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5-素黑:曾經應承過

素黑:曾經應承過
2015年09月25日


當感情出現問題,走到分手邊沿時,最捨不得、不甘心的其實不是那個已不再愛你的人,而是你不願意失去但已到期的回憶。
很多人不願放手,為了死執某些美好的戀愛回憶,強迫身心都已離開他們的前戀人去兌現早已過時和失效的所謂承諾。雖明知這是幼稚的,或者自大到覺得這是合情合理合法和公平的,即使對方真的為了滿足你而現在兌現那些承諾,可人在心不在,完成了,你就能得到想要的感覺嗎?抑或是自作自受更酸的心痛?

譬如她強迫要分手的男友兌現7年前應承她的事:為她努力工作買房子給她。男友現在要離開,她理直氣壯地要他賠償她一間房子。又譬如她死也不讓男友離開她,迫他履行曾經應承過她永遠愛她不會離開她的承諾,即使他已不愛她。又譬如她和男友已分開3年,還是耿耿於懷他沒有做到答應她無論發生甚麼事也一定會照顧她,不讓她流淚。三年來她為了他沒兌現承諾,報復一樣天天流淚,留言告訴他,對方受不了,被迫把她的帳號刪掉,電話也改掉。她深受打擊,更確定了自己是受害者,狠批他是個不負責任的壞人。
這些案例都是病症。「曾經應承過就要做得到,因為要對戀愛負責任。」抱持這種心態的人表面是幼稚和荒謬,潛意識卻是暴虐和復仇,借責任、公平之名糾纏對方,逃避現實。接受承諾已過期的現實,是失戀教曉我們在愛中成長的修養。


素黑
本地及國內著名心性治療師作家,著有《在最痛時候加倍愛自己》等。Facebook專頁:素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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