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2-林夕:撲滅口罩份子

林夕:撲滅口罩份子
21:18 22/2/2016


示威不許蒙面,連戴個口罩也不行?真的假的,提建議的那批尊貴議員,應對民怨、對付示威者的方法,未免過於粗暴。
如果為方便認人、拘捕,何必參考民間有權持槍的美帝王法,不如大膽創新一點,往後申請示威者,以及響應呼籲者,須在出發前排隊報到,打指紋還不夠的話,可以出示身份證登記;還嫌不夠,可以參考公務員入職審查,或者補領過期護照,連外公太婆的出身年月日都要註明。
上街如過關,手續要比登機嚴謹。示威遊行人士隨身物品,也要經過安全檢查,火機、超過二兩重的背囊、過硬的膠叉膠刀膠具,要放在特備的倉庫保管,大中華膠左膠可以豁免,總之,要擺出防範恐怖份子的架勢。至於中途加入者,可以在沿途設立的街站,申請臨時入閘資格,和平散去之後,再排隊領回私人物品。
學者級人物不是說,參與者有些是貪玩、有些是在女友面前顯擺?如此一搞,還有什麼搞頭,不如回家打機好過。保皇議員若玩真的,還有高永文一關要過。
霧霾嚴重,戴口罩者要自保的,不過是健康,不一定是見不得人,加上流感越來越兇惡,時不時又有特種恐怖病毒來襲,若示威者不准戴口罩,遺禍怕比示威恐怖。示威者十惡不赦,被亂槍掃射也不算冤,如能互相感染,一鑊熟,可能更正中有心人士下懷,但傳染給執法者,有違立法初衷。
不怕,以保皇黨思維,愛搞事之餘,又跟政府團隊合作無間,可以再立一法,要求示威者申報健康狀況,醫管局可以配合,申請額外撥款、增加人手檢驗,經確診證明會帶菌者、呼吸過敏者,示威前獲政府派發特殊口罩,以資識別,方便通行。
係咪好可行呢,不過還有一點,當今亂世,示威定義無常,糊裡糊塗經過魚蛋檔,也會被當作示威者辦,感冒傷風者沒在額頭鑿上我有病,又忘了脫口罩的,很容易又獲罪,家裡窩藏一部心靈雞湯、人生寶典等書籍,寫着什麼人貴自立,經濟獨立、獨立人格之類字眼的,又要勞煩執法者蒐證,就分散警力了。
以上狂想,當然跟保皇黨的提議同一級數,無非無事生非,跟電影「十年」情節一樣,怎麼可能是真的?須知道,示威場合「新常規」,總有來歷不明的口罩份子,屬第三勢力,在旁煽風點火,比示威還威武,一旦齊齊脫罩,恐怕有人會下不了台、有人要下台,保皇要背黑鍋,有辱無榮。我提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索性禁絕示威,豈不簡單。


林夕
電郵 :linxiappl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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