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9-戴耀廷:四個選修科

戴耀廷:四個選修科
明報2014年03月29日


最近探望劉進圖,與他談起當年港大讀法律的一件有趣往事。那時候法律課程比較單一,學生沒有太多選修科,只有到了三年級時才能揀選數個選修課。因大部分同學都是準備將來要當執業律師,故選修的科目大都是一些實用性較強的科目。也因半年的選修科的工作量,並不止是全年選修課的一半,故不少同學也不會選修半年的選修課。

那一年,在全班的同學中,唯有兩個傻小子——我與劉進圖,竟選了四個半年的選修課,而這四個選修課實用性都不太大:法律社會學、國際法、公民自由,及中國法律。那一年是現在快將卸任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教授第一年在港大開始他的教研工作。陳教授那一年開設了一個新的學科,就是公民自由(CivilLiberties),這科是人權法的前身。我與劉進圖都是陳教授教授人權法的第一批學生。我們兩人都肯定是受陳教授影響,在之後我們先後到倫敦大學進修時,都有修讀國際人權法的科目。

之後,我與劉進圖都走上了與我們大部分同學不一樣的學「法」之路。都曾為李柱銘先生擔任助理一段時間(劉進圖是全職,我是半職),劉進圖加入了新聞界,工作二十多年至今。我則走上教研之路,在港大也工作了二十多年。

在這二十多年,我深信劉進圖、我與其他當年的同學一樣,仍是深受在港大所受的法律教育影響。但我們之後所走的路與其他同學不太一樣,或許是與我們當年不計工作量大小,選了那四個選修科有關。那四個科目都是冷門科,且實用性不太高,但卻把我們的法律視域大大擴闊,令我們看法律時,不止於法庭的訴訟或局限於個人之間的紛爭,而是關乎整個社會的管治及需要。

因此,我要忠告新一代的法律學生,現在你們能有的選修範圍比我們那一代大很多,但也要小心去選修科目,因你以後一生會走的路,或許與你現在選修的科目,有一條難以察覺的生命線連繫。

[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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