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2-Tam Daniel﹕真普聯三軌方案站不住腳

Tam Daniel﹕真普聯三軌方案站不住腳
10:43 12/1/2014


【明報專訊】在討論一切前,筆者先嘗試釐清整系列政改問題的核心假設。中國共產黨是極權統治,歷60餘年不變。文革、六四、對法輪功的瘋狂剿滅、對大量異見者的殘害——暴行不勝枚舉。習李上場帶來了新希望嗎?當然沒有。報載習近平說︰互聯網亡黨亡國。習李治下,表達異見的權利更見緊張︰公民運動主將許志永被捕,47名網絡紅人被針對性嚴打,香港繼續被蠶食,新聞自由已聞喪鐘。喬曉陽、李飛、郝鐵川先後南下重複播音,警告香港人不要幻想︰他們其實十分誠實。結論只有一個︰中共專政的權力從不拱手讓人。國際輿論也好、公民抗命也好,抗爭是漫長的路,改變不可能明天到來。2017年,香港不會出現真普選。

筆者認為,願意對自己誠實,接受如此真相,是討論政改與爭取普選運動(佔領中環)的起點。明知徒勞,為什麼還要抗爭?筆者會理解,爭取一場不可能當下到來的普選,與其說是為了民主制度本身,毋寧說是為了尋求一座城巿的政治覺醒。不論成敗利鈍,爭取應有權利與民主體制,本來就是香港人的責任。而唯有承認目標無法靠近,我們才能認清政治運動給予參與者的這種責任。筆者非專家,也無緊貼時事,下文談論選舉方案之處若有紕漏,有待指正。

日前真普聯公布的「三軌方案」,令政治形勢急變,泛民內訌再次浮面,對民主黨的批判更是此起彼落。筆者覺得整個討論方向混亂,容易令人產生無力感;現試從三方面去闡述一些別樣的異議。


確認提委會「特權」不智

首先,筆者認為保守的不止於早前拒絕簽署「全民提名聯署約章」的民主黨,而是整個真普聯。三軌方案中,「提名委員會直接提名」的建議令人費解。提名委員會——若參照過去特首選舉委員會的方式來組成——就是名副其實的「特權委員會」。為什麼真普聯可以接受由「特權委員會」提名出來的候選人呢?按真普聯的倡議,透過公民提名要組織到至少30,000人提名(1%選民)才能參選,透過提名委員會卻只需要1200人(甚或更少)提名就能參選了。這不是特權是什麼?即使提委會稍作改革,特權輕微稀釋後,其實仍是特權(真普聯並無闡釋他們對改革提委會的建議細節,只曾含糊要求「取消四大界別」)。由親中精英主導的提委會直接提名候選人,肯定不是國際標準下真普選應有的提名程序。即使鄭宇碩為首的真普聯在誠信上毫無疑點,這種開宗明義認可特權的建議完全是「政治代理人」邏輯的體現,就算不是出賣支持者的勾當,至少也屬不智的買賣談判,在政治倫理上根本站不住腳,更會摧折佔領中環的行動士氣。


政黨無規範 政黨如何提名?

至於政黨提名的建議,雖然看起來立意良好,亦屬廢話。香港政黨政治自八十年代「匯點」成立至今,社會從未認真討論「政黨法」。目前議會選舉中的「政治聯繫」,容讓政黨以有限公司或註冊社團存在,只屬權宜。政黨之具體定義為何,會員人數、入會年資與決議形式應有什麼原則性要求,政黨能否「轉讓」,政治人物能否持雙重黨籍,政治捐獻應否透明及如何釐定上限,政府有否責任以公帑資助政黨發展,選舉中獨立候選人的權責如何與法定政黨看齊,凡此種種複雜問題,根本從未開始討論。須知真普聯的三軌方案,是指政黨在議會選舉中的成績,能夠作為將來特首選舉的參選資源,兩種選舉之間的時間跨度,明顯指涉了對政黨的清楚假設——即政黨須為人事穩定、理念連貫的組織。黃洋達選後一天高呼「我不支持人民力量」的兒戲故事,相信大家還歷歷在目。沒有政黨法,政黨無合理規範,政黨提名的建議從何談起?

更重要是,政黨提名在目前三軌方案中具備關鍵角色,因為提委會直接提名乃北京的假普選藍本,根本毋須爭取,所以民主黨那種「並非缺一不可」的意思,由始至終,就是指「政黨提名我也收貨」。也就是說,他們心中的真普選主菜,是一個出發點合理,但完全未經深化、十畫未有一撇的建議。


「缺一不可」混淆視聽

第二方面,由「三軌制是否缺一不可」的命題開始,討論脈絡之混亂,可謂一發不可收拾。民主黨於單仲偕言之鑿鑿「支持真普聯方案」後,翌日又白紙黑字發聲明說三軌並非缺一不可。真普聯發言人鄭宇碩於公布方案記者會上強調三軌制乃「完整」方案,後來又補充「冇提過缺一不可」。巿民單是弄清楚各政治派別之立場,已不容易。何「三軌並非缺一不可論」嚴格而言有7個可能,既包括絕不可取的「只有提名委員會才能提名」,又包括較進步的「只有公民提名才能提名」——以此來開始討論,有心無意,都是混淆視聽之舉。


公民提名元素 如何避篩選?

同時,「三軌方案」中即使包含公民提名元素,但亦無具體申論怎樣實踐才能避免政治篩選。是要求修改《基本法》刪去「提名委員會」的法定要求(修改基本法整個程序大約需時五年,即2017無普選)?是學民思潮建議的「所有選民都是提名委員會」(即三百多萬提名委員)?是撰寫《選舉法》時落實提名委員會的權責只限於橡皮圖章?還是大幅民主化提名委員會(例如全面直選所有提委會成員)?再加上早前陳文敏的「160人方案」、湯家驊的「取消團體票方案」;其實目前各界提出的選舉方案組合起碼達10項以上。

由是可見,「三軌方案」與隨之而來的「是否缺一不可」爭辯,不但沒有提供答案,還留下了更多問題。香港只有一個馬嶽,普羅巿民並非選舉方案專家,劉慧卿式語言偽術、眼花撩亂的方案細節,其實完全無助巿民梳理真普選訴求的應有內容,更遑論讓民意聚焦,推進佔領中環的社會行動議程了。

面對目前的形勢,學民思潮倡議議員「辭職公投」,推動公民提名,力求打破悶局。但目前此建議只有少數政黨支持,願意辭職的議員相信不外梁國雄、陳志全與黃毓民3位,未達「五區總辭」的基本條件。「辭職公投」大概難成氣候,而且也未必是最適當時機(筆者認為「辭職公投」的理想目標乃為公然違法的佔領行動授權,而非抉擇選舉方案)。至於佔中三子,陳健民已公開批評學民思潮的進取會破壞泛民團結,戴耀廷與朱耀明則未置可否。

綜合來說,筆者認為我們既不應犧牲選舉與法律的複雜思考,但亦要警覺這場討論不應只屬於專家。泛民與佔中三子的當前急務,就是以最大的耐性、最恰到好處的語言,將紛亂的選舉方案建議講清講楚,並最遲在6月前整理成三數個清晰方案,供巿民電子公投,作一定案,讓民意重新聚焦。電子公投一定不完美,但也相當程度反映民意,至少遠勝於議會談判桌上架空香港人。泛民理應義無反顧配合此一投票結果,那才是「求同存異」發揮作用的時候(而非目前在會議室炮製出來的三軌制!)。像湯家驊那種直通天聽的投機心態,更絕對是民主派必須避免的大忌。


能否推進佔中 才是方案指標

2010年,民主黨選擇與中共「務實」談判,冷待「五區公投」,進而推出民主倒退的「超區」方案,協助本來一籌莫展的曾蔭權通過政改,直接造成了泛民其後的大分裂。自此民主派進入互相攻擊的戰國時代,其後的選舉更進一步失利,「六四黃金比率」不復存在,「泛民」幾可謂名存實亡,命懸一線。這場撕裂究竟是誰的責任?是公投派操之過急,還是民主黨賤賣原則?相信2011與2012年的選民已利用手中選票,提供了明確答案。湯家驊之流如今說公民提名「叫價太高」,不切實際,但「五區公投」的教訓早已清楚說明,民主黨這種以精英代理自居,擱下原則、自貶身價的談判策略,其實才是民主運動的最大危機。

在這個背景下,倡議佔中論的戴耀廷迅速冒起,簡直可謂天外飛仙,陰差陽錯地挽救了虛弱的泛民,更為不可能的團結提供了一線契機。再回到文首的假設︰北京大權在握,中共狗肺狼心,佔領中環不可能帶來2017真普選。因此,佔中最大的意義,其實是重新組織一次所有不甘心認命的香港人,以政治倫理及民主權利,聚焦民意。當中的行動,可為參與者提供充權的實體,帶來遊行以外的經驗與視野。當中的合作與議程競爭,亦能讓公民社會的動力注入議會政治,讓議會政治號召的幅員推助資源緊絀的公民社會,讓兩者各種內部矛盾得到相對有效的政治辯論機會。反過來說,若佔領中環齋講唔做,陣前腳軟,民氣便會潰散,爭取普選運動勢必遭到重挫,甚至無法復元。是故,佔領中環行動才是整場政改的主菜,能否幫助推進佔中,才是今天提出的選舉方案甲乙丙是否理想的準則。循此而論,「三軌方案」立場保守,承認提委會的特權已是未戰先降,「是否缺一不可」的爭論更混淆視聽,徒添煩亂。它這種以議會談判作為基調的框架,對佔領中環的社會運動潛能的影響,即使不是傷害,也決無助益。真普聯諸君務須三思。

話說回頭,民主既是與生俱來的政治權利,真普選就是自然得像呼吸的訴求,不亢不卑,叫價無所謂高低。愈清晰的方向,就愈能幫助香港巿民撥開迷霧,形塑團結的力量,推進佔中議程。新年一到,諸如強積金對機制應否取消、全民退休保障的討論進度如何、中電連年結構性瘋狂加價怎樣才能抑止、劍拔弩張的東北發展民間能否抗禦,甚至2016年立法會的構成等等重要議題,已被特首普選及泛民內訌遮蔽。據悉第二輪的佔中商討日已順利舉行,相信佔中秘書處已跟不少民間團體完成初步討論,並收集到不同範疇的政治信息。唯有盡快超越選舉方案的糾纏,佔中運動才能回到真正的政治語言,將收集回來的政治信息,整合成佔領中環的基礎論述,填充民主社會理想的內涵,翻譯民主與民生的關係,連結政治與人的生活,向巿民說明普選的意義,啟動一場真正的全民運動。

【本文作者為社會民主連線會員,惟本文乃個人立場,與社民連無關,亦未徵詢社民連行委會意見。文責自負,懇請知悉。】


文 × Tam Daniel
編輯 方曉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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