪問片段,連同她的淚水,一同上載mytv,大肆宣傳,吸引點擊……再像禽獸的香港人也看得出,這次媒體一錘定音、未審先罰的做法,明顯是禽獸不如,卑劣不堪。倘若馬賽有錯(頂多是「愛錯」),那左手教育、右手荼毒的大眾媒介,則肯定大錯特錯。

道德市場兩藉口

藝人無罪,媒體有錯,從來不是新鮮觀點;八卦雜誌刊登藝人裸照,同樣有可尋。那為何多年過去,報刊仍然繼續淫賤,媒介依舊沉迷犯錯?原因很簡單——媒體每次出事,總有人搬出藉口,為報道開脫,為娛記呼冤,令事情不了了之。批評商業媒介,往往要跨過兩個難關。

第一關,名叫「道德」。這個關口,堅持天地有正氣,做人要頂天立地,媒體有責任教化社會,令男女老幼思想貼近常識,行為符合傳統。馬賽落難,雜誌貼裸照、放飛劍,明顯是要警惕世人(尤其是女人),引以為鑑,既要學習保護自己,更要小心辨別何謂「情慾正宗」——總之就不可能跟情趣內衣(或許該穿樽領睡衣)、同性戀(「那就不能繁衍後代!」)、酒店房(「一定有錢銀交易啦!」),扯上任何關係。道德論者認為,將全人類的福祉建築在馬賽一人的痛苦上面,當然值得。

第二關,在於「市場」。過往商業媒介出事,經常以此作護身符:我們不過是貼合大眾口味,滿足百姓的求知慾。雜誌淫賤是事實,但讀者犯賤更是事實,商業世界,市場話事,試問何罪之有?這次馬賽出事,雜誌繼續售罄,片段繼續廣傳,不正正代表大眾授權媒體,繼續躲在「市場」背後,大放暗箭,肉光四射,直到永遠?

倒又未必。從這次事件看來,香港大眾對情慾的取態,雖然看來不動如山(不信請問報檔檔主),但同一時間,冰山底端卻似乎在暗地融化——暢銷報章的報道出街以後,網上最多人讚好的留言,不是「食得鹹魚抵得渴」,而是「一世人流流長總會錯愛過一兩個人渣」;剖開大眾迴響,會發現嘲弄當事人「很傻很天真」的,固然大有人在,但也有很多人反駁「這其實是她的私隱,她沒偷沒搶,沒犯法,影片遭泄露,她是受害者」,甚至質疑身為始作俑者、左右逢源的媒體,「一時將明哥、何韻詩捧上天,一時話馬賽爆攣情導致前途盡!」觀察所見,大家今次的反應,明顯有異於六年前。既然群眾有異,觀念在變,商業媒介的兩個藉口,就難再站得住腳。

那是否代表,香港人(終於)開始學習尊重不同的性/愛觀念?這很難講。過去幾天,我只知道的是,就算電視台每晚的《瘋狂夏水禮》怎樣碧波蕩漾;無論八卦雜誌如何將「摷」、「啜」、「攬」等動詞發揚光大,環顧全港,心底裏最保守、最愛將「性」視作洪水猛獸的,從來不是黎民百姓,而是大眾媒介。否則,如何解釋馬賽何以會被電視台雪藏,被雜誌意淫上絕路?

對於愛慾情事,香港人有的喜歡若無其事,有的擅長竊竊私語,但共通點是,大部分人的觀念,一樣閉塞。觀念保守,其實也沒有問題,真正重要的問題是,對於「性」——不論是自己的、別人的、正常的、不正常的——我們到底有多尊重?

對於跟你我一樣,有情慾、會愛錯的一個藝人,我們又會付出多少尊重?


文×阿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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