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6-什麼人訪問什麼人:宣誓不是食生菜喎? 長毛:faith很重要,不要失去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宣誓不是食生菜喎? 長毛:faith很重要,不要失去
19:31 2017/7/16


(圖﹕梁仲禮)

【明報專訊】星期五深夜,收到編輯的短訊想我訪問長毛。我問為何是我?

原來她想起十三前(2004年)我在「星期日明報」為長毛做的一件作品《發誓和食生菜》。那也是截稿前的晚上,編輯打電話來問我有冇和立法會議員宣誓相關的作品?我立即找找家中有什麼物品合用,打開雪櫃內有一個生菜,我覆編輯:「有呀,我有一件作品想做。」然後我把立法會議員的就職誓辭用科學毛筆寫在生菜上,對住鏡頭一口一口把生菜吃下去。這不是「發誓當食生菜」喎!這是一個很認真對待發誓的人,才會這麼認真對待誓辭上的每一個字,甚至標點符號,他(長毛,梁國雄議員)比誰都認真對待這份誓辭,因為他知道自己是帶着一個什麼的身分進入議會。

一件作品有意或無意的部分都在藝術家的計算之內,每一筆每一畫或是一個停頓都有其意思。被DQ後的第一個早晨長毛沒有垂頭喪氣,他帶住太陽眼鏡仍然是朝氣勃勃的笑容,我和他回到2004年宣誓的原點,重構他當日在立法會以宣誓作為抗爭方法(他笑言當作行為藝術也無不可)的緣由?當時是否早已預示今日的結果?

■問:白雙全 ■答:長毛


formality不能改動的

問:你還記不記得04年那一屆,你當選後在誓辭中加入了什麼變動?

答:記得,當時我認為應該在誓辭中講番自己的政治信念。宣誓那天,下午一時,便去了找夏正民法官,要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違憲。為什麼有人可以選擇用宗教方式宣誓,宗教也不過是意見表達,如果我有政治信念,也等於一個信仰。那我便說,如果可以有人因為宗教信仰而用一個特別的方式宣誓,向上帝負責,為什麼我不可以?

當時夏正民法官說,這是formality,整落的。那當然大家也明白,議會是英國人留下來的,聖公會是英國人國教來,所以他便有特權,西方文化尊重這種信仰嘛。其實回教徒也可以抗議,不過我是用政治方式,認為這是對我的歧視,限制我表達言論。
當時夏正民法官說,第一,formality不能改動的;第二,你來改也是不行的,由是種下了今天的禍根。
問:後來結果怎樣?

答:夏正民頒下了判辭,話我不理你那麼多,總之你的誓辭由一開始讀起,到讀完,要有完整性和準確性。完整性就是整個誓辭讀完,準確性便是讀的過程不可以讀歪。但宣誓還有另外兩個準則,莊嚴和真誠。夏正民便說,如果你在誓辭中間加字,一定不行,誓辭前後我便不理你。

我便拿着頒令,入返去舊立法會,在誓辭前後加。

當時特區政府沒有再上訴,也沒有到法庭再澄清,所以今天坊間誤以為只要完整性和準確性便足夠,但莊嚴和真誠是從來沒有處理到。
但其實我們《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處理好簡單,由監誓人去處理上述這四項,如果監誓人不滿意,認為你不符合四項,他會要求你再宣誓。然後只會出現有兩個情况,才會認為你的宣誓無效,一是拒絕,我不作第二次宣誓,我認為我啱;二是故意疏忽,作第二宣誓,但繼續無視監誓人,作不合格宣誓。


偷換概念遊戲

問:當時沒有人大釋法,所以站在你立場,今次和以往幾屆的宣誓情况是一樣。

答:如果沒有人大釋法,一切沒有事。他現在是玩偷換概念遊戲,話人大釋法不是修改法律,而是解釋法律,解釋法律是有追溯力的,可以追溯到永遠。如果有人檢舉的話,他甚至可以說我以往幾屆當選也是無效。
問:這是什麼概念呢?即是你以往所有參與的決議也可以無效?

答:如果話追錢可以追番我錢,同時引申一個問題,我有份表決的議案算不算數?不單止表決,還有在會議中的發言,理論上我是會影響其他人的。
問:由2004那一屆當選開始,你面對誓辭時已經想像到整件事?行為背後的動機在哪?
答:以法論法,因為我們的誓辭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區。所以任何誓辭的加減、是否莊重或真誠,應該是基於這兩個條件,還有,如果你看到我做過什麼事不維護《基本法》的,你可以立即指正我,而不是漫無目的地解釋何為莊重性或真誠性。
比如你看到我撕爛本《基本法》,你認為這樣子不可以讓我宣誓,那便做第二次囉。


你認同還是不認同?

問:某程度上,我覺得整件事像是凍結了在某個時刻,有點像我們平時做那些行為藝術的一種表現方式,有一些symbols在中間,讓人在觀看事件的過程中會focus在那些symbols上。
答:行為藝術便是透過一種抽象的表演去帶出一種概念,然後你自己去遐想。
問:但中間又有一種conflict,比如誓辭本身要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段,他明文寫定你要讀這段時,背後的精神便是假設你也要相信這件事,即使你讀得好慢,加了很多逗號,但整件事的形式仍然存在,個內容也在,哪到底你想表達的是什麼,是你認同還是不認同?

答:在中間加入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來補充,代表你用你的方式去理解,如何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

問:那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你來說……
答: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區,即這個地方,但現在釋法後又改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多了個「及」字,誓辭中是沒有,原文是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他現在說立法原意是有個「及」字 。
(按﹕《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中,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
共產黨真是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其實他才是最大的行為藝術家。

問:但當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你來說是一個致命,但一定要面對的事情時……
答:到底這是不是一個confession,即我讀完後,你要猜測我動機是可以,但你不可以不停地,用一百個一千個問題去測謊,那便是witch hunting,中古時代時會問你,為什麼昨夜不睡?為什麼十一點廚房還有炊煙?是不是煮小孩來食?如果解釋不到你就是煮小孩,即疲勞審訊,然而在問一千個問題之中,找着你一點,要你去confess。
問:除了加句子外,當年你還帶了頭帶,著了一件哲古華拉汗衣,現在看來,他日可能穿一件有字句的衣服也不行。
答:他要建立返個formality,一個儀式。所以你說得對,所有人跟儀式時,便是誓願當食生菜,其實是沒意義的。在現代政治中這種formality其實已經沒有意義,以前宣誓是效忠國王,現在是選舉,我是效忠人民,有選舉後,誓辭該是見諸於選票,即別人認為你是不是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選民覺得你是這樣所以選你,如果選民基本上不是選你出來希望你做這件事的,便是選民的責任,你能不能懲罰選民?
懲罰選民?

問:他現在便正正在懲罰選民。
答:梁天琦和陳浩天的例子便是懲罰選民,限制一個人的參選權,客觀上銀幣的另一面便是限制了選民的選舉權。
問:好多人會問,其實很多事情可以做,為什麼要選宣誓這個時刻?
答:因為這是一個莊嚴的時刻,要對選民負責,沒有什麼比宣誓時表達你的政見來得莊嚴。
問:這是一直思考的問題,像我們做作品時也會想,時間、地點,所有背後的考慮也有一個關係。
答:康德所說,形而上的基礎,你不能不問的是,時空、地和人。
問:在判決前有預想過今天的結果嗎?
答:有想過命運與共。四人,要不一起贏,要不四個一同輸。
我們的代表律師曾經在最後階段提出過永遠終止聆訊,因為特區政府是針對性檢控,而其他行為相若的議員並沒有被檢控,這種任意性是不公的,涉及政治動機。法官的回覆卻說,如果真的是政治迫害,他應該檢控所有人,而他現在只選擇告一部分人,反而才不算是政治迫害。


上訴以外,可以做什麼?

問:在當下處境,除了上訴還有什麼可以做?
答:我聽講過你曾經有一段日子患抑鬱,你會用其他方法來找回自己。其實一個社會整體的抑鬱,整體的psychological distortion,到最後healing也是靠自己,那些被迫屈從的人,你自己做,無人救到你。
問:這個很嚴重,04年我們選了你入議會,到了16年仍然選擇選你,那是一個信念,認為,有一班代表我們的人在裏面,現在你想選的人也被DQ了,一般大眾還可以如何?
答:等於這次有很多人說總辭。他們根本沒有想清楚,總辭就是切割,要有一個dual power,你建立一個你自己的政府吖嘛,如果佢抄你牌,你交罰款交給我就可以。等於我話佔領時,不是佔領一個地方,而是佔人心,像歐洲史中的barricade,有個街壘,這邊是你的,那邊是我的,不是說佔領一個地方,而是說在佔領區中所有的生活方式改變。
你話總辭,就是要取而代之,但如果你是總辭後再選,哪有什麼意思?你唔選時,你是不是租一棟大廈,叫做新立法會,自己議事,警察來拉你時,不好意思,《基本法》是垃圾來的,我們有自己的一套。否則,你就是亂噏囉。
老實說,轟動一定轟動的,全部議員一起辭職,deny這個政權,但別人會問你,what after then?
問:言下之意,你覺得民心不是這樣?
答:香港人在經歷雨傘後,已經由大家不分你我,不計多少去做一件共業的commitment,轉變成一種持份者的心態,我有份的時候,我要拎番我的share。
問:此時此刻香港人還可以做什麼?
答:不要怕。要想,如果你不付出的話,你如何會拎到嘢?
問:付出是什麼意思?
答:Whatever。好簡單,比如你的付出是做多一件作品。個faith很重要,不要失去,如果你自己也不相信,要distort自己去迎合別人,你已經輸了。一個人的無畏,有很多層次,但由最細的層次便是,我的感覺,我要說出來,《聖經》中說的便是,即使一把很微弱的聲音,他說的話是會被聽見的,我想所有藝術家也應該是這樣。


後記

幾年前我曾經在創作手記寫下這一條「收集長毛最長的一條頭髮,圈起來放在頭頂,成為一個光圈。」訪問完我冒昧問他要一條頭髮,他毫不猶豫任得我在他的頭上選取。這就是長毛,感謝你——香港人尊貴的立法會議員!
■問﹕白雙全,概念藝術家,新界東選民。
2004年起連續四屆立法會選舉投票給梁國雄,有一年更成功說服母親跟隨投票﹕「我投長毛一票是因為他給到我希望,我的意志在他的身上能夠體現。」
■答﹕梁國雄,長毛。
2004年起連續四屆於新界東當選,每次宣誓堅持加入改動,上周五遭高院頒下判辭裁定宣誓無效,不再是立法會議員。


文﹕白雙全

訪問整理、圖﹕梁仲禮
編輯﹕蔡曉彤
fb﹕http://www.facebook.com/SundayMi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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