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1-譚傳毅:海馬斯與帕拉丁,超視距打擊戰

譚傳毅:海馬斯與帕拉丁,超視距打擊戰

20210601

國戰會論壇

陸軍編列150億元向美採購11套射程300公里的M-142「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以及172億元向美採購100輛M-109A6帕拉丁(Paladin)155mm自走炮,以因應台灣防衛上的需求。

採購海馬斯火箭彈的目標是跨海壓制,特別是針對解放軍海岸炮兵、火箭彈系統、短程導彈陣地、港口與機場、雷達與偵搜站、指管中心等等,然而售台的火箭彈系統卻不包括衛星等偵搜系統的資料鏈。

超視距打擊之炮兵

超視距作戰是指藉助各種雷達和光學瞄準等探測設備,在目測距離之外攻擊敵人,提高作戰效率、減少己方傷亡與損失。超視距打擊一般利用多種作戰平臺在陸、海、空等領域進行。實施超視距打擊必須使用先進的偵察、跟蹤、定位和引導系統即時發現目標,進行不間斷的跟蹤和定位,並適時導引中遠端火力實施精確打擊。

視距外的距離沒有一定的規範,在台海戰場上,至少要有50公里以上射程。這個距離在M-142「海馬斯」多管火箭彈、和增程型國產雷霆2000打擊範圍之內,但是M-109A6帕拉丁(Paladin)155mm自走炮和國軍現有火炮最多大概在30公里,只能打擊登陸中的舟波,還沒資格談台海的超視距作戰。

只能打擊30公里之內的登陸舟波,好像已經晚了。最理想的狀況當然是打擊舟波的母艦例如075兩棲攻擊艦打擊群,因為這些兩棲艦只恰好就在視距外大約50公里左右的攻擊發起線放出登陸舟波。此時正是攻擊的最佳時機,而M-109A6的射程30公里,完全構不著登陸舟波母艦。

由於射程問題,陸軍出現了兩種類型的武器,理論上來講,多管火箭彈及導彈進行跨海超視距打擊,如果解放軍登陸部隊繼續前進,接近到30公里範圍之內再交給M-109A6帕拉丁等火炮解決。這種機械化打擊方式是不是太理想化了?敵軍難道坐著不反擊?

超視距目標選擇

在反登陸作戰中,射程300公里的海馬斯火箭彈、射程200公里的雷霆2000火箭彈以及雄三導彈固然可以跨海打擊大陸沿岸,但是別忘了,解放軍擁有更多的導彈、射程400公里的火箭彈、察打一體無人機、攻擊直升機、轟炸機等等,足以壓制國軍導彈與遠端火箭彈系統。

這種敵我軍力關係產生了一種辯證:怎麼打?我們簡單的敘述打與被打的關係:A表示固定打擊平臺與固定目標。B表示機動打擊平臺與機動目標。作為固定打擊平臺的A可能是固定導彈陣地,固定目標A可能是港口、機場、工廠、行政中心等。機動打擊平臺的B可能是導彈和火箭彈系統等,機動目標則可能是航母、飛機、導彈發射車等。

從簡單到困難的打法可表示為:A→A、B→A、A→B、B→B。A→A最為常規,一戰的壕溝戰就是這種打法。B→A需要相當的射控技術,但也不困難,講究的是圓周率誤差(Circular Error Probable,CEP),例如二戰時期空軍轟炸城市或工廠等。最容易的就是打擊固定目標。A→B就需要相當的整合能力,固定平台必須準確的命中機動目標。最困難的就是B→B,就是機動打擊平臺打擊機動目標,例如反導。

從這個觀點來看:多管火箭彈應該打擊誰?當然是打固定目標例如港口、機場、行政中心等。可是現代軍事已經不會再有固定陣地,幾乎所有的軍事目標,從指揮所到基本的火炮陣地都是機動的,而我軍的火炮也是機動的。陸軍火炮做的恰好是最困難的B→B!

而在事實上,陸軍炮兵應該打的是最容易的A→A和B→A,這樣才能發揚最大的火力效率。除了港口、機場、行政中心等,有沒有固定而且是關鍵性的軍事目標?當然有,那就是解放軍的075、071和作為轉運兵力的半潛船。

視距外的固定目標

兩棲登陸作戰是一場大型戰爭,而兩棲攻擊艦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它是一個海上基地(母艦),登陸部隊在視距外換乘直升機或者快速登陸載具搶灘上岸。

由於兩棲攻擊艦可以進行垂直登陸,而不像船塢登陸艦平行裝載登陸,因此並沒有地形的限制。兩棲攻擊艦可以使用直升機,把部隊投送在任何地形,全球90%以上的海岸都可以發起攻擊,直接越過灘頭到縱深地帶,例如交通要道、指揮中樞、行政中心、軍事基地周邊作戰。

未來解放軍對台兩棲登陸作戰當中,一定會有075的角色,無論其部署在哪裡,都會攜帶071綜合船塢登陸艦及半潛船,在視距外50公里左右集結並轉運兵力。此時,這些大傢伙幾乎固定不動,變成陸軍炮兵唾手可得的目標,也就是A→A和B→A模式,是效率最高、最划得來的打擊。

攻擊方式表述如下:海馬斯跨海發起佯攻,起了打草驚蛇的效果,以利後續攻擊(如果有的話)。當075打擊群抵達攻擊發起線之後,我炮兵(含火箭彈)對著075打擊群火力全開。075打擊群應該是陸軍主要的打擊目標。如果解放軍舟波已開始衝鋒,M-109A6系列火炮接著打,這就變成比較困難的B→B模式,但若陸軍建構自動指揮管制系統,問題就解決了。

中間還有一個重要細節:075打擊群出動之前,解放軍必須掌握制海權、制空權與制電磁權,盡可能消滅所有的抵抗力量,才能保證打擊群任務順利執行。怎麼辦呢?

砲兵分散部署

把遠端打擊多管火箭彈全部放在本島似乎相當危險,因為在發起登陸作戰之前,解放軍必然盡可能先消滅島內的抵抗力量,除非陸軍打算把火箭彈部隊當作吸引解放軍火力的工具。因此,分散多管火箭彈車、並建立一支能夠獨立作戰的炮兵就顯得很重要。

作為防禦方,最好能分散自走炮兵力與火箭彈車,從多點打向定點,打了就跑,讓敵軍找不到我方炮陣地。本土炮兵(含火箭彈)可依靠遍佈本土的雷達站和通信站,炮兵和海軍的偵搜站與通信站必須非常的緊密組網,以保障陸軍炮兵系統。

但不可完全寄望於海軍偵搜系統,因為國軍跨軍種聯繫協調是出了名的遲鈍。與其依賴海軍,不如建構炮兵自己的C3I系統,或和反艦與防空導彈陣地連結以獲得目標資訊,至少讓炮兵可以獨立作戰。

基於超視距作戰,值得關注的是射程只有30公里的M-109A6帕拉丁。這種自走炮可以作為野戰炮兵射擊指揮車,形成一個自動化與數位化的小型炮兵C3I系統,把射擊目標資料傳給早期型號的M-109自走炮系列(A2和A5)打擊目標。這大概是陸軍採購海馬斯以及M-109A6帕拉丁的目的了。

最後一點,海馬斯和M-109A6不能集中在島內作戰區之內,而必須分散,至少要分散到075打擊群出現的地方。假設075打擊群出現在台海中部,必須有海馬斯和M-109A6部署在第一作戰區。如果075打擊群出現在南部作戰區,那麼在小琉球最好也要部署海馬斯和M-109A6就近打擊。若075打擊群在北部作戰區,那麼海馬斯和M-109A6最好部署在棉花嶼。

總之,防禦方最好分散火力集中打擊,前提是炮兵必須建構自己的C3I系統,這就可以遠端指揮。

(作者為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研究員,法國博士,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同步刊登)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

譚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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