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1-陳詠燊: 今時今日,我才不會去買樓

陳詠燊: 今時今日,我才不會去買樓
2015年02月11日


有報道說,香港有七成拍拖兩年以上的情侶,一定要買到樓才結婚。
用一件身外物,來為自己的人生大事作決定性指標,是香港式的生存之道吧。
我不是經濟學家,對經濟與樓巿也沒有研究,但我只認為人生除了錢與樓之外,應該還有更多的可能性。
恰巧與一個八十後的女孩談到婚姻問題,她就強調已與男友取得共識,儲到錢買樓才結婚。我問:「點解唔可以租?」
她說:「咁咪即係幫人供樓囉!供自己嘅樓,點都係自己嘅。」
相信,這應該就是大部份香港人的經濟學吧。
但今次,我不是同你講經濟。
首先,我本身是贊成買樓的,那些租不如供的理論我也很認同,但不是在這個不合邏輯的世道內。很簡單,太古城五百呎要一千萬?點解你仲要用畢生的積蓄來同佢癲?
假定你倆是情投意合,早就適宜生活在一起,而你們在這個世道仍決定要先買樓再一起住(你原本就好有錢,又或者有層樓就另計吧),那你究竟要儲多久的錢,才夠首期去陪這班人去玩這個不合邏輯的遊戲?
三年?五年?十年?
就取個中位數五年吧(雖然都已經沒有甚麼可能)。節衣縮食地儲五年錢,你可能最後成功地付到首期,買到一層至少可能已經要七百萬的上車盤(除非你份工搵好多錢,否則同樣都其實冇乜可能)。
這五年,你犧牲了甚麼?你犧牲了原本早五年就可以擁有的共同生活,犧牲了原本可以好好地組織的一個家庭的五年快樂時光,犧牲了一個都巿人應該擁有的優質生活。
最重要是,你犧牲了最青春的那五年應享有的生活自由與放肆。
犧牲這麼大,捱過了五年後,你又擁有了甚麼?
你擁有了只得四、五百呎的上車盤,與及--與之前一模一樣的生活,因為買樓這回事,你一天未供完,它其實都不是屬於你的。
樓,其實是債務。
為了繼續供下去,你討厭你的工作但卻不敢轉工,你想回家見孩子但要捱OT,你有一些賺不到錢的理想但不敢再浪費時間去做了。
其實你最後,是犧牲了人生的可能性。
我在一間大機構工作了五年,人工不俗,上年開始,我覺得工作愈來愈偏離我的人生方向,於是上年年尾,我轉工,甚至轉行了。
我由一個經理轉了去教書。老實說,是減人工走的,但我找回自己了。
我沒有樓,沒有債,新人工也夠食夠住夠養我個仔,點解唔走?
這就是選擇權。
我太太說得對,若果你這一刻就要離開人世,回望人生,你會因為玩夠、試夠而無憾,還是只剩下一年又一年辛勤工作的片段,與及一層未供完的樓加還有N年的樓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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