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李雨夢:【星期日人物】社運逆流~黃之鋒

李雨夢:【星期日人物】社運逆流~黃之鋒
20170817
https://bkb.mpweekly.com/cu0001/20170813-47431


「你累嗎?」

「如果你問現在累不累,梗係累啦!」

從十五歲開始,黃之鋒便不斷曝光於公共領域裡,從反國教開始,經歷了雨傘運動、籌組政黨、立法會選舉、一宗又一宗的檢控…才五、六年的光陰,要不是他說他準備升讀大學四年班,你不會意識得到,過了10月,他才21歲。

他背着背包,稀落的鬚根,傲氣稍收斂,略帶稚氣向記者交待:「我應該讀到Year 5」。走到現在,黃之鋒一再說,相信社會運動是個自我實現的過程︰「有人說,民主是一種信仰,但我覺得在過程裡,視乎你有多大的意志去令不可能的事情變成可能,由反國教開始,我是真心相信。」


淺藍潮水捲後浪

立法會議員被DQ,合共十八萬張選票,但在社會上,似乎未有泛起太大的迴響。黃之鋒顯得沒有太悲觀。「我想,其實現在不是一個低潮,真正的低潮應該是董(建華)去曾(蔭權)來的時候。從天星皇后開始,社會運動的動員能量一直在攀升,直到升到頂峰,雨傘運動至今,我只可以說是終於回落。」近日有媒體引用前學民成員的消息分析社運退潮,黃之鋒這樣回應,他似了未了的還有補充。

在9個月立法會的議政生涯,經歷難忘的特首選舉。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參選,縱使參選政綱聲言推出23條,選舉前名結集數千人參與造勢大會,民間氣勢一時無倆。有評論員分析「曾俊華現象」,出現非黃非藍的「淺藍」群眾。

黃之鋒認為,3月「曾俊華現象」,正正打沉一班走在前線抗爭的年輕人。
他看到身邊的人,或多或少都能夠看到那種情緒的輪廓︰「好多參與社會運動的人,都是比較情感動員的,以前覺得香港人好有希望,覺得為了這班人,幾惡劣都撐,去盡點都不要緊。但後來看到支持『曾俊華現象』,就會覺得失望,覺得香港人唔值得幫,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有些人沒有繼續出來的其中一個原因。」


黃之鋒認為,現在社會運動不是低潮階段,而是終於回落。

連身經多戰的黃之鋒也語帶沉鬱說,自己需要時間去摸索。「我覺得我未夠了解佢哋(曾俊華支持者),未理解到,分享到他們的焦慮。」黃之鋒明白,政治素人面對檢控,傳媒關注度低,抗爭素人眼見同路人走向「淺藍」,對曾俊華疑中留情,開始回歸自身的現實情況,黃之鋒表示十分體諒。

淺藍的出現,抗爭者還要面對制度的吸納。過去學民思潮的成員,有些人離開,黃之鋒好像明白多了一點︰「那不是個別的故事。」另一方面,有一個問題一直纏繞着他,行動者如何不被體制所吸納。看見一些同路人,走進了體制之後,行動的意欲和動力愈來愈小,甚至某程度上,他覺得香港眾志可能也是一種吸吶。「如何防止被議會吸納,是過去半年我們所面對的挑戰。當然,被DQ之後是無法去面對,但這是整個社會運動所面對的問題。」

他說自己的性格「無乜感情」,從過去到現在所站的位置,需要理性分析及判斷的腦袋,於是不會太過受到情緒的影響。


誰是隊友

以上的叩問,來自於過往社會運動的經驗,作為學生領袖,曾被質疑︰「雨傘運動之後有個說法,就是香港的運動不應該由那麼年輕的學生去帶領,為什麼來來去去都是這班學生?就是因為所有人都去到咁上下,又會入返體制裡。」

再說白一點,他覺得香港人有一種「夠鐘返工」的心態,如何中止被體制吸納的輪迴,黃之鋒自言自己也還在思考當中。他說,如果一個公民社會仍然需要社會行動或組織者存在時,就必須去正視這樣的問題。

在改變世界之前,是否已經先被世界改變了?


他不是反對行動者走進體制內,然而,如何走進社會體制,才是他的著眼點。「在體制內,你仍然保存批判的角度或姿態,從來帶來相應的行動。該如何保持這樣的狀態呢?」當黃之鋒在分析他的社運套路時,他亦感到怪現象―「一邊依賴學生,一邊又要去指責學生」。

社會對年輕一輩既期待又厭惡,記者再問黃之鋒:「咁你如何看待泛民彼此的合作關係?。」黃之鋒說,再保守的民主派,只要在球場踢足球,是一隊波,也可以溝通;而「將波踢出界」的人,是難以合作的。


進入後威權年代

他曾經想過,羅冠聰有可能被遞奪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失去了議會的平台後,他覺得整個進步民主派正面臨一個挑戰,那便是該如何理解議會?

他以新加坡的威權模式作比喻,解釋現今的狀況不再只是進步民主派能否重返議會的問題,而是該如何回應過去一年所發生的種種,包括選舉事務主任取消參選人的資格、即使選上之後,仍然有機會面臨議員資格被遞奪。

「當香港進入半威權體制的情況下,假設有一日,進步民主派的陣營再也不能參選立法會,我們該如何繼續進行我們的政治工作?如何繼續推動民主運動?這個問題我覺得至今仍未有人答得到,我都唔識答。」
社區議題、回歸前的檔案消失等等,黃之鋒有說未完的話題。他傾力展現一個全新的黃之鋒,但公民抗命的帳單在眼前,他只能用老江胡口脗說:「有邊個想坐監啊,10月夠21歲,唔知生日會唔會係監獄入面過,最好唔好啦。」

訪問翌日,就著衝進公民廣場一案,黃之鋒被控「非法集結罪」,而羅冠聰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去年被裁定罪成,要進行社會服務令。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並指性質與暴動相似,重奪公民廣場的「奪」字,也被指含有暴力意味。

正午來往政總橋上,按快門一刻,黃之鋒瞄到談笑風生的新局長,眼神依然挑釁,在疲累與滿足感之間尋找另一個自己。


後記︰重新判刑之後

2017年8月17日,公民廣場一案重新判刑。

判刑前夕的晚上,再見黃之鋒,他已是滿臉疲態,對於將來的刑責,他仍然沒有多談私人的感受與情緒,最大的感受,是對於公民社會的寄語,希望香港人不要放棄香港︰「可能大家都心灰意冷了一段時間,或者覺得沒有本錢搞社會運動,當我們這班要去坐監一年的人都未放棄時,大家又何必放棄香港?大家一定要有足夠的意志力撐下去。我地撐得住的話,應該大家都可以撐得住。」

當非法集結成了如此嚴重的罪名時,對於日後公民社會應如何走下去,他說會在監獄裡面好好思考,但希望大家可以一起思考,「這是曾經參與雨傘運動而不需坐監的人,很有責任去諗埋我黃之鋒個份。」

自由將失去,雖然他極力展現出非常公共的一面,想到親人,還是流露了一絲情感。

「理性上知道要坐監,心理上的掙扎,好像每一刻都在倒數,我有兩單案,應該要加埋一齊坐,應該一年以上,都會覺得有點對不起家人和身邊所愛的人,但我相信他們會諒解。有邊個想自己所愛的親人要坐監呢?」

後來看見他走向前學民思潮眾成員的方向,一群人在柴娃娃大合照,高叫「學生運動,無畏無懼」,看見一張張仍然稚嫩的臉孔,有一刻,你錯覺以為是反國教的時候,但其實,有人明天要判刑,有人還有案件在身,而他/她們,才不過是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


撰文:李雨夢
攝影:關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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