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4-練乙錚:去殖與外來政權

練乙錚:去殖與外來政權
2015年9月24日


佔運是偉大的,本地史無前例。一周年之際,誠然是一個反思總結的時點;不過,無論是運動的參與者還是旁觀者,這一站都不必停太久。歷史的透視,談何容易:每一個涉事的人都有不同的切入點和獨特的親身經歷,要從數以十萬計的人的情感和想法提取出「幾點清晰結論」,是不可能的。

志同道合者固然可以嘗試得出自己的看法,但自覺「夠用」便可,不必求同。反正,在爭取自由民主的長路上,對一事的成敗、何謂成敗以及為何成敗的理解,都會不斷變化。推動社會進步,回望固不能缺,前瞻才更重要。


9.28前的熱話:反殖

大陸某前高官的「去殖未夠」論,來得非常及時,大家但看本地當權派群起反對,出現少有的團結,便知是刺中了特府建制18年來愈發明顯的本質要害,可謂歪打正着。不僅「行政主導」、「功能組別」等現存政制裏的支柱是原汁原味的殖民貨色,其他特府賴以維穩的工具如《廣播條例》、《集會法》、《大學條例》等等,關鍵處無一不是英港殖民政權遺留下來的東西,在九七主權交接「除惡法」的剎那,都刻意保留下來了。正正是這些大剌剌殖民主義法權的安然存在,導致今天香港社會上所有的重要政治矛盾和糾紛。

的確,去殖遠未夠、去殖此其時。其實,我們可以進一步反問,所謂的九七去殖回歸,到底「去」了什麼?本地範圍以內的,除了去掉政府原來的旗幟、徽號和一些專門字眼名稱,大概就是關鍵掌權者的髮膚眼睛的顏色。殖民時期的壞東西都保留下來過繼予新政權,且不說還流失了一些好的、增加了一些壞的。如此不濟的「去殖」,當然不能讓民眾滿意,港人思前想後,「內心不回歸」也就十分自然。敢說,一旦上述剝削性、壓迫性的殖民法權統統取消,港人得以真正自治,京港政治矛盾就馬上消失。

京港官方在香港的去殖,其實都是假去殖,而且已經「去」到體制容許的表極限,再「去」就由表及裏不得了,所以當那位大陸前高官提出去殖還要加碼,不意就產生強大震撼,直透整個體制根本,平素各懷鬼胎的當權派於是不約而同霎時整合,按身份地位各以各的最佳方法向「去殖未夠」論說不。


真反殖不斷行進

殖民法權原好未動,有些過去只是儀禮的虛權,如今更變成額外的工具實權,例如《香港大學條例》裏的港督/特首權力。由此可見,特府的壓迫性本質,已經凌駕前英港殖民政權。然而,只要殖民政權的本質在,真正的反殖終歸不能停止;這與假反殖反到了表極限就必須戛然而止是不同的。由於過繼的殖民法權的受體是特區政府,所以她就成為「真正的反殖」力量的矛頭所指。

這個結論,完全可以用一些傳統的革命理論如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邏輯地推導出來,並毋須一些只能用另外的客觀證據證成的外因陰謀論例如「美帝亡我之心不死」之類的說法幫忙。然而,真反殖不斷衝擊特府,除了導致我們眼見的社會運動的彼落此起之外,肉眼不能見的結果又是什麼呢?那就是1997年之後逐漸在社會每一角落特別是年輕人當中慢慢泛起、至北京鷹派當道香港梁氏當政之後引發佔領運動而急速成形的離心傾向。

短短3年之內,離心傾向從靜到動,從無到有,從簡單的恐共心理到不同層次的拒共行為,從對黨的反感到對政權的批判,從對政府的厭惡到對國家乃至民族的背棄,一應俱全了。所有這些人心內的質變和量增,都是民眾不斷進行真反殖、不斷針對殖民主義法權而產生的,是完全正當的;不幸的僅僅是,躲在殖民主義法權後面的是北京授權的特區政府。

九七之後出現的這些人心變化,有人冠以「分離主義」、「戀殖」、「歸英」、「脫北」、「港獨」等多種概念名詞,那位大陸前官員則一以貫之:「去中國化」。那樣概括未免太簡單,而他開出的藥方——「去殖民化」,起碼在本地當權派心中,更是錯誤而危險的,儘管筆者卻認為好得很,雖然,沿用「殖民」、「去殖」、「戀殖」等叫法,已經不能涵蓋全部現實。畢竟,「殖民」乃是九七之前甚至遠古到十八九世紀的一些歷史事實的稱謂;要深入分析當下如活流般不息的人心變化,得從更一般的概念着手。


「外來政權」

「外來政權」就是這樣一個包含足夠一般性、靈活且切合時宜的分析概念。這個詞本身是中性的,大家不要因為它在某些地方給某些人物用上了(例如台灣獨派),便覺得有點負面,甚或可惡可怕。其實,古今中外,歷史上充滿外來政權;當今世界上絕大部分地區的政權,歸根到底都是外來的。因此,研究歷史和政治,絕對不能避開這個概念。英國劍橋大學出版的學術巨著、含15冊的《劍橋中國史》的第六冊,原來的書名是Alien Regimes and Border States, 907-1368,意譯就是「外來政權和邊疆民族國家」;只不過,簡體中文翻譯本把這個英文書名完全「去」掉,換成數碗數碟似的《遼西夏金元史》。

外來政權有好也有壞,好的可以好到極點,壞的可以壞到透頂,有些則含好因素但也有壞成分,品流複雜就像非外來政權一樣。舉一個例子。大家都知道,英國於1688年發生「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不僅改寫了英國的政治史,影響還超乎國界,延續至今。革命之後,英國首次出現了現代的君主立憲制,實權完全操在議會裏,君主給虛位化了。1689年,革命完成,議會把《權利法案》(全名是《國民權利與自由和王位繼承宣言》)交給共治的英王威廉和瑪麗簽署。這個法案,上承「大憲章」,下接1911年及1949年的《議會法案》,四者合組成英國的「不成文憲法」。

這個法案,更是人類史上首個包含當時所有認為重要的人身和政治權利的政治契約,直接啟示了1789年美國獨立之後制定的《美國權利法案》的內容。美國有一所一流大學,名叫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就是為紀念英國的「光榮革命」命名【註】。然而,導致這個革命的,竟然是一場外族入侵、一個外來政權。上述英皇威廉,即威廉三世(他在蘇格蘭的王號是威廉二世),是荷蘭人,即荷蘭的奧蘭治親王(Prince of Orange)。他是仗着武力打到英國,趕走當時的英皇,建立新政權而留名後世的。《權利法案》是他與當時英國政界貴族的一個妥協產物,大大強化了1215年的「大憲章」的進步內容。他到了英國之後,歐洲的海上霸權,也從荷蘭人手上轉到英國。


「光榮革命」之後英國的外來政權

為什麼威廉會攻打英國?後來英國的貴族為什麼又接受他?那是與宗教有關的,這裏只略為解說。公元初年,羅馬帝國征服英格蘭,羅馬公教便傳入英國,一直到十六世紀的英皇亨利八世,才有所謂獨立的英格蘭教會;其後的英皇,有些又復歸公教,轉變之間,有時十分血腥。威廉攻打英國之時,英皇是信奉公教的詹姆斯二世。此時,英國貴族信奉英格蘭新教的已佔多數,加上詹姆斯二世有違反「大憲章」、要當強勢君主的傾向,於是貴族反對他,跟荷蘭的威廉王來一個裏應外合,把詹姆斯二世趕走,也不許他信奉公教的兒子繼位。不過,詹姆斯二世的女兒瑪麗,卻是信仰英格蘭新教的,她之前嫁了給威廉二世,後者因而是詹姆斯二世的駙馬。威廉與瑪麗共治之下,英國的羅馬公教徒受盡打壓,失去宗教自由直到十九世紀。那是「光榮革命」外來政權之下的污點。

英國史上有極為重要的外來政權,吾國何嘗不是。上面提過的遼、西夏、金、元都是統治過中原或部分中原的外來政權;有清一代,就是更強大更持久的外來政權。有人認為,元、清政權結果都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了,何必再言「外來」;但不少史家例如大師錢穆,卻不以為然,認為元、清兩代都是對中華文明的嚴重破壞,不可饒恕。不僅有學者如此「見外」,孫文革命,當初的口號是「驅除韃虜、復我中華」,顯然就是把滿族排拒在「我中華」之外,亦即認為清帝國是徹底的外來政權。後來孫先生接過梁啟超倡議的「中華民族」論,改口「五族共和」,乃是為了阻止俄、日控制滿洲、試圖抵消成立滿洲國所構成的威脅而已,是轉念之間的一種權宜。


元、清、新疆、西藏、台灣、香港

當然,國史上的中土政權本身也有在邊疆外圍建立侵略性的、當地人視為外來的政權。漢、清兩代在新疆,明清兩代在台灣,還有自隋唐以降的西藏,所建立的政權,在當地人眼中,都是外來政權。世界上很多其他地方,也有外來政權。今天整個美洲、澳洲和紐西蘭的政權,歸根到底都是外來政權。歐洲、亞洲大部分地區、整個非洲,都曾經一度是外來政權統治的地方。故綜合古今中外,可以說,外來政權極為普遍,本地政權往往僅是例外。因此,講歷史不用「外來政權」的概念,根本不可能。

從歷史也可以看到,外來政權短期長期是好是壞,都沒有一定。而且政權的「外來性」,也是可以變化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當初無疑是個外來政權,但是在民主化、政黨多次輪替、國民黨不得不跟着民進黨逐漸本土化、對待原住民也一視同仁之後,政權性質慢慢也就變成本土的。從台灣和國民黨的經驗,可以得出一個教訓,外來政權如果不如履薄冰善待本地人,始終站不住腳,要被推翻。

這個經驗,也是英港殖民政權作為外來政權的晚期經驗。知道並承認自己是外來政權,管治時便不得不如履薄冰,手段逐步開放、開明,民眾終於接受,認為是好的。

但是,很可惜,也有看來是剛好相反的例子。換句話說,有些政權,民眾當初認為是屬於自己的,但到頭來愈發覺得其實是外來的。1997年之後的香港特區政府,庶幾就是一例。

當初,香港人較多認為中共可信,「回歸」換「民主」,也是可能的,於是大家同意先信任、後爭取。但很不幸,經過18年的折騰,大家的願望落空了。在民眾的視覺裏,特區政府的管治手腕愈來愈惡劣;在佔領運動期間,更急促向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以前的英港殖民管治看齊。一個本來是自己的政府,竟不為大多數民眾接受,逐漸成為一個「外來政權」。

由上面的討論可見,「外來政權」這個概念十分靈活富彈性,所包括的政權,不僅有好有壞,還可以從「外來」變成「本土」,或者反過來從本土變成外來;非本土政權,可以為民眾接受,而反過來說,本是自己的政權,卻可能遭唾棄,無異於「外來」。相比,「殖民政權」的意義比較僵硬梗板,少了多維分析的靈活性。

佔領運動的實踐,同時帶來思想的反叛和解放, 令「外來政權」這個概念在香港有了使用意義。特府倘若繼續執迷不悟倒行逆施,這個概念更會愈來愈貼切。然而,幾時特區政府能夠虛心採用這個概念,並且深切意識到、承認了自己有變成外來政權的可能,危機意識便幾時會驅使領導官員施政之時帶着如履薄冰的心態,謙恭慎重。如此置諸死地而後生,香港就會開始變好,如同外來的英港殖民政權的晚期一樣。然而,大家認為,要一個由北人控制的「地方政府」,在心態上實現這個轉變,有可能嗎?


練乙錚
註:關於「光榮革命」,維基的有關詞條很可讀:https://en.wikipedia.org/wiki/Glorious_Revolution;關於1689年的英國《權利法案》,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ill_of_Rights_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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