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4-安徒行傳:獄吏困境與犧牲的博弈

安徒行傳:獄吏困境與犧牲的博弈
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


示威者與警察力量如此懸殊,被槍擊被捕被打者不計其數,恍如燈蛾撲火。圖為上周一有聲援理大示威者的市民在尖東被警員制服時遭打至頭破血流。(鍾林枝攝)
圖1之1 - 示威者與警察力量如此懸殊,被槍擊被捕被打者不計其數,恍如燈蛾 . . . . . . (鍾林枝攝)

【明報專訊】這個月來,香港的逆權抗爭日趨激烈,發生在中大和理大的警民對抗、圍攻大學校園的畫面尤其令人矚目。勇武示威者提升了他們的反抗行動,但由於與「武裝到牙齒」的警察之間力量對比還是如此懸殊,被槍擊被捕被打的示威者不計其數,恍如燈蛾撲火,以卵擊石。雖然已經偏離了「和平抗爭」,但遠遠未構成一場真正的暴力革命,運動的動力與發展邏輯主要仍是以政治自我犧牲為主幹的情感動員。此前筆者為文分享國際關係學者K.M. Fierke所著Political self-sacrifice: Agency, body and emotion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一書的閱讀心得,以供佐證。除了考究政治共同體如何形塑之外,本書還有不少有趣的章節,值得再與讀者分享,其中包括作者自創的一套「獄吏困境」(warden dilemma)理論。

一般的「博弈理論」(game theory)所分析的是在一套固定的遊戲規則底下,遊戲參與者會如何以個人利益為依歸作出理性選擇。廣為人認識的「囚徒困境」論,幫助我們了解為什麼當每個人都做出「理性選擇」時,卻往往導致集體的「非理性」。Fierke倒轉了「囚徒困境」,提出他所謂的「獄吏困境」論,以便解釋「政治自我犧牲」這種看上去是「非理性」的行為,其實背後也有着一種「理性」支配着。再者,當一般博弈理論側重於研究在既有遊戲規則下人如何選擇,「獄吏困境」論則要分析遊戲規則是如何被挑戰或改變。


囚徒拒服從甘受虐 觸發語言博弈

在「獄吏困境」中參與角力的包括「主權擁有者」(獄吏)和「反抗者」(囚徒)雙方。站在強勢地位的前者要求後者絕對服從,目的是維持由他們支配的遊戲規則,鞏固他們對監獄的全面統治。在這情况下,站在弱勢一方的囚徒只有三個選擇:一是服從遵命,放棄自己的主體權利;二是暴力反抗,例如發起監獄暴動;三就是拒絕服從,並無畏無懼地承受獄吏施加的暴力報復,作出自我犧牲。

如果囚徒選擇服從,等於認許了整個監獄的權力體制,除此之外並無其他選擇。如果他們選擇暴力反抗,基於力量的巨大不對稱,既很難成功,也會間接地合理化監獄方面把他們視為危險的罪犯,他們的囚徒地位不會改變。可是,Fierke認為他們還可以拒絕遵命,縱然這會招來獄吏的暴力懲罰,傷害自身。這種行為表面上毫不理性,但於作者而言,在其他條件配合的情况下,卻具有爭取「主體能動性」(agency)意義,原因是這些舉動會觸發連串語言上的博弈。


從當權者方面來說,要維持自己有正當管治權的聲稱,就一定要維繫一種國家的道德權威,大大有別於那些越軌者的罪惡性質。所以,主權擁有者不斷要訴諸各種宣傳工具,把反抗行為「去政治化」,把反抗事件僅僅視作「治安問題」,把反抗者等同為「罪犯」或「恐怖分子」。這種命名是維穩工作的重要部分,因為只要把抗議「上綱上線」為國家安全的威脅,在國際社會上則高舉「主權至上」的口號,他們就有藉口去「懲罰」及「消除」「極端分子」。


獄吏反覆施暴變罪犯
讓步即默認囚徒主體

但當囚徒開始拒絕服從,雖然這些抗命的力量是如此柔弱,不能傷及施暴的獄吏,甚至要冒喪失自己生命的風險,但當獄吏反覆加以懲罰,不斷提升暴力,人們就會開始質疑這些暴力是否合乎比例。終至一點,獄吏會面對一個兩難處境。因為他要決定,究竟是要繼續施虐懲罰,變相令施暴成為目的,還是作出讓步,使自己「看起來」還是在人道地管理這監獄。

為什麼「看起來」人道、合理是重要呢?因為在這場博弈當中,參與互動的不僅限於監獄內的人,外面的關注也迫使監獄要管理好自己的公共形象。如果監獄證明了自己只是一部不斷施暴的機器,整個監獄的結構就會失去正當性,獄吏就會反過來變成真正的罪犯;但獄吏一旦讓步,則等於承認囚徒是談判的對象,默認他們不只是罪犯,而是值得尊重的政治主體,讓他們參與決定他們生活條件的對話中去。

所以,政治自我犧牲者能夠激發反抗者的語言博弈,不斷為這些犧牲行為賦與意義,詮釋義士們並非遭逢不幸,白白受苦,而是為着共同體而作出犧牲。這些義士身上所受的痛苦,乃見證着共同體所面對的不公義,承擔着由於強權侵佔所帶給他們的屈辱,從而彰顯他們被否定了的政治主體性。


北愛獄中穢物示威與絕食運動

1972年北愛爾蘭發生「血腥星期日事件」,10多名和平示威者被英軍槍殺,在緊急法令下千計天主教徒被拘禁,不少人支持愛爾蘭共和軍的反抗。1976年,原來以戰俘營方式運作的Long Kesh監獄被改成普通監獄,被囚者要換上囚衣,共和軍囚犯拒絕接受「普通囚犯」的身分象徵,寧可以毛氈裹身。後來又演變成「穢物示威」,拒絕洗澡之餘更把糞便抹在牆上,為的是爭取保持「政治犯」的地位。這些獄中抗爭發展至1980年開始的絕食運動,導致多人死亡。一直對北愛持強硬立場的英國政府,為此而付出沉重的政治代價。這個案成為Fierke書中典型的政治自我犧牲個案。

作者從國際關係的角度把政治自我犧牲看作成「語言博弈」,重點是指出,國際上沒有發聲位置的族群、無國家地位的民族,縱然處身於猶如監獄的困境當中,仍然有迂迴的方式讓反抗獲得國際關注,引發複雜的國際互動,突破強權統治所強加的不公義,挑戰着主權國家的邊界劃定。而決定自我犧牲能否具有政治意義和影響的條件是:一、社群有否被強權欺凌羞辱的集體經驗及回憶;二、環繞對行動者身分定性,及其義士事迹的意義有否爭持;三、通達全球的媒體有沒有參與其中。

目前,肯為香港這個共同體而作出犧牲的人多的是,然而要讓自我犧牲變得有價值和有政治意義和效果,就萬萬不能忘記犧牲的意義取決於這場複雜而漫長、既在本地進行,也在全球發生的語言博弈。中大與理大早前烽火連天,卻推動美國參眾兩院火速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原因不是國際社會讚賞暴力、支持「無底線」的抗爭,而是這幾場以校園為背景的對抗,以及示威者無助地逃亡的畫面,讓他們聯想起「天安門事件」,激活了世人對「六四」「屠殺學生」的回憶。


統治者要光環 反抗者何嘗不要

不過,既然這是一種各方互動的「博弈」,就斷無某一方必勝的把握。在條件不配合的情况下,例如西藏近年的連串自焚事件無法突破資訊封鎖,政治成效就不大。而且,這種語言博弈仍然是以道德及法律等話語進行的,因為無論反抗與鎮壓都要以這些話語去判斷及支持其行為是否合理(justified)。統治者要人道、合理的光環,反抗者何嘗不需要?

換言之,如果自我犧牲的政治性質是「以受苦的身體發聲」,發聲的目的是「贏回尊重與承認」,以便「改變語言的遊戲規則」,「重啟一個平等的對話空間」,則斷不能在道德真空的狀態下,以「虛無主義」的方式參與這場持久的博弈。

「絕望的反抗」為的是要「反抗絕望」。在希望稀缺的情况下,我們所憑藉的不單是意志,還要加上弱勢的智慧(與「理性」),去贏取這場重拾身分與尊嚴的博弈。


文//安徒
編輯//馮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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