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8-戴耀廷:走向2047後的香港

戴耀廷:走向2047後的香港
23:40 28/7/2015

■2047年是香港「五十年不變」期限屆滿的年份。資料圖片

當雨傘運動爆發時,若你是十八歲,到了2047年,你應剛過了五十歲。我在雨傘運動那段時間,是剛過了五十歲;但到了2047年,我已經會是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了。對我這年紀的人,要想像2047後的香港,本來動力是不太大的,因我們一直以來還可能一廂情願地相信,《基本法》既承諾了香港最終是會有普選的,而有了普選,香港就有了最有力的武器去守衞香港的自治,那麼香港應變得越來越好的。再且,到了2047年,鄧小平也說過,若五十年不夠,一國兩制還可以再繼續五十年的,因此也不要為未來太遠的事擔心,那會是我們子女的子女的子女的事了。

但2014年的《白皮書》及831決定,讓我們醒過來,清楚知道一點,中共由一開始所承諾給香港人民的「普選」及「自治」,根本就是假貨。過去一直都是以那還未來的普選來蒙騙香港人民去等待那永不會來的真正自治。到了承諾的日子快要來了,騙局再不能繼續下去,就劃破臉皮露出真面目,中共所能接受的「普選」就是要經過篩選才有一人一票的中國式普選,香港能享有的所謂「高度自治」,只能在《白皮書》框架下由一國完全主導的鳥籠式自治。

走到這一步,如我上兩星期的文章指出,香港人民已經自覺是一個擁有獨有及強烈身份認同的人類群體,分享着相同的歷史傳統,使用共通的語言,擁抱共同的文化價值及意識,構成了一種只屬香港人民的生活方式。香港人民也展示了強大的決心要自主自己的命運。按國際法,香港人民是享有自決權的「人民」,有權自決走一條香港人民的自治之路。按着內部自決權的要求,香港人民自治之路的終點具體會是怎樣,及如何走這條實現自治之路,應由香港人民共同透過民主的程序來決定。
現在雖然離2047年看來還有三十多年的時間,日子還是很遠,但要能實現真正的自治,能實現得到香港人民自決權的自治,我們不只要知道最終的目標是甚麼,還要知道如何才能走得到那終點。因此,香港人民在這時就要開始民主商討的程序,一起去思考、分享、討論我們可如何走向2047後的香港,冀望能達成最大的共識,那麼多元的改革力量才能有機地結聚起來。


公民社會應思考的八條問題

要商討如何「走向2047後的香港」,涉及起碼以下的議題:一、在2047年後的香港,香港人民要實現真正的自治,需要有甚麼的政治、經濟及社會制度及政策?二、在2047年後的香港,香港自治地區與中央政府應維持甚麼的關係,才能既保障得到香港人民的自決權,也能維護得到主權國的領土完整?三、要實現真正自治下的政治、經濟及社會制度及政策和與中央政府的適當關係,由現在開始,我們會面對甚麼障礙、挑戰或困難?四、有甚麼方法能戰勝或克服這些障礙、挑戰或困難?五、要實行這些方法,會否需要分成不同階段?若需要,會分成哪些階段?六、這些方法是在香港地域內還是在地域外實行?七、我們現在已有甚麼資源能實行這些方法?還欠缺甚麼資源才能實行得到這些方法?要怎樣才能取得這些欠缺的資源?八、在未來的日子,在香港或在中國大陸,有可能發生甚麼常態以外的事情,是會影響實行上述方法的成效?我們能作甚麼準備以應對?
或許對這些問題的看法也不一定都要有共識,只要不同的想法能相互包容及協調得到,民主本應就是多元的。

雖說到了2047年,我已會是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但記得在佔領的時候,有三位都是八十多歲的黃伯,一直堅持與年輕人一起走這條抗命之路。最近他們招聚一眾「傘友」重聚,不少「傘友」踴躍出席,席間大家熱烈分享佔領前後的笑與淚。看着三位八十多歲的黃伯,到了這年紀,還是積極投入香港走向真正自治之路,可以說是香港人民的典範,因此我也不應言老,必會繼續走這條艱辛、漫長和充滿挑戰的路。或許我可能基於不同原因,未必能走完這條路,見到2047後真正自治的香港,但我必會以三位黃伯為榜樣,不會放棄!


戴耀廷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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