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4-李兆富:政府撈過界,吃力不討好

李兆富:政府撈過界,吃力不討好
19:47 24/2/2016

■有聲音認為政府規模膨脹無助解決社會問題。資料圖片

「假如不是法律規定,有沒有人會乖乖地將收入上繳政府?」絕大多數人心底裏答案,都應該是一樣。
「假如人人都不交稅,政府哪裏來的錢,去支付各樣開銷?」當然,政府不會生財,官僚和政客慷他人之慨,每分每毫都來自市民,這一點,相信沒有人反對吧?退一萬步說,就算不是各種收費和稅種,政府借回來的,又或者是靠出售出租土地收來的,到最後也是來自民間;嚴格來說,政府庫房中的錢,不是直接稅,也是間接稅。
避免政府體制膨脹,就是長遠減少市民負擔最有效的方法。就算像香港,直接稅率雖然不高,但香港政府在土地價值鏈的最頂層,一切好像沒有代價的公共開支,其實還是由你、我、他一點一滴地貢獻。
近年越來越多人說要打破以土地收益支撐的公共財政制度,改以提高稅收來替代,表面上像是另一種財富再分配的模式,但想深一層只要政府規模繼續膨脹,無論是增加稅收抑或是繼續依賴土地收入,其實都一樣是富了官僚政客窮了人民,分別只在朝三暮四,還是朝四暮三。
「向富人徵收更重的稅,不就是更公平嗎?」請不要忘記,今天在「有香港特色的價值鏈」當中,富有的人也就是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群。沒錯,他們付出更多的錢換來地權,可是不代表最終的財政壓力全部落在這群人身上。事實上,今時今日投訴地價令百物騰貴的一群,往往就是沒有業權的人。同樣道理,要是提高向富人徵收的直接稅,也不代表窮人從此就得到更多的好處,因為沒有人知道,在整個社會格局當中,最終承擔了所有代價的是誰。

最理想的模式是藏富於民

「財富再分配,不是政府的功能嗎?」沒錯,但請勿忘記,在社會上還有許多途徑去為最無助的人提供支援。曾幾何時,香港的慈善機構發展得非常好,甚至連最早的廉租屋,也是由慈善機構去提供。一直到六、七十年代,政府要取代民間社會,廣義地行政吸納政治,社會上的由民間慈善機構提供的服務,由醫療教育到各種服務都被建制化。今時今日,唯一剩下真正純粹民間的慈善活動,只有動物權益和對第三世界的援助。
評估特區政府佔香港社會的比重,不可以單看公務員人數,又或者經常開支,而要考慮究竟有多少人和機構經過多年來在建制中「被馴化」。許多表面上獨立的社福團體,其實都已經不懂得向社會募捐;它們的管理層,根本就是官僚的一部份。此外,其他如體育、文教甚至有宗教背景的民間組織,都越來越有官僚味,資金來源也越來越依賴政府,又或者像馬會等由政府授權的寡頭壟斷。從此觀之,特區政府體制規模其實一點也不小。
回到最初的命題:交稅是義務,否則便沒有人交稅。義務(Duty)和責任(Obligation)表面上是兩個差不多的概念,但仔細去分,義務應該理解成別人對我們的期望和制約,而責任就是我們要對自己有所交代;兩者雖有關連重叠,但又不盡相同。義務意味某種價值交換;我們有義務交稅,政府官員其實也對市民有義務讓每分每毫用得其所。當禮崩樂壞,社會一切都依賴外界的制約而維繫,群眾便淪落到只知道要別人履行對自己的義務,偏偏忘卻自我反省個人的責任;官員政客,亦不會在乎付託到他們手上的公帑。
許多有能力的人,都相信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他們絕對有心有力去扶貧濟弱。我明白,在許多香港人眼中,要是沒有了政府,教育、醫療和文教等範疇,都會頓失支柱。不過,我也要指出,政府在這些範疇,在提供最基本的服務以外,其實有心無力;當下香港,政府「撈過界」的問題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多吃力不討好,市民期望和政府能力的落差,明顯越來越大。其實最理想的模式,就是藏富於民,信任我們身邊的人,讓民間社會守望相助。


李兆富
Common Ground HK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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