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9-周日話題:709,中國法治史黑暗的一章

周日話題:709,中國法治史黑暗的一章
2018年9月9日


【明報專訊】2015年7月9日起,全國不同地區維權律師、律師助理、維權人士、家屬等, 突然被公安局拘捕、約談、限制出境或限制人身自由,受影響的多達319人,涉及25個省份,先後有多人被起訴、定罪、判刑、囚禁,史稱「709大抓捕」。

被捕律師大部分都曾經代理過一些涉及地下教會、法輪功、政治異見人士和拆遷維權的案件。3年多來,多數人在個人及家庭承受巨大壓力之下,為求獲得自由,在官方電視屏幕前認罪,也有主動揭發同道。

一些被捕律師的家屬最初聽從當局勸喻,以為安分守己地等待,丈夫很快會回來,但事與願違,被迫走上漫長的維權抗爭之道,從而讓世人目睹了中國是如何「依法治國」。


違反法治的七宗罪

「709大抓捕」違反法治的七宗罪﹕


1、不審不判,當事人長期被失蹤

709律師王全璋「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拘留」3年多,當局以「案件由公安繼續偵查搜證」為理由,至今未開庭審訊,顯然是嚴重超期拘押,違反《刑事訴訟法》。原福建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表示,嚴重超期羈押,剝奪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公然藐視法律,是嚴重的犯罪。

曾參與709事件辯護的律師余文生,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羈押已近8個月,其審查起訴期限一再被延長。

其餘709律師拘留時間雖然沒有王全璋長,但是同樣有過超期拘押、不審不判的現象。


2、家人、律師被拒絕與當事人見面

今年4月4日,王全璋的太太李文足在丈夫「被失蹤」的第999天,發起「千里尋夫」行動,從北京徒步12天到天津,準備到看守所尋找丈夫。走到第7天,她就遭國保(國內安全保衛)強行帶走。

3年多以來, 李文足幾乎每個星期都坐火車到天津想和丈夫見面,但沒有一次成功,直到今天(2018年9月9日),李文足已經有1152天沒有看見丈夫王全璋了。

李文足委託的代表律師劉衛國也只是在今年7月18日與王全璋第一次會面,原定8月22日再次見面,但在前一日意外摔傷,要卧牀休息,甚至可能因傷退出王全璋的案件。

余文生家屬聘請的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查閱案卷,也遭到當局拒絕。

2015年8月,709律師謝燕益的媽媽突然去世,妻子原珊珊當時懷孕,穿著孝服、拿着直幡,向公安局要求見丈夫,遭到拒絕,更被當局扣留了3天。


3、以家人作威脅,迫使被告人違心地認罪

今年7月9日,英文《南華早報》在網上發布了一段709律師王宇的視頻,講述她為何違心地作出妥協,在鳳凰衛視採訪前「認罪」的詳情。

「2015年10月,兒子(包蒙蒙)從緬甸被抓回來時,被搧耳光、戴手銬腳鐐,身心造成傷害,是沒有辦法彌補的。」

王宇是2015年7月9日被捕的第一位律師,同年10月,她15歲的兒子在兩位維權人士的幫助下,企圖逃離中國去緬甸,被雲南公安拘捕。「在雲南關了3天,從腰部一路往上打,打到哭,一直求饒,你想怎麼寫就怎麼寫,我給你簽字就完了。」

王宇則被指令上電視認罪,才能與家人會面。「他們(丈夫和兒子)認為我這種行為是軟弱,是一種投降吧。我就問我的兒子﹕『你要是這樣說的話,我不去上電視,媽媽就一直關在裏面,你也看不到媽媽。其他沒有任何條件媽媽能見到你。你要哪樣呀?』

我兒子一下就把我抱住了,就說﹕『媽媽,你不丟人,我要媽媽,我要媽媽。』就是因為對我的打壓、對孩子進行逼害,我覺得這完全不人道、沒有人性的。我要對政府,包括對我兒子的迫害進行譴責。」

王宇的丈夫包龍軍說﹕「我覺得我們做的,都是正確的,沒有一點錯誤。我們堅守法律精神,沒有想到會遭到政府殘酷的打壓,已經幹了這種事業了,也沒有什麼後悔。唯一是擔憂自己今後的安全。我們進去的時候,余文生和李昱函在外面為我們呼籲,等我們出來了,又為他們服務,這是一個很可怕的國度,我只能這麼說。」

王宇被拘禁一年,2016年7月底被釋放,8月1日對鳳凰衛視說﹕「他們(外國勢力)這樣做,利用我和我的家人來作為人質來牽扯我的心情,來抹黑和攻擊中國政府。」

現在看來,王宇的訪問是一種政治交易,她也早已埋下伏筆。試想,外國勢力有什麼本事,可以利用她和她的家人來作為人質呢?

王宇和包龍軍敢於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應該也是冒着很大風險吧。

另一位709律師張凱也公開說過,被迫接受鳳凰衛視採訪,在恐懼和被迫下抹黑律師周世鋒。他希望周世鋒的家屬原諒他。


4、威脅家人拍視頻迫使被告人認罪

王全璋律師的姐姐王全秀接受《鏗鏘集》「顛倒的時代——709大抓捕事件」攝製組訪問時說,來自天津市公安局的人勸她拍一段視頻,讓她弟弟認罪,說﹕「你看你母親身體那樣,讓他認了罪,早點出來。」

王全秀說﹕「我們整個老家都被翻遍了,在找罪證。如果他真的有罪,就把他判罪,我們也無話可說,但沒罪而叫我們去勸罪,這是哪條法律規定的?」

709家屬都說,公安上門要求拍片,勸當事人認罪。709律師李和平的父親也說,派出所的人去了他家幾次,說李還不認罪,態度不好。


5、禍及妻兒,人身自由受限制

去年11月,美國總統特朗普訪問北京3天,為防李文足外出引人注目,國保就派人堵住她家的樓道,將她軟禁在家中。警察恐嚇她﹕「等到證據搜集齊了,我們就逮捕你。」

當其他律師家屬前去看望李文足時,國保除了阻撓探訪,還縱容左鄰右里大聲辱罵她們是「漢奸」、搶奪她們的手機。

謝燕益被捕後,在街道、社區和公安的壓力下,房東要求原珊珊一家搬走。

李文足3歲的兒子亦被株連,去幼兒園報名,途中被國保攔住,上不了學。小小年紀便要承受不應該承受的東西,知道「去萬達廣場,也有國保跟着」,李文足覺得﹕「太無恥了,當局怎能這樣對他的孩子?」


6、以吊銷律師執照,威脅代表被告人辯護的律師

過去一年有10多位律師被取消執業資格,包括709事件中被判緩刑的李和平、為709涉案者辯護的文東海。

「李和平為處於社會底層、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民講話,要為受到冤枉的人去辯護,這樣的人卻被安上一個罪名,關了進去,更不允許家屬聘請律師辯護,這不是一個很顛倒的時代嗎?」 律師葛文秀憤怒地說。


7、封殺有關709事件及相關人士的消息和討論

不知是喜是悲,筆者透過「中國期刊網」搜索過去幾年內地近百間大學與法學機構主辦的法學期刊,查找大陸法學界對709事件以及有關案件的評論分析,卻一無所獲。喜者,法學界無一人願為「709大抓捕」背書,說明大陸法學界良知未泯;悲者,法學界對影響如此深遠的法治事件,竟然鴉雀無聲,談何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因為即使有人想發出異見,也沒有刊物敢刊登。即使輸入「顛覆國家政權罪」,也只有聊聊幾篇舊文章。透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找相關709被告人的判決文書,也是一無所獲。內地的微博、微信自然是一律屏蔽。


頂起一片天的受難者家屬

從《鏗鏘集》〈顛倒的時代——709大抓捕事件〉和NHK紀錄片《失蹤的律師們——中國「法治」社會的現狀》,至少看到5位偉大的女性﹕本身是709受難者的王宇律師,以及受難者家屬原珊珊、王峭嶺、李文足、許艷,她們在丈夫被抓捕後的最困難時刻挺身而出,不畏強權,勇敢機智地採取各種抗爭手段,同時對受難者家屬相濡以沫,保持樂觀主義精神。這兩齣紀錄片製作水準一流,內容感人肺腑,非常值得上YouTube觀看。

709事件與受難者家屬的行動,受到國際廣泛的同情和關注。今年到訪北京的德國總理默克爾、英國外相亨特先後會見了李文足、原珊珊、王峭嶺等人。歐盟駐華使館舉行709三周年的紀念活動,李文足還獲得美國藝術家協會2018年度言論自由獎。


「709大抓捕」的導火線

2015年5月發生「慶安事件」,被視為「709大抓捕」的導火線。曾多次上訪的黑龍江農民徐純合,在慶安火車站起程到北京上訪,被民警堵截,糾纏間被開槍擊斃。事發後,徐純合家人委託謝燕益及其餘22位律師控告民警故意殺人,豈料部分律師先後被公安拘留,直到全國733位律師發出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聯署聲明,律師才全部獲釋。

不過,當局卻將這件司法案件政治化,在抓捕行動後,指控謝燕益等聚眾滋事、網上鼓動對立等方式惡意炒作,誹謗執勤民警故意殺人,先後在黑龍江省公安廳、鐵路局、火車站等地非法聚集舉字幅、拉橫幅,又通過互聯網發布照片、聲明,煽動群眾與國家政權機關對立。

其實,在此之前,已有多宗案件觸動當局的神經,例如貴陽小河黑社會案、廣西北海4名律師被指作偽證案、山東平度強拆縱火致人死亡案。在公檢法機關的不斷壓迫下,刑辯律師的執業環境幾乎變成了「雷區」, 讓有志於維護程序正義的律師如履薄冰,迫使刑辯律師抱團取暖,組成幾十人的律師辯護團,集體抗爭。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季衛東形容,律師與公檢法司等機關之間的關係變得更緊張,甚至分成了朝野二元的格局,出現律師自我認同對抗化的趨勢。(《法治中國》,2016)

維權律師總人數應該不足一千,在30多萬的律師群體只佔極少數,當權者卻無法容忍。


司法政治化的危害

以上案件如果發生在香港,法官只需堅守司法獨立,根據庭上控辯雙方的質詢、事實、法律、判例,秉公審理即可,七警打人案就是典型例子。律師也可以承辦任何案件而毋須恐懼當權者或任何人的打擊報復,無論辯護的對象是法輪功、挑戰政府的刁民,還是「暴徒」。

然而,中國一貫把司法政治化,把司法視為專政的刀把子,法院從來都不是獨立於政府。任何不聽命於當政者的案件,都有可能被視為是反政府的顛覆行為。多倫多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劉思達指出﹕「世界各國的經驗顯示,司法毫無原則的政治化,最終的結果肯定是回到專制統治的原點。因為司法一旦完全聽命於當政者,那麼權力將完全失去制約的因素,法的確定性無法得到保證,社會交往將陷入高度的不信任狀態之中。」

劉思達認為,有必要讓執政者認識到,今天中國社會維穩問題愈加嚴重,一方面是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集中爆發的一個結果,另一方面由於它自己對司法政治化的推動,也加劇這種狀况,因此有必要做適當的政策調整。(《中國的司法改革﹕制度變遷的路徑依賴與頂層設計》,2016)

從大陸維權律師太太們的抗爭,令人想起台灣在蔣經國時代的政治受難者家屬,她們在丈夫被捕入獄後,挺身而出,代夫出征,選舉立法委員、省市議員,推進了台灣的民主法治進程。台灣三任總統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都是法律人。

《逆權大狀》這部真人真事改編的韓國電影,讓很多香港人知道已故總統盧武鉉原來是人權律師出身;大陸今年初出版的《命運﹕文在寅自傳》,讓國人進一步了解總統文在寅從人權律師到入主青瓦台的成長之路。

比較之下,中國大陸的律師就命運多舛。養尊處優的香港大狀們是否知道,1957年內地的反右派運動,大多數律師被錯劃為右派,推行不到兩年的律師制度遂告夭折。從此,中國出現了20多年沒有律師和律師制度的空白時期,直到1979年,才重建律師制度。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法學教授劉志強寫道﹕「20世紀20年代至40年代間,民國學界發表人權憲政文章,不知凡幾,翻看這些久違的舊報刊文章,感慨繫之,七八十年前先輩討論過的話題和問題,到現在仍然沒有解決。有些問題還倒退了,如何不讓人感到心情沉重。」

劉志強指出,憲政問題是以限制國家公權力為手段,志在保障人權。如果沒有把握這兩個要點,任何所謂憲政問題都是「掛羊頭賣狗肉」不通之論。(《人權法治民主》羅隆基著,劉志強編,2013)

無論從空間與時間來作比較,今天的中國離法治還十分遙遠。

香港近日呼喚《基本法》第23條加快立法的聲音甚囂塵上,希望這些人看清楚709的事實,不要葬送了香港人享有多年的自由、人權、法治。


文//江關生

編輯// 馮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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