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1-劉天賜:欺凌正解

劉天賜:欺凌正解
22:07 31/7/2015


在網上查找到的定義:『霸凌(Bullying),又稱:欺凌或欺負,是一種長時間持續的、並對個人在心理、身體和言語遭受惡意的攻擊,因為欺凌者與受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不對等,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霸凌的欺凌者可以是個人,可以是群體,透過對受害人身心的壓迫,造成受害人感到憤怒、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鬱。』

廣府俗語話有句:『大蝦細畀屎餵、細蝦大無所謂』。正符合欺凌的定義和條件了。欺凌人者,憑什麼本領臿本錢欺凌受害人呢?必定恃仗比受欺者強大數倍以至百倍千倍的力量呀(不對等)。這方面,小學生也知道,老百姓也懂得。民間故事都見,那些惡官,壞鬼衙內,土豪惡霸恃勢欺人,恃有財有關係便橫行無忌,欺付弱小!

你也曾看過一個故事或真事,勢孤力薄的人『欺凌』勢大權大財大的人?或者組織呢?絕不可能的!以弱勝強,就不能說是『欺凌』了,弱少者戰勝強者而已。(毛澤東欺凌蔣介石乎?)
強大者,一般佔有物質強大優勢,財力物力人力龐大,持有的武力也強,使用武力也方便。對陣時,佔盡優勢,這才可以欺凌。弱小者,對抗強大,只有精神上,意志上更加強大,堪可制敵。
香港社會早有不公平的欺凌文化,說的是在戰前及和平後十多年。那時,唐人常常被洋鬼子欺凌,港英政府做得有『體面』,唔多察覺。例如:十九世紀末,山頂地區乃唐人禁區,不準進入居住,上到山頂者,都是轎夫、工人。欺凌方法好精巧,乃係在立法局通過法例,違者犯法,這真是非常『文明的欺凌』了。這些例子俯拾皆是,令到唐人甘心衼欺凌,甘心幫手欺凌自己唐人!
製訂各種『禮儀』、『程序』、『秩序』都是『光明正大』,將欺凌『正常化』『合法化』,上面應該管下面,下面應該服從管治,即是服從被欺凌。
這些殖居地宗主國欺凌殖民本性,最終敵不過世界文明的普世價值,追上時代,香港本土人民知道公義、公道、公平。也有感到幸福,能夠不受瘋狂的十年浩劫催毀,可享民主、自由、人權的概念教育,知道大是大非。

社會發展到嚴重貧富懸殊,社會的傾斜發展,唯利是圖的拜金社會,缺乏優良的道德教育,真係在各種場合都見到粗野不文明的言論和行為!這些都不是禮義之邦應有的行為呀。粗卑野蠻,不講道理,可是:描寫這些語言、行為不應採用『欺凌』兩字。
尤其,應用於警民在示威場合中,群眾不可能『欺凌』有公權力,有精良裝備武器的警力。監警的主因,就是監察持有公權力,合法配備武力者,是否能夠遵守法定的規則,合情合理合法使用權力和施行武力。不是感覺到他們在『受欺凌。』


劉天賜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20091213-陶傑:BNO、蠢老鼠

20180506-批判地理達人鄧永成,土地供應與公義的矛盾人,鄧永成寄語學生:當香港被規劃時……

20200129-楊天命:致習近平總書記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