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劉天賜:鋤強扶弱解

劉天賜:鋤強扶弱解
21:58 25/6/2015


香港地日日聞到錢的臭味,卻又聽到『鋤強扶弱』這四字。或問:『有錢不是強嗎?有錢國不是叫強國嗎?』『強』則是有大力量了,無事不成,有錢使得鬼推磨呀!先敬羅衣後敬人,有錢人即強人,何以還須『鋤』呢?無財無勢自然弱啦,又何必枉費心機氣力『扶』之哉?
錢財很多人愛,有財則有勢了。但是,也有很多人恨,痛恨之恨,仇視,視之為仇人,仇富。一有機會便『報仇』,鋤之鋤之!單單說『鋤』,多麼暴力!(不是武力)便旗幟不夠鮮明吧,加一個『扶』字,需扶者,弱者也,馬上著力。
上面一句話也是傳統中國人生活習慣金句,不倡『拜強崇富』,乃鋤強扶弱,講出來便威風八面,其實明裡暗裡都盡心盡力拜服強權,欲望致富!
真正用力『鋤強』者,十隻手指數數,真是不夠呀!尤其是挑戰『強勢』,財雄勢大的人及機構,以及(國家)政府。孫中山,毛澤東等革命份子便是『當時尋釁滋事之徒』了,他們之成為偉人,乃有膽子挑戰強權嘛。

然而,並不是挑戰強權,鋤強便必然一百分一百對,要看強權曾經做過什麼,看怎傷天害理?到了忍無可忍,不能饒恕的程度,亦沒有其他方法可行,便要『鋤之可也』!
又不是凡『弱者』皆可憐的。有些弱者乃自己弄成自己弱的,受到殘酷現實折磨,可能有報應,那便活該的。這些弱者,不必扶之,不必助之。
孟子曰:『人皆有惻忍之心』,對極,只可用於正義方面。殺人狂徒罪有應得,他被處刑,不必憐燘,法律是屬於『人人』的,人情只屬於『某一人』而已!
故此,『鋤強扶弱』並不是金科玉律,百分之一百道德的思想及行為。強者可以善類,強者善,則不必盲目鋤之!弱者也可以是惡,不必凡弱者必扶持之。
猶其弱者,一般能力比較弱,似乎『老鼠尾生瘡』惡毒不太大吧。殊不知,小惡可積成大惡的。好了,萬一須出手『鋤強扶弱』,還是想清楚,其實是『鋤惡扶善』還是助紂為虐?,分善惡,猶重於分強弱呀!

香港地已敗壞了。不分善惡,錯配強弱。不分是非,只知利弊。善惡、是非才是價值觀,如果天天指鹿為馬,幾年之後,黑變白,白變黑,必成大亂之局。


劉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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