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6-戴耀廷:香港法治重生,是夢還是真?

戴耀廷:香港法治重生,是夢還是真?

2020年8月6日星期四


當收到香港大學的正式通知要終止我的教席,心情是平靜的,因這結果早已預見。大學以外的勢力早在香港大學內植入代理人,他們要照主子的意願行事,不會有什麼驚奇。經大學教研人員嚴格審視而做的決定,竟可被一些只做狹窄政治計算的人推翻,足證香港學術自由不再。這些大學以外勢力的代理人說大學容不下「罪犯」,卻完全看不見,保護敢於倡議及實踐公民抗命的教研人員,即使他們已被法庭定罪,使社會能得益於公民抗命帶來的修正功能,大學才能真正實踐學術自由的真義(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Ensuring Academic Freedom in Politically Controversial Academic Personnel Decisions")。

當晚在上牀後,恍如7年多前想到「佔中」那篇文章時,一個意念在腦海中浮起,就是香港法治重生。這意念難以壓抑,不斷纏繞,我只能在半夜起牀,把這意念寫下來。我在眾籌平台Patreon啟動了一個「香港法治重生計劃」(Hong Kong's Rule of Law Rebirth Project,patreon.com/bennytai),具體會做什麼,還在籌劃中,但這計劃,有兩個假設:(1)要重生,那法治先已死了。法治已死了嗎?(2)若法治已死,憑什麼說香港的法治能重生呢?

法治已死的爭議在香港已出現很久。在上星期的文章,我已指出香港特區政權如其他專制政權,正以「法律與秩序」為由去正當化威權的壓制手段。最新近的例子,就是選舉主任運用現行選舉法律賦予的權力,任意去取消參選人的資格;特首任意引用《緊急法》來押後立法會選舉;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會任意解讀《基本法》條文去成立「臨時立法會」。在香港,法律已失去了制約權力及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功能,足證香港法治已死,也不用多說。

但如我之前所說,即使法治已死,不表示人們不應繼續運用法律盡可能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另外,要求政權嚴格跟從法律的要求行事,迫使政權任意扭曲及執行法律,可暴露專制政權的本質,撕破它的法律「畫皮」,增加統治成本,長遠能帶來改變的契機。


法治靈魂再次注入法規和體制

香港法治既已死,甚至成為了四出噬人的喪屍,香港法治能有重生的機會嗎?要回答這問題,就要先搞清楚重生的概念。法治重生包含了幾個元素:

(1)法治是有生命的,不止是一些印於紙上的文字規則及一些制定、執行及審裁法律的體制。生命源於靈魂,而法治的靈魂就是公義。

(2)法治之死是因為掌握權力的人,操弄法律,使法律再難實踐公義,令法律喪失了靈魂,成為了喪屍。

(3)法治雖失卻了靈魂,卻還未灰飛煙滅,仍保留着「肉身」,就是那些法規和體制。當法治的靈魂再次注入這「肉身」,法治就能重生。

(4)重生須把原先導致法治死亡的根源切除,不然這已死的「肉身」也難以得着新的生命,重呼生命的靈氣。

(5)重生亦是一個重新的過程,法治須脫離原先會使靈魂喪失的環境和運作方式,重建一個利於法治健康成長的環境及重訂一套可配合的運作方式。


公民抗命的意識已在香港傳播

要令法治重生,可能還有一些人未能知的奧秘,但我相信香港仍有着一些基本特質,令法治在香港能有重生的機會。首先,香港真正的法治是在上世紀約70年代誕生。經過數十年,雖然從實證研究看,港人的法治文化並未算太成熟,「以法達義」的信念仍不是普羅市民所認同的,只是年輕一代及高教育水平對這價值抱持正面的態度。

但由2013年「佔中」運動開始,公民抗命的意識已在香港傳播。認同公民抗命的港人,多年來雖仍是少數,但佔社會的比例仍不算小,長期維持在約兩成至約兩成半;經歷過「反送中」運動,由智經研究中心委託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在2019年所做的法治調查顯示,認同的已增至約四成,明顯多於約三成的反對者。

這調查還問了市民認為最重要的法治目標是什麼。在4個選項中,最多受訪市民認為「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同自由」(36.1%)為最重要的法治目標,其次為「爭取更公義的社會」(31.2%),兩者都明顯高於「維持社會秩序」(26.8%)及「營造良好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4.5%)。若把「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同自由」及「爭取更公義的社會」包括在「以法達義」的價值內,認同「以法達義」的港人達67.3%。

相信再經過強立《國安法》、大幅DQ民主派參選人、押後選舉等事件,以港人過去的反應,在政權進一步打壓下,走向「以法達義」的人只會更多。現在法治已死,法律成為了單純的壓制工具,這些擁抱「以法達義」的港人只是在等候轉變的時機。他們對「以法達義」的信念,正是香港法治能得以重生的重要根基。


法律專業人員 盡力為法治保一點生機

另外,香港的法律專業人員,都是受普通法培訓的。雖這不代表他們不會成為專制政權的劊子手,但普通法的傳統怎也會在他們心中烙下印記。有一些或會甘於做威權的鷹犬,但不少仍會在可以的範圍內,或是陽奉陰違,或是盡力使威權利用法律所做的傷害減至最低,為香港法治保留一點兒生機。


其他法治社會支援 仍是重要助力

還有,香港仍與世界保持着聯繫,還未完全割斷與其他法治社會的關係。外在的力量不能直接制止香港法治的敗亡,但只要這些聯繫仍在,當香港法治尋到重生的契機,其他法治社會的支援仍會是重要的助力,使香港法治有更大機會能重生過來。

要香港法治重生,不可能是一個人的工作,需所有相信香港法治能重生的人,在不同的崗位,共同努力,才能見到希望。香港法治重生的路漫長,或許比香港在上世紀發展出法治所需的時間還要長,因環境是更惡劣。但我深信,只要有人能堅持下去,終會見到香港法治重生的一天。


作者是法治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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