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3-劉天賜:三權分立

劉天賜:三權分立
20161103


國家公權應該分散,基於一個觀念,使到國家主要權力互相制衡。不使到權力集中在某一種機關、人物身上。否則,便是專制獨裁。(現代社會皆崇尚權力分散,互相制衡,鮮有夠膽自認:不必權力制衡的。自認權力只宜集中在一黨領導下,便是党權絕對化了。)
這名詞,始於啟蒙時代,法國孟斯鳩提出的。設計以三種權力,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三權獨立,互相牽制,最終目的:乃在阻止產生獨裁制度,防止獨裁者專權,為所欲為。利用國家、人民的力量,壓迫人民。

香港殖民地地時代,是否不執行三權分立的政治局面呢?答案『是』!

直到1984年,殖民地立法局內全部議員,都由代表英女皇的港督委任,立法局主席便是港督。首席大法官也是一樣受他委任。七十年代,羅拔時做完 按察司之後,又可以做 輔政司。行政、司法兩邊走,兩頂帽子任載。直至上世紀五十 年代,理民府官治新界,三權集於一身。

今天很多人對英國殖民地政府懷有很多美麗的誤會。英國也不是三權分立的,國會由執政黨控制。首席大法官, Lord Chancellor 是由首相委任的。1984 年前,行政官的 工作之一,乃是幫立法局議員寫演辭,不准擦鞋(太肉麻了),要做到小駡大幫忙。做場『好好睇睇的戲』,令殖民地官民,外地投資商家放心。中學課本教育學生,香港雖然是殖居地,並不是『一言堂』的地方!這齣戲嘛,各位演員,包括港督、各官守議員,各非官守議員,(包括華人及首席華人)都表現良好。令香港『太平盛世』,『安定繁榮』。實在不容易做的呀!
1984年,中英兩國簽署《聯合聲明》,容許香港政治經濟制度及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中共期望收回的香港,是1984年以來的香港。當時政府權力很集中,很大。立法局基本上由政府完全控制了,主要司級官員(相等於今天的司長、局長),都是立法局議員。

非官守議員,一定非常聽話(如果不聽話就不再委任),如鍾士元,鄧蓮如,李鵬飛等。《聯合聲明》簽署之後,港英政府開始『立法會民主化』,逐步增加民選議席。美其名為『代議政制的進一步發展』。從中共立場來說,英國人實在陰濕狡猾,1984 年後,逐步改變香港的政治制度及提高了市民的民主期望。有人以為:如果1984年的香港,政局像今天一樣,可能根本就沒有一國兩制這回事。

香港殖民地時代,可以說是『港督獨裁時代』,此官只有聽從任命他的上司,殖民地部長官命令。也須顧全大英帝國的利益。『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不是殖民上上之策。

然而,前朝並不如此,不代表不引至我們今天不再要求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盡管中共政權亦不實行種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香港人也不必因此放棄『三權分立』政治基本要求。我們不能容忍獨裁政體,那怕『良性獨裁、明君獨裁』。歷史潮流不可抗拒。見有違背這種的小動作,一定不能容忍。那些反駁者,偷換概念,強辭奪理,不能不以正視聽嘛。


劉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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