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練乙錚:天主教在香港的大分裂
練乙錚:天主教在香港的大分裂
21:36 10/10/2020
羅馬教廷親中日甚,88高齡的榮休主教陳日君不辭路遠不怕武肺,飛12小時到羅馬求見教宗,欲曉以大義卻吃了閉門羹,鬱鬱而返。2018年,梵蒂岡與北京簽訂臨時合約,認許中國擁有主教委任權。走過兩千年崎嶇道德路之後,羅馬公教不是和撒旦握手而是與之交配、試婚。合約即將到期,梵蒂岡早已獻上續約提議,北京擺款要佔更多便宜。此後,中國乃至香港的公教上層變成甚麽怪物,香港人最清楚、香港40萬天主教徒最心噏。此事勢必影響教會上下團結。湯漢大主教9月21日發表牧函《與教會保持共融》,憂心教會「分裂」,他指的不過是教徒中對反送中運動持不同意見者之間的政治齟齬;那的確會讓教區領導難做,但他更應該關心的是教會的大分裂(schism)。
梵中協議不透明,教廷說教宗有最終話語權,香港人一聽就知荒謬,因為投懷送抱的是梵蒂岡,北京只不過順勢相壓。那好比中國給香港人「普選」特首,由北京提名,香港人投票決定當選的是藍振英還是紅月娥。陳主教痛心疾首,說方濟各「不了解」共產黨本性,給壞蛋謀臣害了;那當然是處境要求他為尊者諱。香港人明白大主教的苦心,但已經不會寄本屆教廷以厚望,而不少教徒之於教會,更會因而知所進退!
縱觀羅馬公教史,兩千年來,俗世政權干預主教任命的確是常有的事。遠的不說,法國大革命前夜,97%的法國人口信奉天主教,教會控制了全國10%的耕地,高層神職人員包括所有大主教和主教,都按1516年訂立的規矩由法皇全權委任,羅馬教宗無從置喙;久而久之,被任用的都是皇親國戚貴族中人,形成了世襲。大革命之後,君權、貴族階級和教權都傾覆了,社會陷入混亂,拿破侖興起。1801年,拿破侖與教宗庇護七世簽訂《教務專約》(The Concordat of 1801),大體上恢復了天主教在法國的合法性,同時容許其他新基督教存在。但專約的要點是依然讓拿破侖控制教會:主教提名權由法國政府享有,教宗最後定奪;這就跟今天方濟各透露的做法雷同。面對如日中天的拿破侖,庇護七世其實一棟都冇。今天方濟各是主動獻身,那他還有甚麽可定奪的?自欺欺人罷了。《教務專約》有效到1905年、法國社會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政教分離原則之日才終止。
東歐主教由黨任命
二戰後,羅馬的主教任命權再度在東歐國家消失。其中,人口中幾乎100%是天主教徒的波蘭,教會命運尤其曲折。波共信無神論,一開始卻擺出笑容,「一國兩教」政策十分寬鬆,但幾年之後就變臉。1953年,陸續監禁了波蘭大主教、其他七位主教和900名司鐸並代之以一大批「愛國司鐸」,又查禁所有教會出版物和電台,更管控了波蘭明愛系統下的慈善組織和醫院。到七八十年代,波共的統治因團結工會等民主運動組織興起而弱化,政權有求於教會,當時的教宗才續步得回教會內部話事權包括主教任命權。
另外,天主教大家庭裏有23個所謂「東方禮天主教會」(Eastern-rite Catholic Churches,也稱作「東方歸一教會」),有別於以羅馬為核心的「拉丁禮教會」,其教義與羅馬共融,教規則有些不一,教徒人數一萬以下到幾百萬的都有,主要分佈在南歐、北非和中亞一帶,原先多是羅馬公教於1054年發生第一次東西大分裂之後在東方教會裏的部份成員,後來成為統派,同意與羅馬「歸一」。這些教會「歸一」之後,卻依然享受高度自治,自己任命主教,而大主教則是他們提名、由鞭長莫及的羅馬作例行首肯(優於香港的一國兩制)。然而,這是教會內部的權力分配,不涉教會與俗世政權之間的矛盾。
上述諸例顯示,過去,羅馬失去主教任命權,都是為勢所逼不得已;時勢不那麽糟糕的話,梵蒂岡總是按照自身的教會法(Canon Law)由教宗全權任命主教,這自四世紀初年以來便如此。波蘭在共產黨統治時期的經驗更說明,教會敢於和專制政權抗爭周旋,才能保住自身權益和教徒的禮拜自由。相比,像近年教宗興致勃勃向極權黨國獻身交出主教任命權以換取某些好處的事例,是從來未有過的。
大分裂不違國安法
不過,上述對教廷的批判,最合理出發點並不一定是「教宗獨攬權力為最佳」。在耶穌身後至四世紀初那段時間裏,各地方教會都是自治的,主教由地方信眾推選出,而羅馬的教父(pope 的原義是父親,教父是尊稱)不過是同儕之首。有理由相信,那時期的教會地方自治,效果不僅不一定比教廷獨攬權力差,甚至還可以推論,若那時的自治能延續不斷,反可避免後來的兩次大分裂。大家想想,如果香港天主教區是自治的,教徒能夠選出自己的主教,起碼現在不必擔心下一個羅馬委任的香港主教是親共的。批判方濟各主動向中國讓權輸誠,主要在於輸誠對象不僅是一個世俗政權,還是當下一個極度仇視所有宗教的專制政權。
香港天主教徒一向對教會忠心耿耿,若換來的竟是由現教宗的輸誠對象任意魚肉,真是情何以堪!老一輩以陳大主教為代表的信徒,可能會作苦戀式的死忠啞忍,但八十後信徒卻很不一樣。這個世代分野,好比民主運動老派九死猶未悔那樣繼續大中華,但八十後就會明裏暗裏和你一刀兩斷爭自決搞獨立。香港天主教也一樣,會在內部大體上以世代劃分而出現大分裂。這個分裂不違國安法,因此容易發生得多。
羅馬公教史上兩次大分裂,第一次發生於所謂的西方/拉丁教派和東方/希臘教派的對立;拉丁教派中心在羅馬,希臘教派中心則在君士坦丁普。地域和文化分野,令兩派之間在信條及教規層面的矛盾逐漸擴大,終於在1054年爆發了無可挽回的衝突,以東正教為主流的獨立教會出現了,史稱「東西教會大分裂」(The Great Schism 或 The East-West Schism)。
第二次大分裂發生在1521年,事緣一兩世紀之前拉丁教會內部出現了改革派,馬丁路德繼承了這條脈絡。是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聯同教宗利奧十世向路德發動總攻擊,利奧於該年1月初宣佈予路德以絕罰(excommunication,或譯作「破門律」),逼他走上不歸路。(拉丁教會於十四世紀末、十五世紀初還有一次分裂,但那不過是一場政治干預教會、同時出現幾個教宗爭正統的短暫鬧劇。)
利奧搞笑路德造反
利奧十世來自意大利有名的麥迪其(Medici)家族,家學淵源的關係,他的文化造詣很高,但他成為教宗的過程很搞笑。先是,他在13歲時由父親向當時的教宗請托,得到 cardinal 名銜;不過,他得到的是最低級的 cardinal-deacon,比司鐸(priest)還要低一級。二十多年之後,由於教廷權力博弈,有人要把他捧上宗座,竟給他極速提幹,內定之後第四天他就晉鐸,兩天之後成為主教,再兩天就榮登教宗寶座!此公好在不貪,最能傳世的政績就是公款公用,以販賣贖罪券得到的收入蓋了梵蒂岡聖彼得大教堂。
1521年1月底,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二世在萊茵河畔小鎮奧爾姆斯(Worms)召開了為期四個月的帝國議會,期間傳召了路德,以整個歐洲的政治和宗教力量對他和他的著述進行公審,路德單人匹馬連續兩天答辯。會後,查理二世發表敕令(Edict of Worms),宣佈路德是教義的背叛者,把他掃地出門;誓反教由此誕生(在歐美,「誓反」含强烈褒義而鮮有用「新教」一辭者)。耶教內部出現良性競爭,不僅促成了羅馬廢除販賣贖罪卷等陋習,還打破了當時天主教提倡的禁慾主義,反認為教徒透過自身不懈努力能享受物質成果是神意命定的彰顯,促進了西方經濟革命,這點 Max Weber 在他的巨著《誓反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裏有詳盡論述。(當然,發展到後來,誓反教也有墮落的,看香港聖公會領導如何率先向撒旦下跪就知道。)
耶教信徒分佈在香港每一階層、環節;香港社會去年以來已截然二分,教會怎會波瀾不興?香港天主教更由於「方濟各折騰」,內部紛爭不會止於媒體經常泛泛而談的「撕裂」,而會出現歷史意義上的大分裂,牽涉深層道德、政治和人權。天主教徒在這方面的思想準備,半個世紀以前就打下了基礎。
上世紀六十年代,含進步意義的第二次大公會議開過之後,羅馬公教更多從理性角度談論俗世政治,立場逐步與特別是歐洲社會對人權和民主的認識趨同(涉基本教義如墮胎等問題除外)。2006年,教宗本篤十六世更在一次對羅馬教廷講話中認為,十七、十八世紀歐洲啓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生出的民主意識和對個人的具體尊重,儘管多從俗世人文主義出發,但大體與基督精神兼容。換句話說,天主教徒已經不能機械地理解「凱撒的歸凱撒,上主的歸上主」或者諸如保祿的《羅馬書》 13:1-7及《彼得前書》 2:13-17對信徒無條件服從俗世政權的要求。這些轉變,都實實在在反映到香港信徒的屬靈認知裏,特別是七八十後諸世代。
尤其要注意的是,目下香港信徒與梵蒂岡親中政策的衝突,所牽涉的道德價值差異,可堪比導致前兩次大分裂者而猶有過之。
1054年東西教會分裂本非不可化解,而事實上自第二次大公會議結束以來,已經化解了一部份,例如彼此的一些聖事已可互通;至於一些教義爭拗,其實只有彼此教會內部的神學家才會過問,絕大多數教徒其實不甚了了。我試擧一與聖靈有關的例子。這個爭拗,英文文獻裏稱作 Filioque,從拉丁文而來,字面意義是 and from the son,中文叫作「和子說」。牽涉的問題是,聖靈(聖神)是從聖父獨出,還是從聖父「和」聖子共出。大件事!
《信經》與「和子說」
我中學畢業以前是天主教徒,至今關懷公教,恨鐵不成鋼;我幼年時即熟讀當時教會認可的文言文版《宗徒信經》 ,一直到今天也可完整背出。其實,信經有不同版本,分別總結個別教會或教派在不同時代所信奉的所有重要教義信條。《宗徒信經》算是最古老的,在第一、二世紀已定型、流通,下面按維基百科有關詞條抄錄。猜想與我同年代的信徒重溫這個版本,必定別有一番心頭滋味!
我信全能者天主聖父,化成天地。
我信其唯一聖子、耶穌基利斯督我等主。
我信其因聖神降孕,生於瑪利亞之童身。
我信其受難,於般雀比拉多居官時,被釘十字架,死而乃瘞。
我信其降地獄,第三日,自死者中復活。
我信其升天,坐於全能者天主聖父之右。
我信其日後從彼而來,審判生死者。
我信聖神。
我信有聖而公教會,諸聖相通功。
我信罪之赦。我信肉身之復活。我信常生。亞孟。
要注意的是尾三那行。這個古老版本說完了「我信聖神」四個字就再沒有關於聖神的論述。到了381年,新的《尼西亞信經》版本(那是一篇出自四世紀兩場政教同時參與的會議的文字)多了幾句關於聖神的話,其中一句「出自於父」,講聖靈的來源。這還沒有引起問題,當時的拉丁派和希臘派教會都同意。可是,到了六世紀,拉丁教會的信經關於聖靈的起源部份又加了「由聖父和聖子共發」幾個字,這就是所謂的「和子說」。問題來了。東方教會對西方教會不經照會和討論便在如此重大的神倫問題上擅作篡改非常不滿。經過兩三個世紀百般試圖調解也無效之後,這一點成為了兩派最後分裂的首要信條原因。從「現代的外面人」角度看,這個矛盾真係老鼠尾生瘡──大極有限;不過,當時的神學界可不這樣看,今天我們或應作一同情的了解,但這怎麽可以和目下香港天主教會內部最大的矛盾的道德含量相比?
今日港梵三大矛盾
1521年的第二度大分裂,由於年代不太久遠,大家對其兩派之間的矛盾相當熟悉,尤其非核心教義方面的。例如,1517年,路德向教廷打出第一炮,反對教廷販賣贖罪券。傳說他在維滕貝格諸聖堂大門上貼上《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即《九十五條論綱》)。此外,他還指出羅馬公教在基本教義裏加插了很多《聖經》裏完全沒有的信條和規例(例如司鐸的獨身誓)和異端(例如相信聖母升天和拜聖像);他認為這等外加的東西都是應該撇除的。另外,他還反對羅馬教會的層級制和教宗對權力和教義的壟斷。這些都容易理解。基本教義方面,路德認為救贖的途徑只有一個,就是信仰;這不同於天主教認為事功也是救贖門徑。 這點,「現代的外面人」大概會覺得玄虛莫測,不明有甚麽好爭拗。
今天香港天主教教徒與梵蒂岡之間有三大矛盾:一、梵蒂岡主動向一反宗教極權黨國讓出部份或全部主教任命權;二、梵蒂岡面對中國大規模迫害各種宗教和信仰宗教的民族,默然無語;三、教宗本人對香港反送中運動中各種北京授意的警察暴力和政府打壓不僅視若無睹,反而向壓迫者的後台老闆輸忠送誠。論比重,這三大矛盾的宗教意義和道德內涵絕不亞於第一、二次大分裂時存在於各教派之間的。明顯,另一次公教大分裂的條件已在香港形成。如果教宗進而任命親共香港主教,那麽這個大分裂乃無可避免。
此次大分裂不會按前兩次的形式出現。1054年那次分裂,發生於兩個大致同比重的宗教體之間,彼此關閉對方在自己地域裏的教堂、互發最後通牒、互以絕罰攻擊對方重要人物,後面還有各自的俗世政權撐腰,對抗持續多個世紀。很明顯,梵港教區之間所可能出現的對抗完全不對稱,梵蒂岡是高力亞,香港這一邊是大衞。
至於1521年的分裂,出現方式完全不同,非常戲劇性:羅馬教會加上整個神聖羅馬帝國的雙重力量對付一小撮以路德為代表的個別人物;結果前者折服不了後者,遂用絕罰把後者「開除出黨」,後者逃到外地另起爐灶,完成分裂。期間,政權使出過殺人的手段。例如,早在路德之前一百多年,另一改革派捷克人 Jan Hus 便像路德那樣被傳召出席公審答辯,但他很不幸,一抵達會場就被捕,然後遭施火刑燒死。路德比較幸運,出席公審之前已取得查理十世的不當場逮捕通知書,而且他一答辯完畢未等散會就開溜;不過,政權不放過他,很快反口發出逮捕令。好在,當時有一個王支持路德,把他秘密接到自己的城堡,他在那裏埋頭寫作著書立說,躲了將近一年才避過了風頭。
大分裂的本土形式
陳日君大主教不可能擔當路德的角色,他的人品就像《苦戀》裏的主人公凌晨光那樣,不問收穫、不思反抗;他愛教會,雖然教會不愛他。再說,大主教垂垂老矣,而路德貼大字報炮轟司令部那年才34歲未滿,是一個年輕司鐸。從倡議改革到另立新教,需要繁重的理論建構和宣教實踐,路德那時精力充沛,故能成事。不過,更重要原因,還是社會運動(且把宗教改革也看成一種社會運動)近年已進入無大台時代,自然也不需要像路德那樣的superstar。
我估計,這一次分裂的方式,是信徒中的小圈子一個跟一個從教會主體剝離,自己組成有教牧或無教牧的禮拜群體。事實上,這種剝離已經在發生,而且不限於天主教;如果說有教徒對自己的教會附共而對之感到絕望、要剝離的,最先也最嚴重的並不是天主教。這些從不同教會或教派剝離的自主基督徒禮拜圈,會漸漸形成互通聲氣的鬆散網絡,發展得類似大陸的家庭教會。畢竟,一國一制底下,宗教活動的自然形態也會趨同。
由於這個大分裂非源於神學教義的異化,而是基於現時教會領導的政治行為與基本教義之間嚴重背馳,所以一旦教會領導改邪歸正或者換成了原教義的明白人,復合就不會太難。不過,如果時間久了,便是復合,也會像23個東方歸一教會那樣,保留一種獨立性。若耽擱太久,則在剝離了的禮拜群體當中,會進化出不同的基本教義,那麽,大分裂就差不多是永恆的了。
練乙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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