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7-蘋果: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卸任:5年來越多一國,越少兩制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卸任:5年來越多一國,越少兩制

20210117

反修例運動人民的呼聲換來政權鐵腕鎮壓,「港版國安法」臨城,寒蟬效應在香港吹起烈風,港人思索前路,有的移民,有的噤聲。兩度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在過去3年政治局勢風高浪急之際,站在「司法大山」懸崖峭壁捍衞司法獨立及法治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Philip Dykes),是來自英國的「外國勢力」,當年對《中英聯合聲明》投下信任一票,來港發展,36年過去,一國兩制見首不見尾,卸任公會主席重擔的他卻未言退,遑論離開,因為「香港是我家」,笑言:「我會死在這裏的,你知道嗎?」

記者 梁穎妍

戴啟思與香港的故事始於《中英聯合聲明》,本身在英國執業的戴啟思1985年赴港,為一國兩制投下信心一票:「我來港工作是因為《中英聯合聲明》,我覺得在即將由英國管治變成中國管治的地方工作會很有趣,事態發展會很有趣。」他加入當時的律政署,擔任檢控官17年,在體制內觀察過渡期,「我相信(一國兩制)會成功,我毫不懷疑,直至5年前,這些年間有明顯轉變,變成更多的一國,越來越少兩制」。

一國兩制變形走樣,法治制度首當其衝,司法界被視為需要整頓的「大山」之一,特首林鄭月娥表明,司法機關需透過特首向中央負責。戴啟思堅持「三權分立」是《基本法》包含的原則,他形容司法權往往是最弱一環,「(三權)不可能有完美的平衡」,但強調「司法獨立」是最基本的元素,法官獨立裁決,人民以至政府都要遵循,「(若)在所有上訴過程完結後仍然敗訴,政府必須改變其做法」。

司法機關不再處於安全境況

作為行內人,戴啟思堅信法官仍然挺直腰板,司法制度有險可守。不過,談到過去3年主席任期,他形容是要承受不少壓力的歲月,「由高鐵一地兩檢開始,至19年的示威活動,去年又爆發疫情」。他說這次「出山」與05年首度擔任主席相比,實在有天淵之別,公會在此3年分別發出7、18及17份聲明,由社會運動、《基本法》22條和三權分立爭議,以至《國安法》都一一回應及反駁,反觀05至06年間僅得4份聲明,不只因他敢言,而是香港出了問題,「這意味有些重要事情發生了」。他直言,司法機關不再處於安全境況。

戴啟思在本月11日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最後一次以公會主席身份致辭圍繞司法獨立,形容司法獨立是瑰寶,「如果沒有司法獨立,香港將一無所有」。現時親北京陣營不斷攻擊司法機構,要求成立量刑委員會,要司法機構外判量刑職能,又倡設監察司法委員會,向法官施壓。戴啟思說,法律界擔心,大律師會成為下一個目標,「我認為他們希望大律師不那麼獨立,但沒有獨立大律師,就沒有獨立的司法,這很重要且受人尊重,好的法官本身也是大律師,且是獨立的」,他認為大律師維持獨資執業至為重要。

戴啟思說這次「出山」與05年首度擔任主席相比,香港局勢有天淵之別。本報記者攝

「港版國安法」是內地法律

3年任內最大挑戰則要數《國安法》,戴啟思也有代表首名被控國安罪名的唐英傑。他再次質疑《國安法》是由內地直接頒佈的「內地法律」,而非香港立法會產生的法例,「你不能翻看立法會文件,議員問了甚麼,官員答了甚麼」,毫無法律文件可作參考,與普通法傳統有別。他以近日55名民主派人士參與及組織初選遭國安拘捕為例,「(政府)本說法例只針對極端少數,似乎完全不是那回事」。

多次進諫的戴啟思無法扭轉《國安法》頒佈落實,從初選一案中,53人被指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可見罪行定義極不清晰,在法例滿佈缺陷下,他相信《國安法》對香港、個人的真正影響要待所有法庭程序完結才見真章,但他未有猜測法官會如何詮釋,惟幽幽的提醒,「當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安法》擁最終解釋權」。不過,他不視之為敗仗,「作為律師,你必須戰鬥,你永不說不,只要你仍相信司法機關仍有能力履行義務,讓人在法庭上獲得公義」。

戴啟思笑言自己不是人權鬥士,即使1989年有份起草《香港人權法案》,都不是興趣所至主動要求參與。本報記者攝

笑言非「人權鬥士」稱對公法及憲法有興趣

戴啟思的正義心腸是如何築起呢?早在1999年,他代表無證兒童爭取居港權,04年代表公屋居民盧少蘭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領匯上市、16年在宣誓風波司法覆核案代表游蕙禎,他亦曾代表前香港眾志羅冠聰,就政府DQ立法會議員資格一案辯護。他被傳媒冠以「人權大狀」之稱,但他笑言自己不是人權鬥士,即使1989年有份起草《香港人權法案》,都不是興趣所至主動要求參與,「我被告知要草擬(人權法),我就走到圖書館找有關人權的書籍,我是自學的!」

戴啟思經常與政府對簿公堂,僅因他對公法及憲法有興趣,「因為政府的決定不是影響物業,但影響個人,他們的自由,言論表達自由、宗教權利、婚姻權利」。法律應該彰顯公義、限制公權力,保障個人基本權利。戴啟思關注政府每個大小決定,成為「人權大狀」似乎順理成章,但他被左報批評為「抗中亂港分子御用大狀」,他反駁有人質疑公會「講得太多」,但他強調公會最重要的存在意義是捍衞法治、《基本法》及司法獨立,「我們看到任何一面受影響,見到有需要就會發聲」。

這些年後,戴啟思仍說不出他最喜愛的香港食物,但對某地的愛不是味覺使然。本報記者攝

「上街的人永遠在歷史正確一方」

他首次擔任公會主席時受訪,被問到最喜歡香港甚麼食物,當時他答不出,僅稱有時會到大排檔吃飯;這些年後他仍說不出他最喜愛的香港食物,但對某地的愛不是味覺使然。他說香港是他的家,他不是過客,「我會在這裏死去,你知嗎?我成年歲月超過一半時間都在香港」。年屆67歲的他稱,卸任公會主席後會繼續執業。

戴啟思或被視為法政前線巴打,往後香港風起雲湧,戴啟思也可能會像2019年6月反修例大遊行時,埋首在辦公室工作,在他的專長領域為公義奮鬥。他談到當日大遊行,為勇敢上街的人所感動,惟今時今日香港還有沒有合法遊行,已經是個問號。戴啟思表示,相信公義終有一天會來到,甚麼是公義?他提到當時港人提出的訴求,如內地不再蠶食香港、有更高認受性的民意代表等,「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實現這些目標,不過回望歷史,上街的人永遠在歷史正確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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