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6-李平︰還要為李波喊冤嗎?

李平︰還要為李波喊冤嗎?
21:49 26/3/2016


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被失蹤三個月後,返港逗留一夜,要求警方銷案、要求傳媒不再追訪之後,又北上深圳了。他今次是由掛中港車牌的私家車接送過關,不是乘坐吳亮星議員所說的洗頭艇、不是以自己的方式偷渡,港人是否應就此停止為李波喊冤呢?
港人還要不要為李波喊冤,取决於兩大因素。其一,李波是否如他所說今後可以自由往返深港?他今次返港無論面對入境處、警方的查問和媒體的訪問,都給人按劇本演出的感覺。

被失蹤者司法權沒保障
其二,李波被媒體追問當初帶他回大陸的是國安或公安時說:「唔方便講。」這是中國執法人員是否跨境綁架的關鍵,答案越模糊,港人就越難免於恐懼,就越應該繼續喊冤,這也是維護香港的人權、法治、新聞自由有別於中國的表現。
銅鑼灣書店五人被失蹤後,在香港輿論強烈關注下,呂波、張志平、李波先後返港銷案,中共在港喉舌宣稱這「與特首的努力和中央的關注是分不開的」。這種先抓人後放人,也可以作為政績的宣傳,既印證中共政權和梁振英政府的無恥,也印證香港現行制度對中共和梁振英政府還有一定的壓力和約束力,中國強力部門在香港還不能為所欲為,像在中國製造被失蹤案時那般肆無忌憚,被失蹤者及其家屬根本沒有任何司法權利的保障。
中國最新一波被失蹤潮是因新疆《無界新聞》刊出「要求習近平同志辭去黨和國家領導職務」公開信而起,先是旅港媒體人賈葭、無界執行總裁歐陽洪亮等五人被失蹤,引起香港及海外輿論關注。但中國強力部門豈會在意海外輿論對中國內政的隔靴搔癢,連大規模拘押律師的事都敢做,還會在乎追查公開信的手段是否合法?還會在乎被失蹤者的司法人權?
旅居美國的媒體人溫雲超表示,他父母、弟弟已在22日「被有司綁架帶走,失去聯絡」。溫雲超因在twitter發佈《無界新聞》刊出促習辭職公開信的消息,早有中國強力部門透過其家人逼問公開信作者和傳播途徑,溫雲超為此起草了與父母、兄弟斷絕關係的聲明,希望減少他們受到的麻煩和壓力,但顯然未能改變中國強力部門綁架其至親為人質的心態。

莫讓喊冤的權利被失蹤
從銅鑼灣書店被失蹤案到《無界新聞》被失蹤案,中國強力部門都是霸氣側漏。不同的是,中國強力部門對銅鑼灣書店試圖以一國凌駕兩制,梁振英政府也冷淡以對,但是,香港的輿論還未被滅聲,所形成的輿論壓力令港府官員至少要表達表面上的關注、要循現有中港警方的溝通途徑去查詢,也令未敢公然否定一國兩制的中國強力部門要作出補救,試圖把跨境綁架的被失蹤案淡化為港人自願北上協助調查,這才有李波等人返港銷案的劇本演出。
但是,從桂民海上央視認罪,到李波返港表達愛國情懷,中國強力部門無非是想消滅香港為銅鑼灣書店喊冤之聲,同時應付國際社會的關注。相反,《無界新聞》被失蹤案迄今未有涉及外籍人士、國外制度,以中共的慣常說法就是中國司法是獨立的、中國內政不容干涉。
由此可見,李波等人返港要求銷案,不是中國強力部門改弦易轍,開始依法辦案,而是眼見有梁振英政府的配合,也不能平息香港喊冤之聲、不能平息國際社會對香港失去免於恐懼自由的擔憂,只能轉換劇本。看看《無界新聞》被失蹤案的進展,不難想像,香港仍然未免除被失蹤的威脅,未免除被以自己方式返回中國協助調查的威脅。因此,在李波等人解除繼續北上協助調查的威脅之前,在中國強力部門未改變以綁架當事人或家屬作為遂其政治目的手段之前,香港輿論就不應停下喊冤之聲,更莫讓這種權利被失蹤。


李平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20091213-陶傑:BNO、蠢老鼠

20180506-批判地理達人鄧永成,土地供應與公義的矛盾人,鄧永成寄語學生:當香港被規劃時……

20200129-楊天命:致習近平總書記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