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5-林斯諺:為什麼讀美學?

林斯諺:為什麼讀美學?
2017/2/15 — 9:04


有些人認為「情人眼裡出西施」只是被愛情沖昏頭,有些人認為美不美本來就很主觀;有些人說看電影主要為了娛樂,有些人卻堅持還有其他標準評斷電影好壞;有些人主張作者已死,有些人覺得了解創作背景與想法是理解作品的必要途徑。上述這些都涉及哲學裡的美學問題。

美學(aesthetics)顧名思義是關於美的哲學討論,但廣義上也含攝藝術哲學 (philosophy of art) 的問題,譬如藝術的定義、詮釋學以及藝術價值的討論。美學在英美分析哲學史上發展較晚,直到二十世紀中葉才漸受哲學家重視。美國在1942年成立了享負盛名的「美國美學協會 (American Society of Aesthetics) 」。 1960年創刊的《英國美學期刊 (British Journal of Aesthetics) 》則專門收錄當代重要的美學論述。


電影《刺客聶隱娘》的隱晦劇情,引起如何詮釋影像文本的美學問題

哲學給一般人的印象不外乎高深莫測、抽象難懂、脫離現實。尤其是脫離現實這個特徵更讓許多人認為哲學沒什麼用處。很多人可能把「有沒有用」理解成「能不能賺錢」,但大多數人應該能同意,如果某個事物能夠幫助我們思考甚或解決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問題,該事物就是有用的。美學作為哲學的一支,的確擁有這個功能。

我們的生活脫離不了美與藝術。先談美。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確時常談論美:我們欣賞自然風景、欣賞動物(例如賞鳥),也欣賞人(不論是形體或打扮)。人們最常有的典型爭論就是A究竟是否比B美:你認為莫文蔚很美,你的女朋友認為她一點也不美,林志玲才是真正的美女,但你認為莫文蔚比林志玲好看太多,你的女友批評你審美品味有問題,於是你們開始辯論美是否有客觀可言。這個時候,你們已經涉入美學的層次了。

人的生活也脫離不了藝術。藝術囊括了人類各式各樣的創作類型:繪畫、音樂、電影、文學、建築、攝影、表演甚至電玩。我們很難找出一個完全沒有上述藝術消遣的人(光是要找到完全不聽音樂的人恐怕就很難)。社會大眾對於藝術有投入、有參與,就會產生思索、討論,而這些討論往往就觸及哲學層次的問題。例如,侯孝賢導演的《刺客聶隱娘 (The Assassin) 》激起影迷們對於隱晦劇情的討論,連帶地觸及如何詮釋影像文本的問題;歌手巴布‧狄倫 (Bob Dylan) 獲諾貝爾文學獎,引發人們對於「什麼是文學」的討論;意大利導演貝托魯奇 (Bernardo Bertolucci) 承認《巴黎最後探戈 (Last Tango in Paris) 》中的性虐場面是未經女主角同意而真實發生,不禁讓人思索帶有道德瑕疵的藝術品是否還有藝術價值;知名藝術拍賣公司蘇富比 (Sotheby's) 賣出八百四十萬英鎊的哈爾斯 (Frans Hals) 畫作卻被爆是假畫,那麼幾乎百分百相像的贗品為何沒有同等的藝術價值呢?



上述這些美學問題的確在生活中層出不窮,只要我們持續關注美與藝術,就會被迫面對美學問題。而要釐清這些問題,往往需要某種深度的哲學討論,這個時候美學便能派上用場,成為有用的思考利器。也許有人會反駁,美與藝術的問題不可能像科學一樣有客觀的答案,再多討論都沒有太大意義,對於沒有標準答案的事,到頭來只能是各說各話罷了。也許美學問題不見得有絕對的答案,但討論不是只發生在有標準答案的事物上,正如很多公共議題不見得有客觀的答案,但這不代表人們不需要討論。

另一個反對美學的看法是,我們不需要美學一樣能討論,而這不正是大部分人在做的事?有沒有美學會有差別嗎?的確,一般討論往往也能生動熱烈,在某些時候甚至也能很深入,但是生動熱烈不代表深入,深入則不見得是常態,而這個差距正是美學能補足的。例如,讀了詮釋學後,我們對於國文考試中文意測驗的爭議能夠以更清晰的角度來分析,甚至以更具說服力的說法來挑戰該測驗的合理性。

最後,可能有人認為,美麗的事物以及藝術品是用來欣賞,不是用來分析。美與藝術是感受的對象,不是沉思的對象。這樣的看法是混淆了美學的本質。美學是哲學的一支,並未主張以沉思取代感受。例如,一般人認為情緒是屬感性的,但心理學或情緒哲學都會「理性」地研究情緒。並且,透過對於美與藝術的沉思,有機會豐富我們的感受,開啟原先意識不到的欣賞角度。這正是美學可貴之處。

(編按:作者將會推出一系列文章,介紹美學的旨趣)


林斯諺

奧克蘭大學哲學博士候選人、推理作家,FB專頁:林斯諺(https://goo.gl/Mib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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