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1-是扶貧還是扶社福界? (論施政報告的扶貧措施.之二)

是扶貧還是扶社福界? (論施政報告的扶貧措施.之二)
7:50 21/1/2014
信報


《施政報告》的扶貧措施,除了一年30億元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還有從關愛基金推行的24個援助項目中,選出7個納入政府恒常資助 ,加上林林總總綜援津貼,當然還少不了之前曾介紹那名堂有29個字、引綜援戶「打假工」的獎勵計劃。大堆頭扶貧不但惹來中產聽眾向特首訴苦,連律師議員亦批評:「我哋唔需要一個特首只係喺扶貧政策加加減減,如果係咁嘅話,馮檢基議員做特首更加啱。」

作為中產的你,應該反對的究竟是扶貧?還是「社工治港」下架床疊屋的針對性扶貧措施?


再論戴維德之中產傾斜定律

昨文介紹芝大戴維德半個世紀前提出過的一個定律(Director's Law of Public Income Distribution),指出政府財富再分配是向中產傾斜。根據統計處2011年公布的一份住戶收入分布報告,政府財富再分配的大贏家並非最低收入的基層,而是月入介乎1萬至2萬元的家庭【表,第一二欄】;雖然30億元「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對象不少就是這批「既得利益者」,但月入3萬元的中產納稅者不可不知,他們一直享受着的社會福利,何嘗不是靠像財爺那些最高收入中產人士補貼?大喊「我都好貧」的中產當然會問:我哪有享受過什麼社會福利?

想引用福利數據了解實際收入分布,除了要應付各項稅收的稅負歸宿問題,還要認識估算福利分配的難處;認識到估算福利分配的難處,卻可幫助解答中產的疑惑。我從同一份統計報告找來教育、醫療和房屋福利的估算,附表第三欄顯示3項福利中金額最大的教育福利,符合戴維德的中產傾斜定律!月入1.4萬元的家庭是教育福利的最大得益者,平均每月享受2500元教育福利;至於金額較少的醫療福利和房屋福利,第四和第五欄的數字卻似乎否定了中產傾斜定律。

教育福利的例子重要,也不難理解。當年芝大史德拉(George Stigler)解釋戴維德的中產傾斜定律時,首個例子便是教育福利。美國的中產往往亦是教育福利的大贏家,原因是基層上大學的比例少,而最富有的家庭則會送他們的子女到名牌私立大中小學。香港的教育環境如何,要養育一對兒子的那個月入3萬元中產家庭應該心知肚明。而醫療福利雖然表面是收入愈低的家庭受惠愈多,但中產一般比基層市民長壽,因此,中產比基層有較長時間享受醫療福利。最後是房屋福利,一來金額相對較少,二來月入2萬元以下的家庭受助金額根本差不多。

其實只要參透經濟學家費沙(Irving Fisher)的名句「收入是一連串事件」,中產是毋須以「魚蛋論」邏輯(大家少兩粒,咁就公平呀)眼紅基層的社會福利。收入不是靜態的,基層和中產一般都不是富二代,今天中產的你「着數」可能少一點,但要知道人有三衰六旺,更不要忘記來自基層家庭的你,可能曾經「着數」過。我認為,中產不應該反對適度扶貧。


架床疊屋扶貧措施傾斜社福界

中產扶貧應先由自己做起,如果扶貧要假手於政府,其必要條件是透過政府財富再分配扶貧交易成本較低,但架床疊屋的扶貧措施除了有高隱性稅鼓勵失業,其中亦牽涉不菲的行政費用。

以稅制作例,簡單稅制一向是香港競爭力高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美國21世紀的首10年,更改稅收法規超過4000條,稅收法規的字數亦由140萬字,增加至380萬字。據供應學派之父拉發(Arthur Laffer)估計,複雜無比的稅制後果是有三成稅收用來支付行政費用。複雜的稅制不但需要稅務局花大量人力處理,亦肥了稅務會計行業。同樣道理,架床疊屋的針對性扶貧措施,除了需要大量勞工處和社會福利署(或效率促進組?)人手負責,亦肥了社工行業。

有效率的扶貧是有心有力的人捐出1元,然後把這1元送到有需要的人手上,過程中毋須其他熱衷扶貧人士「過水濕腳」。我懇請各路中產朋友支持改革現有綜援制度,和取消那些架床疊屋的扶貧項目,簡單劃一地減低100%隱性稅,才不會弄致扶貧變成扶社福界的浪費局面。


論施政報告的扶貧措施.之二
徐家健 經濟3.0
作者為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客座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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