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6-陳韋安:宗教改革與香港教會系列(六)不可自義

陳韋安:宗教改革與香港教會系列(六)不可自義
20:50 16/5/2017


宗教改革者要謹記:不可自義。
正如前文提及,宗教改革是改革者對抗教會長期視為「真理」的謬誤。因此,宗教改革者註定是孤獨的,因他要推翻大多數人以為是真理的「真理」。宗教改革者必需懷着勇氣堅持到底。不過,這亦容易造成改革者自以為義的態度。

五百年前的宗教改革正出現同樣情況。想當年,馬丁路德力挽狂瀾地對抗羅馬教廷,他那擇善固執的性格是改革的必備條件。沒有路德剛強火烈的性格,恐怕宗教改革難以完成。不過,這剛烈的性格亦造成不少悲劇。當日,許多反對嬰孩洗禮的重洗派信徒被判為異端被燒死。正如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所言,今日我們要為當日的重洗派平反。因為從神學角度來看,昔日被視為異端的重洗派信仰,正是今日福音派的前身。

因此,宗教改革最終於1648年隨着「三十年戰爭」(Thirty year’s War)的無疾而終而宣告終結。三十年戰爭正是一場無情的宗教戰爭。數以萬計的生命因着信仰的「對錯」而被殺害。在1517-1648年間,為宗教而死的人成千上萬——無論是天主教徒、更正教徒,抑或重洗派信徒。

因此,我要說,五百年後的今日,宗教改革者切忌自義。

或許,我們都記得路德的名言:「這是我的立場!」(Hier stehe ich!)它是路德於1521年沃木斯議會(Diet of Worms)面對皇帝宣告的話。不過,別誤會,「這是我的立場!」絕非路德毫不猶豫、自信、霸氣的宣言。若讀者有機會欣賞著名1953年版本的路德電影《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飾演路德的演員正淋漓盡致地演活路德當時迫於無奈、無助卻堅定的禱告。
沒錯,「這是我的立場」是一句禱告。整句說話的上文下理是這樣的:「我不能也不願意收回任何東西,因為違背一個人的良心辦事,既不安全也不正直。這是我的立場!我別無選擇!求主幫助我!阿們!」(Daher kann und will ich nichts widerrufen, weil wider das Gewissen etwas zu tun weder sicher noch heilsam ist. Hier stehe ich und kann nicht anders! Gott helfe mir, Amen!)

一方面,路德清楚看見教會的謬誤。因此,他不能收回自己的立場。不過,面對羅馬教廷這龐大的「真理集團」,面對「真理」vs「真理」的窘局,路德再沒有任何更有說服力的憑據。因此,路德只好以禱告,憑着自己的良心(Gewissen)行事,並且再次以禱告尋求上帝的出路:這是我的立場!
因此,讓我們回歸路德「同時是義人與罪人」(simul iustus et peccator)的道理。宗教改革者要謹記,他不是從上帝而來的神聖審判,他只是、仍然、從來都是遠離真理的罪人,他卻以禱告憑着良心指出教會的問題。宗教改革不是以「正義」推翻「不義」。宗教改革者不是真理本身。宗教改革只是教會在「主復活」與「主再來」之間作為教會本體的微小更新過程。正如巴特在《羅馬書釋義》說:「教會歷史是全然軟弱的。」

宗教改革也不例外。宗教改革仍然只是教會歷史的一部分。因此,宗教改革是一場不停止的禱告。

【宗教改革與香港教會系列(六)】


陳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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